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女孩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文長)

作者: Ting83 (Q口Q)   2016-08-28 20:00:34
手機排版,傷眼見諒
對於這個事件,基礎原因大概就是,女生相信那位至少交情有八年的好友,相信他會保護
自己,送自己回家,接著就發生悲劇了
稍微看了一下大部分的回文,幾乎都有譴責女性的意思在,這點令我分外不解
她相信自己交往八年的好友應該被譴責?
還是她去酒吧應該被譴責?
還是她被抓住灌酒應該被譴責?
還是對大部分的人而言,被侵犯就該被譴責?
誰叫你不夠乖,誰叫你在哪裡,你不該穿那麼少,你不該喝酒,你不該相信朋友?
這就是這個社會的基礎論調
事件發生的時候,也正是這種慣性思維,讓絕大多數的被害人首先想到的,多半是「我是
不是做了什麼讓對方誤會的事?」、「我是不是不該在晚上行走?」、「我是不是必須把
自己包緊緊,最好連臉都別露出來才安全?」
原po,希望你清楚的知道,你沒有錯,相信朋友不是你的錯,相信朋友願意保護你也不是
妳的錯,被迷姦被傷害更不是妳的錯,至始至終,你都沒有錯,不要拿他們的錯誤來譴責
自己,錯的,從來不是妳,從來不是任何被熟人傷害的妳們
希望妳能好好的,希望妳的不舒服和不愉悅能逐漸消弭,希望在未來,你還能再相信這個
世界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6-08-28 20:03:00
一直這樣灌輸這種想法 根本沒有幫助!!!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6-08-28 20:04:00
男方很渣沒錯 但我不認為提出女性疏失之處叫做譴責 她原本可以避開這個危險的不是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8 20:04:00
既然檢查官說不起訴 乾脆把理由PO上來吧只聽一面之詞 我覺得可信度有一點問題每個人在說故事的時候 都會挑自己有利的部份來說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8-28 20:05:00
同意樓上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6-08-28 20:05:00
光是看到一群男人在那邊 而且大多不認識 就該退場了更別說之後還一起出去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8 20:06:00
每個人解讀不同,我個人覺得這串有幾篇是很務實的在討論,不覺得那是譴責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6-08-28 20:06:00
所以你說她完全沒錯嗎 我不覺得 當然說這個已經不重要了
作者: Ting83 (Q口Q)   2016-08-28 20:09:00
老實說,我實在沒辦法接受,檢討狀況來避免這種說法,這簡單歸結,不過就是另一起熟人性侵,相信自己的親朋好友,怎麼避免?依照諸位的說法,所以最好大家要懷疑全世界,懷疑所有同性異性會不會意圖不軌,然後把自己鎖在家裡,然後被傷害以後再一次歸咎於自己不夠懷疑別人嗎?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6-08-28 20:10:00
XD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8 20:12:00
有必要無限上綱到把自己鎖在家嗎?? 別篇也有講阿,整群異性+有酒精的環境+話題不妥當,至少通知一下家人或朋友自己現在跟誰、在甚麼環境、大概幾點回家之類的,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6-08-28 20:13:00
他們比較希望女生學伊斯蘭教,包緊緊不出門。但是即使是這樣,那個國家的強暴率還是很高。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8 20:13:00
讓歹人知道你有所防備&有人在等你回家這樣不行嗎??
作者: su4vu6   2016-08-28 20:14:00
鎖在自己家也不安全好嗎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8 20:15:00
另外真的發生不幸的話,事後要怎麼處理可以至少獲得法律上的保障,這也是很值得討論的阿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08-28 20:16:00
性侵場所很高比例是在家中,家裡不安全der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6-08-28 20:23:00
熟人性侵就是建立在對熟人有一定信任程度下才降低戒心所以平常對陌生人會做的防備措施在熟人陪同下不一定會大家應該學習職棒球員自愛,一到飯局看到有陌生人在就要趕快找藉口開脫,免得跟組頭搭上線
作者: JasonMix (Jason)   2016-08-28 23:33:00
我讚同,本來就不該檢討被害人!即使女孩願意跟你出去並不代表願意上床好嗎!難道穿迷你裙就代表可以摸嗎?你家沒人我就可以闖空門嗎?一堆神邏輯的人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6-08-29 06:25:00
是的,相信自己交往八年的好友應該被譴責,能背刺你的永遠只有站在你身後的朋友....還有用了八年的時間還看不清楚一個人,這種爛眼光不該譴責?最後相信男人的小頭不會控制大頭就是最該被譴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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