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女孩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文長)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08-28 20:43:28
※ 引述《kmtrash (千哩吹徐)》之銘言:
: 像這種違反意願性侵的事情
: 很多人覺得檢討被害人很冷血
: 但其實背後有清楚的邏輯在的
: 假如交男友之後,不要跟這位舊朋友聯繫,就不會被約出去
: 然後就不會把自己放人險境,把自己的命運像丟骰子來賭(賭朋友是人還是狼)
: 就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
: 對不對啊?很合邏輯吧。
: 不過事後諸葛都太晚了
: 本篇來真正的檢討被害人,然後依照這些檢討者的邏輯
: 來教大家保護自己。
: ========
: 「這是幫你買的早餐」
: 「這飲料請你喝」
: 「生日快樂,送你卡片跟禮物」
: 「東西我幫你提」
: 「這是我幫你畫的畫像,送你」
: 送訊息問候
: 「嗨,今天過得好嗎」等線上聊天
: 「晚上要不要跟我們去吃飯」
: 「一起去看電影吧」
: 「一起討論功課吧」
: 「我介紹幾個我的好友給你認識」
: 「我心情不是很好,可以陪我聊聊嗎」
: 「不要花錢去修電腦,我來幫你就可以啦」
: 「你有男朋友了,沒關係啊,我們還是可以當朋友啊
: 大概諸如此類這樣
: 很多女生有時沒時,就會有男生/同事/同學 會想要示好,
: 問候,交談,維持良好互動關係。
: 女生或是答應,應付,或是勉強接受,心裡叫苦,或是開心接受都有。
: 但以後不可以了
: 照檢討者的邏輯來看
: 只要你對這個男生沒有意思,沒有一點想跟他發生關係的意願的話
: 要通通回絕,通通推掉,連線上聊天都不要聊。
: 為什麼?因為你不知道萬一裡面會不會有男生
: 會因為你的不拒絕,禮貌,不好意思鬧翻
: 把你的接受他好意,互動,友情
: "擅自"當作「嘿,這女生對我也有意思呢」「搞不好我也有機會呢」 「我今天又加了好感度呢」
: 而種下之後的不幸
: 因為只要你不拒絕,就真的有男生會擅自誤會,你控制不了的
: ======
: 如果你照這上面嚴格執行,只跟
: 「假如他真的想要跟我發生關係,我也沒那麼排斥」
: 的男生互動,維持好感
: 直接拒絕其他attempt
: 你會開始在男生間得到一些難聽的稱號
: 高傲,跩屁,了不起,只跟有錢人互動對吧
: 你的男生朋友會變得很少
: 沒辦法,照檢討者的邏輯,這才能杜絕悲劇
: 如果真的能做到
: 我相信,女生被自己「所信任的朋友」性侵的機會會減少很多
: 但可能還是無法降低被「非信任的人」侵害的危險性
: 這,就是解決知道
: =========
: 檢討受害者根本就有病,不論男女
: 今天不尊重女生身體,會去違反女生意願
: 犯下這種惡行的男人
: 他就是有這種潛質
: 即使你避開了他,他依然有一天會去侵犯別人
: 不會做這種事的男人,就是不會作這種事
: 和什麼危險環境沒有關係,單純是人的問題!
: 檢討被害人?
: 哇賽?女生連跟一群男生朋友在酒吧喝酒都變成是危險行為了?
: (還多年好友)
: 哇那以前跟我喝酒喝到癱的女生不就運氣很好我不是狼?
: 男生不去檢討這些「豬隊友」,讓男生名聲變差
: 以後有一天女生越來越難約,防你這多年好友防的跟鬼一樣時
: 你要知道,是你的豬男性隊友害的
: 是他們滅絕了女生對男性朋友的信任感
: 到時你就知道要檢討誰了。
: 沒錯啊,就是女生太信任人了
: 所以跟多年好友喝酒
: 讓男生朋友來宿舍幫忙修電腦
: 晚上出去公開的飲料店喝飲料
: 單獨坐他的車
: 吃他請的珍奶
: 下班一個人走回家
: 這些檢討神人,上面這些為不危險?
: 沒事,就是日常行為
: 一旦被性侵
: 就
: 「哎呀,怎麼那麼不小心」
: 「這高風險啊」
: 事後諸葛亮,事前豬一樣
: 出事了才在檢討被害人
: 有沒有病啊?
: 今天被害人是跟陌生人在酒吧喝酒嗎?
: 多年好友耶?
: 跟熟人喝酒都這麼高風險
: 女生太累了吧
: 哪天妳的好朋友突然搶劫你詐騙你我也來檢討你好了
: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0:56:00
我覺得要有危機意識的言論,很可能助長壞人“在某種情境下性侵是比較不會被譴責的”比如酒後性侵可以被推到酒後亂性,夜店或深夜、穿太少是受害人不檢點……這種約定俗成的觀念會強化犯罪者內在的正當性。比如德國難民的強暴案,難道那些強暴犯不知道強暴是錯的嗎?但是當他的社群告訴他穿太少的女人是蕩婦或白痴,自己感覺到性慾想侵犯她們是正常的,他就不會真心覺得自己是個犯罪者。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0:56:00
放心 以後類似的文章一樣會出現回1樓 性侵者哪會怕被譴責? 小心保護自己才是上策這篇說得很好 永遠不要靠別人的良心來保護自己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1:01:00
那是社群內的啊,就像本篇原po遇到的施暴者,不就是有群鼓勵他性侵的朋友嗎?如果朋友是說“幹你這個變態好噁心,你是強暴犯喔?我看不起你。”犯罪者會不會住手?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1:02:00
不會 他真要做根本不會在意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16-08-28 21:04:00
alison你這樣的想法就是期待靠別人的良心來保護自己啊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6-08-28 21:04:00
我認同永遠不要靠別人的良心來保護自己,但是更認同alison011說的層面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1:06:00
我覺得風俗民情不同完全不能解釋喔~今天台灣人沒有天體營的習慣,但男生絕對不會看到天體營就覺得這些裸體的人在邀請性交,就算真的誤會了,在對方拒絕或失去意識也不該發生性行為。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6-08-28 21:07:00
的確是沒有什麼人在檢討趁人昏迷發生性行為的事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08-28 21:08:00
樓上 我國有一本書在檢討 叫刑法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6-08-28 21:08:00
這樣說起來小龍女被甄志丙強暴都是小龍女不夠保護自己竟然給了甄志丙這麼好的機會,太可惡了我看板上討論沒什麼人譴責男生不應該這樣啊XD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1:11:00
就只能罵他渣男 然後隔一段時間再發生一樣的事情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1:12:00
D大,我不會抗拒“保護自己”的這個概念,而是當我們在討論社會議題的時候,我希望可以朝更有建設性的方向推動,減少性侵犯、改善現況環境。絕對比人人學會自保更值得我們一起思考討論。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16-08-28 21:12:00
倒數第二段有講啊
作者: shoesmaple (小楓)   2016-08-28 21:13:00
你說"真的不知道送早餐的人有什麼想法嗎?"又說"你們公司也做過這些行為但沒搞出什麼壞事"你遇到的男性不會因為被拒絕就說對方壞話,但有的女生發現對方隱約有意思的時候就明確拒絕,結果被說自以為.往臉上貼金有的則是起先不明講也無視女生疏離的行為,偏要告白被拒絕才怪女生為什麼不早說,覺得被辜負被騙所以關鍵其實在於"主動"的那一方的心態,雖然無法靠別人的良心來保護自己,但如果主動方的心態正確,也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作者: chattybear   2016-08-28 21:13:00
大家都著重在女生「防人之心不可無」,卻把男生「害人之心不可有」的部份輕輕帶過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08-28 21:13:00
樓上也沒讀過刑法嗎
作者: chattybear   2016-08-28 21:14:00
性別不對稱其實不完全出在男女生理差異,而是出在這種選擇性強調某方的責任上面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6-08-28 21:14:00
推chattybear大!!!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16-08-28 21:14:00
之所以沒有討論到害人之心不可無這部分倒數第二段已經提到了,因此才會比較多再討論防人之心不可無阿我覺得版友們的想法中,並不是覺得女方有責任,而是在已
作者: queen5566 (五六女王)   2016-08-28 21:16:00
科科,你搞得我好亂啊 不能預想男生都會說壞話 卻要預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16-08-28 21:16:00
經發生意外後,從錯誤中學習,讓大家做為借鏡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1:17:00
害人之心的部分 你可以去影響的部份太少 會犯罪的大概也不會來看這些文章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16-08-28 21:17:00
queen5566你說得沒錯,我覺得如果你無法分辨哪些情況下算是危險的狀況的話,最好還是把所有人都認為是敵人比較好至於a大你說得沒錯,當然能夠治本是很重要的,但我們這
作者: kklibra (灰飛煙滅)   2016-08-28 21:20:00
同意1F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16-08-28 21:20:00
些鍵盤討論實際上對你提的那些問題很難真的做改變,所以才會偏重在該如何保護自己上
作者: chattybear   2016-08-28 21:25:00
當我們只因為我們是女生,而必須防範「所有人」(會說所有人是因為也不乏女性忽視或助長性侵的例子),這是一件非常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已經不是女性把全部的人當成潛在敵人可以解決的。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1:29:00
D大,我覺得討論這些比較沒意義,因為我知道大部分的性侵都是熟人所為,在你覺得安全的場所。我就聽說過一個強暴犯洋洋得意的炫耀在家裡強暴了自己穿得少又睡著的表妹。而大家強調的在外面被陌生人強暴反而是少數。這種情形下,女性難道連自己的父兄都要防範不獨處不飲酒?btw這種家庭或密閉社群的性侵害,常常是一整個社群集體要求被害人封口。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16-08-28 21:30:00
對 但是避開危險的環境可以讓這種事發生的機會降低例如一群你幾乎都不認識的男性+夜店+喝醉酒
作者: s220679 (晴川符)   2016-08-28 21:30:00
這種好文反而沒什麼人推 可惜
作者: chattybear   2016-08-28 21:36:00
我覺得女性要防範危險人物已經不乏討論,但是對於為什麼這些男性會覺得這樣是「可以做的」卻缺乏討論,同樣是男性,為什麼有的人可以克制衝動,有的人卻覺得「可以犯罪」。如果男性的衝動與侵略性確實可以成為女性防範的理由,那麼所謂眾多、成功地克制了自己衝動的男性們,為什麼不能討論遏止衝動與心態調整,或是你們認為所謂渣男該怎麼「看出來」?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1:39:00
所以女性就要因為社交場合娛樂場所容易有性侵犯,而放棄社交的機會嗎?性侵犯又不是失去理智的衝動型殺人犯、精神病患或天災,他們只是觀念偏差、性扭曲。我覺得推廣在夜店門口發放電擊棒或是防性侵小卡或貼紙貼在身上,都比“有警覺心(依需求可替換成純潔、乖巧、單純)的女性”不要跟一群男性飲酒作樂有意義。C大說的很好,我也想理解這個。
作者: jeanne3624 (章魚貓)   2016-08-28 21:42:00
推樓上兩位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1:42:00
上面都有人說了 和一群男人+夜店喝酒就是危險 這有很難懂?你去和渣男說不要強暴女生&調整心態 他只會說乾你屁事你如果正常社交爬山運動 就不用這麼擔心被強暴 場合問題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16-08-28 21:47:00
C大 渣男就是沒良心而且我們無法分辨 更不是事情發生當下能夠阻止的另外a大警覺心是警覺心跟純潔乖巧單純無關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6-08-28 21:48:00
那些"正常社交"去晨跑被強暴的女生大概是見鬼了吧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1:50:00
去晨跑被強暴的女生一年有幾個? 去夜店喝酒被強暴的有幾個?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08-28 21:50:00
避免自己成為弱勢狀態是必要的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6-08-28 21:58:00
明顯有問題的行為被檢討的當然會少啊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2:01:00
我總結一下意思好了,我理解你們的道理很素樸,就是“知道那裡有危險,我就盡量不要過去”這樣簡單的直覺。但是這樣的道理落入性侵案中,卻很容易造成二度傷害,因為在我們的文化中,性侵害不僅是被毆打這樣單純的暴力案件,而是關乎自尊、身體自主權和親密感的被剝奪,受害者往往覺得自己很髒、自我厭惡、羞恥(這些都是單純肢體暴力不會有的),而反覆提醒“你不該xxx”,會造成受害者更大的創傷和折磨。第二,則是整體社會文化的營造,人類天生就害怕“未知”,包括未知的惡意。所以我們在面對一些社會案件時,會飛快的找一些解釋,試圖去歸類、分析,但這樣的歸類非常容易在社群劃下界線,比如我在一樓提到的狀況。ex這個北一女女生只有16歲,平常乖巧聽話沒交過男朋友,被強暴好可憐一生都毀了。夜店妹超ㄎㄧㄤ,手臂上還有針孔,一定是外國人的形狀,幹一下不會死。當整個社會覺得後者被強暴是因為自己不謹慎,難道不會造成強暴犯強暴後者是合理的心情嗎?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08-28 22:04:00
不會 每個人都該保護自己 罪犯該被抓去關 兩者不衝突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2:06:00
你去管強暴犯的心情幹嘛 他犯罪就該伏法 這是他應負的代價他覺得強暴合理是他自己覺得 法律還是要抓他關阿你的想法是想讓犯罪者意識自己做的是錯的 進而不會犯罪但犯罪動機牽涉範圍太廣 除了學校基本教育必作之外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2:10:00
啊是不能從根本預防嗎?台灣出了鄭捷是該思考他們為什麼存在,避免再次發生,還是大家都不要搭捷運,或是每班車廂都要警察配槍陪同?
作者: chattybear   2016-08-28 22:10:00
L大,當強暴犯沒有了夜店的「機會」,他不會往其他地方跑嗎?不會集體犯罪嗎?(這次的事件如果是有預謀的,那麼就是一群「看似正常」的男性集體犯罪。)今天依照原文,我們可以推斷這群男生有足夠的智商與行為選擇的能力(或者至少有偽裝自己達成誘騙他人的能力),他們在一般人眼中是「正常人」,他們完全有更換場合作案的能力。我覺得可以深究的是這群有能力與女性交往(不管是一般社交或是戀愛關係)的男性們,竟然會選擇這種模式來對待「女性朋友」,這方面我覺得是能夠有更多討論的。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2:10:00
能做的很有限其實很多犯罪者的"動機" 都是我們自己腦補的 未必是真的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2:25:00
是的c大,就是這種看似正常的人才會讓人震驚。我覺得一般在台灣社會成長的女生對陌生人的防範心都很敏銳,從小就被教育慣了,平時我們都覺得強暴犯是不認識的陌生人,但這些跟你有感情樞紐、看似正常,平時彬彬有禮的親友,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他們為什麼覺得可以做這種事?才是最令受害人不解、痛苦,甚至責難自己的。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2:27:00
我男的 其實沒這麼複雜 就只是慾望戰勝理性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2:27:00
很多被家人性侵的受害人,甚至會說服自己“這都是我的錯”,是我引誘他、是我太白痴、是我不乖所以才要被處罰,甚至為了家庭的和諧隱忍不發。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8-28 22:29:00
講一句難聽的 別人憑什麼保護妳? 認識8年就把自己的人生安全交到了別人手上?不知道為什麼整篇推文又要導向 大家都在檢討受害者 有看沒有懂
作者: Islo (艾伊)   2016-08-28 22:32:00
標題都寫要保護好自己了,有人因此提出檢討方案哪有問題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2:33:00
L大,我覺得你說的蠻像這篇裡性侵者的心態的,可是這篇感覺很像預謀,而不是一時衝動。而且一群男性都對這件事感到正常沒有異議(其他人沒精蟲衝腦),不就表示這群人的價值觀一直都是扭曲的嗎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2:35:00
預謀設局沒錯啊 女友不給 想找其他目標 但也是慾望使然阿一般正常男生不會強暴別人 就是理性壓過本能慾望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6-08-28 22:38:00
期待壞人的朋友會幫你 這件事情還是算了幫你對他一點好處都沒有阿.....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16-08-28 22:39:00
沒有人否認他們就是渣男 就是應該受罰 但你扯遠了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6-08-28 22:39:00
你看到朋友犯罪 你會怎麼做?? 考驗人性的問題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2:41:00
我覺得精蟲衝腦是很當下的事情,能夠預謀設局幹嘛不花點錢喝茶,銀貨兩訖,而要傷害朋友?這根本不是慾望壓過理智,而是理智本身就有問題。S大,這不是看到朋友考試作弊欸,是去傷害他人欸,走在路上你朋友看到流浪狗踹一腳,你都會嚇一跳阻止他吧
作者: chattybear   2016-08-28 22:43:00
女友不給,但是他沒有設局性侵女友。卻疑似夥同男性友人設局性侵認識多年且信任他的女性友人。如果原文屬實,犯人有辦法克制自己不要硬上女友,卻沒有辦法克制自己不要性侵朋友,這個……請問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QQ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2:45:00
女友可能是他的最愛 朋友只是解決生理需求過渡用 懂了嗎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6-08-28 22:45:00
我上面也說了 是看到朋友"犯罪"...不是每個人都會檢舉這就是人性...不要太期望壞人的朋友會幫你像在我看來 就是欲望壓過理智 因為覺得女生太漂亮之類會覺得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2:46:00
至於為啥不喝茶 可能他覺得茶太多人喝 所以.. 這是推論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08-28 22:46:00
也可能朋友才是他性幻想對象,女友只是過渡的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08-28 22:47:00
8年來都想這麼做,最後就做了。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6-08-28 22:47:00
喝茶不能解決一切阿 那是不一樣的事吧..就像你怎不尻尻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2:48:00
我不是期待犯人的朋友幫忙,而是要說明這一夥人心理都有問題,所以這不是只是有個壞人這麼簡單,他們共享著一種“強暴別人沒關係”的價值觀,而我們應該去理解這個觀點,並思考怎麼糾正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2:48:00
也有可能是哈朋友很久了 反正沒希望 就設局上一次也好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08-28 22:50:00
對這種人來說只是"性行為"不是"強暴",他們會淡化減輕罪惡感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2:51:00
想教化糾正是很好啦 但我倒覺得難度實在太高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08-28 22:53:00
你想教化壞人 我想教大家保護自己 都可以降低犯罪啊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2:54:00
我也不覺得教化已經犯罪者很容易,可是至少可以理解他們的思路,避免灌輸給未來的孩子或警惕自己吧。U大說的對,我覺得有些犯罪者會找一些藉口說服自己自己這不是強暴。ex:他單獨跟我出來就是有意思、喝醉是做球給我等等……
作者: chattybear   2016-08-28 22:57:00
照幾位的說法,今天女生不就是不幸成為目標而已嗎?如果真的是共謀,那他就是犯案意願強烈到無論女方怎樣有警覺性,他都會不斷嘗試,而且在這期間還是繼續偽裝成「翩翩君子」的樣子。那除非女生有讀心術,然後有強烈連認識八年的「君子」都萬分堤防的警覺心,不然被性侵是遲早的事(除非在被設計得逞之前,犯人女友已經願意跟他發生性行為)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2:59:00
你不知道實際他是怎麼想 所以太奇怪的約不要去啊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08-28 23:03:00
女友不給只是藉口。性侵犯很多有老婆有小孩照樣搞強暴性侵和性慾有關,但基本上是權力慾不是性慾造成的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6-08-28 23:07:00
文中其實也不知道壞人的朋友們是不是每個都知道發生啥?要定人罪就要有證據 講謊話也是 壞人找到了願意幫的人其他的人說不定都不願意幫他 也不想插手這件事 誰知道世界上很多事情 旁人利益沒被干涉到 大多都是冷眼旁觀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6-08-28 23:10:00
其實看到一堆不認識的男生就該找藉口離開了 只能說真的讓其他女生當個警惕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3:13:00
抱歉剛剛才看到原po的回文,我理解你的意思,我們無法控制他人,只能保護好自己。電擊棒只是比較反諷有趣的說法,放輕鬆看待即可。首先我想討論強暴犯是“不正常”的這件事,事實上,絕大多數的性侵者看起來都很正常,受害人認識了8年的朋友欸!假設受害者24歲,這個朋友陪她度過了1/3的人生欸!你在日常生活中基本無法發現他們的異常,他們可能是個好爸爸、好丈夫、親切穩重的長者,他們不是都長得跟傑哥一樣。(btw男性也會被性騷擾,請勇於求助)樓上的L大作為男性也嘗試分析了加害者的心態,我覺得把犯罪者很直接的劃分到“病態”很輕率,好像把犯錯的人、不符合社會期待的人丟進監獄或精神病院,這個社會就恢復祥和了。但其實壞掉的、需要我們去思考討論的地方,會一直製造出強暴犯。Btw Seven大幹嘛一直討論旁觀的朋友啊?就說了沒有期待他們出手相助,這些朋友就跟強暴犯擁有一樣的價值觀啊
作者: chattybear   2016-08-28 23:25:00
a大我跟你的想法相似:)我同意太奇怪的場合跟約不要去,覺得危險要脫身,不過「熟人」「預謀」的性侵,可怕的點在於「難以識破偽裝」,也許女生在這之前已經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逃過好幾次劫了,而這次就是沒逃過的那次。這類熟人性侵不論能不能得到有效的結論,都應該要去深究犯人的狀態。如果像u大說的是關於權力,那就有可能藉由教育與社會環境來改變(雖然時間很長),如果真的是L大說的,我們要把這類是為精神疾患,社會與政府都要採取相應措施。
作者: alien818 (阿俊)   2016-08-28 23:37:00
有些推文真的很好笑,而且充斥在各個回文,根本沒有人不譴責性侵者,他們卻老是要用“所以女性穿很少,強暴就是對的囉?”這種想法來質問人家,真的是邏輯有障礙,然後你要女性別讓自己處在一些危險因子中,他們就會說你檢討被害者www
作者: showstare (ziv)   2016-08-28 23:39:00
講很回講,第一段就露餡,後面根本懶的看。
作者: alison011 (Ali)   2016-08-28 23:44:00
其實u大提到的性侵犯的權力慾更符合大眾對強暴犯的想像也更接近精神疾病,強暴犯可能幼年有創傷,需要靠強暴他人來達成自我成就。但這裡的強暴好像更偏向性慾的宣洩、同儕一起做壞事的快感。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6-08-29 01:45:00
只相信自己
作者: cycox (Fine.)   2016-08-29 02:56:00
雖然原po表示強暴是錯的 但這麼大篇幅都是檢討被害者呢
作者: h6x6h (BLZ)   2016-08-29 04:19:00
看看ptt 偏激男真的很多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6-08-29 05:26:00
笑死 督促別人別做危險的事情叫做檢討受害者 女版棒棒
作者: assassin762 (袁飛飛)   2016-08-29 05:48:00
推cycox在看文章時很明顯忘了用腦袋,真的是ㄏㄏ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08-29 05:54:00
這個板某些女森的邏輯,不拍拍=檢討受害人,別意外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6-08-29 07:32:00
推alison大跟chatty大
作者: oorflumpool (Ninon)   2016-08-29 08:06:00
………
作者: jomaysong05 (small-talk)   2016-08-29 09:01:00
太多人只會二分法了,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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