Re: [難過] 反對同婚的是住海邊膩?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6-11-16 12:22:03
關於同性婚跟直系血親婚或者人獸婚這些類比
人家爭取的是法律上婚姻,不是基督教婚姻也不是你定義的婚姻
換言之,人家要的是登記跟法律上權利,就算神父不幫他們證婚並且不承認同志是基督教
承認的婚姻,那也無法勉強神父,同時神父也無法干涉法律給的權利。
既然討論的是法律,法律上的婚姻是什麼呢?
親屬法沒明確定義,學者有些指出是要一男一女基於永久共同生活為目標訂立的法律關係
因此,「意思表示」就很重要,兩端都得明確表示要結婚才行
請問你怎麼舉證那條狗願意跟妳結婚?
直系血親最大的問題,就是雙方有撫養關係,
立法者同時也認為這樣的扶養關係中,
上對下容易壓迫導致下位的做出不由衷的意思表示,
或者下對上容易因為依賴情感做出錯誤決定,也許那不是愛芸芸。
個人認為這部分的標準就有待商榷,親屬法有許多標準都是立法者說了算,就如同結婚年
齡,
男18女16就「突然」有了能正確做出結婚決定的能力,
這相當不科學,有修法空間但目前沒人提。
但人獸婚真的是不用想了,除非哪天動物會說人話,還有實質融入人類社會的能力,才能
認定動物了解什麼叫婚姻。
最後,即使是爭議性的同性婚,這也不是世界上大多數人變成覺醒青年才支持的
法律往往是人的權利跟社會利益在天平上秤秤看,同婚就是一個基本人權且無造成社會危
害的例子
在法律人內早不知論理多少次,有興趣可以看看美國大法官對同婚的判決
同場加映:其實一夫一妻制也很可能是缺乏基礎的,只是不知道什麼時侯會廢除
有誤請指證
作者: hjhj2005 (泰山莖乘五)   2016-11-16 12:29:00
推!我沒辦法具體講出這樣的話!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6-11-16 12:30:00
近親結婚的話每個人都來個光源氏計畫就好啦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11-16 12:30:00
狗那個當然沒問題, 法律本來就是以人為基礎定的, 但你說的扶養關係完全無說服力, 感覺是自己掰出來的理由, 如果
作者: Laziest   2016-11-16 12:31:00
其實還是嘴砲,法律~能逃避+鑽漏洞的多去的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11-16 12:31:00
說是扶養關係會有問題, 法律上應該是訂 "有明確扶養關係不准結婚" 因為扶養者不見的是直系血親
作者: Laziest   2016-11-16 12:32:00
最主要問題還是"社會的接受度",也就是默認的"社會共識"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11-16 12:32:00
直系血親不准結婚分明是小孩的健康問題, 跟啥扶養有啥關系?
作者: Laziest   2016-11-16 12:33:00
因為大眾會抗拒+難以接受,所以才會有這些問題人獸交、戀童、近親雜交,只要有場所+對象ok,誰理你法律?只要沒被抓到+能逃脫,你要囚禁性奴、眷養奴隸,誰管你?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11-16 12:38:00
我哪時講過人獸昏了, 拜託你別造謠好嗎? 真的很受不了請在我這篇推文下寫更正, meowyih 並沒有講過人獸婚
作者: Laziest   2016-11-16 12:38:00
當這些東西你把它放到檯面上,社會共識、接受度就會運作能抗拒or改變社會的價值、認知洪流,就能轉正~反之亦然沒人規定一定就要結婚啊!我一樣可以三妻四妾,法律咬我?只要三妻四妾能接受,對外口徑絕對一致,你能怎麼樣?戀童、近親雜交的也比照上面以此類推阿!只要我不宣揚,根本沒有社會觀感+道德問題,法律也抓不到你說白了,你要把同性問題拿到檯面上來,自動會受到大眾審查不結婚就沒辦法在一起一輩子?名正言順的名分很重要?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1-16 12:50:00
結婚才有法律上權利義務的保障 很難懂嗎
作者: sukikunai (______)   2016-11-16 12:50:00
你可以這樣說是因為你有結婚的權利,但是同性戀沒有所以同性戀才要出來爭取結婚的權利阿!!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1-16 12:54:00
作者: yasai (野菜汁)   2016-11-16 12:58:00
關於上下權威關係,在異性戀中也有很多,難到要立法禁止?關於人獸,黑猩猩經訓練可以溝通與表達意願 有錯誤歡迎指證
作者: ttttde (假卡麥)   2016-11-16 13:01:00
我覺得結婚只是一個階段罷了,重點是讓社會能夠接受同性戀
作者: lemonneko (欸樓表)   2016-11-16 13:02:00
推推
作者: tyrone126 (亂到最高點)   2016-11-16 13:04:00
去年好像有本土劇女星爭亡姐財產的新聞,忘記是誰。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1-16 13:05:00
麻煩要人獸的自己去立法好嗎 不要牽拖到同婚這邊來
作者: w603210326 (炎)   2016-11-16 13:09:00
重點是吵同婚為甚麼會吵到那些,扯那些的人根本無限上綱毫無邏輯可言想跟自己寵物或自己家人結婚的人就自己去爭取啊,乾同志婚姻屁事喔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11-16 13:15:00
http://i.imgur.com/j7XQLaO.jpghttp://i.imgur.com/wjdm4Pu.jpghttp://i.imgur.com/6e69No4.jpghttp://i.imgur.com/B2N1RXe.jpg今天如果這位高儒貞小姐是位男性,他的兄弟姊妹能夠告她的遺孀侵占遺產 偽造文書 盜用印鑑嗎??!
作者: hjhj2005 (泰山莖乘五)   2016-11-16 13:23:00
樓上血淋淋例子 幫QQ
作者: CPQ (CPQ)   2016-11-16 13:24:00
為什麼不能告?+法院沒還公道?血淋淋?
作者: yasai (野菜汁)   2016-11-16 13:24:00
你都說不見得了,表示不是全部,所以你認為應該立法禁止難以擺脫的權利關係間的婚姻你怎麼得知某些人類能比黑猩猩更瞭解婚姻。民法規定非監護宣告的重度智能障礙也能結婚,你能肯定所有重度智障比所有黑猩猩更理解婚姻嗎
作者: shomap (虫青虫廷)   2016-11-16 13:28:00
要結婚也行 你先幫那些猩猩辦身份證 廢話說再多也沒用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1-16 13:28:00
拜託你快去跟黑猩猩結婚 大家都支持你 不要再吵了
作者: yasai (野菜汁)   2016-11-16 14:02:00
能跟death大這樣討論真的獲益良多,ptt上大部分的討論是較缺乏條理的。我想到的例子像是未登記的扶養關係。重度心理疾患的醫病關係。有沒有更嚴格我覺得是看情況。先說我個人視異婚 同婚 近親婚 人獸婚為同樣的,他們都應有結婚的權利。我絕不是利用滑坡反同婚,朱家安也解釋過這樣是缺乏邏輯的。我只是覺得有太多人反同婚卻歧視近親婚,邏輯可議。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1-16 15:10:00
在我看來同婚和近親婚還是有差別,造成的影響不盡相同
作者: InMontauk (瞬)   2016-11-16 15:26:00
近親婚在法律上的考量又不同 可以另外討論這個限制合不合理 但跟同婚根本沒什麼好類比的
作者: xxsnake   2016-11-16 15:43:00
都能夠推翻自然造物的性別問題而結婚,人類自己訂的倫理規則更沒說服力了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6-11-17 01:26:00
推文章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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