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之前性騷擾我的人傳line詛咒我

作者: loveswazi (ffff)   2016-07-15 22:01:15
沒人跟我一樣覺得原po矯枉過正嗎?
對方都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了
幹嘛還跟對方計較?
他可能連自己在幹嘛都不知道耶
還一堆人罵對方媽媽
她養一個這樣的兒子已經很辛苦了
怎麼還還酸得下去
還有簡訊根本辭不達意
何來詛咒之說?
現在人的價值觀都好怪……
※ 引述《drunkshowu (茫)》之銘言:
: 文長,我先大概說明一下來龍去脈
: (手機排版,傷眼請見諒)
: 四個月前,我在BRT站等車時被肢體性騷擾。
: 當下我就衝過去抓住他並大聲質問他摸我大腿幹嘛!?
: 他當場承認了並跟我道歉。
: 之後與他對質過程中,我發現這名中年男子精神狀況不好,講話有點怪怪的,他也自己出
: 示了身心障礙證明,希望我不要報警。
: 但是他的手法真的很不像初犯!
: 而且在對質過程中他還說了一句:「沒遇過妳這麼兇的!」
: 我就更相信他決定不是初犯,便堅持去警察局做筆錄。
: 到派出所後,因為性騷擾我的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警方就決定通知他哥哥來警局。
: 我等了將近兩個小時,他哥哥才到警局。
: 而等待的兩個小時中,警方一直說服我不要提告,我說那等我跟他哥哥談完再決定好了!
: 結果他哥哥一來,就只坐在椅子上遠遠地瞥了我幾眼,連打招呼、慰問、一句道歉都沒有
: !
: 之後打給學校教官來陪我處理,教官建議我提告,讓他留案底,若之後還有受害者,她們
: 便有多一點保障。
: 至法院調解當天,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 出面幫我們調解的不是調解委員而是科長。
: 科長劈頭就問我:「妳怎麼被性騷擾?被摸哪裡?他用什麼摸你?」
: 當下我就覺得很不舒服跟生氣,因為科長手上拿著的筆錄裡都有寫。
: 我就說:「筆錄上有寫吧!」
: 他又問:「用手嗎?還是用身體?」
: 要我回想當天的過程對我來說真的很不舒服,簡直是二次傷害......
: 之後還一直追問我們瞭不瞭解對方?瞭不瞭解對方經濟狀況?
: (後來不經意在科長及對方的對話中得知原來他們認識,還是鄰居== )
: 談賠償金額的時候,那名男子的老母親一直抓著我的衣袖子哭、希望我能降低賠償金額,
: 我當下就答應了並且將賠償金額減半。
: 科長見狀便順帶問我那可不可以撤告?
: 看他媽媽哭得死去活來的樣子,又一直抓著我的袖子不放讓我壓力很大,我只想趕快結束
: 逃離這裡,我便答應撤告。
: 在一切要落幕的時候。
: 他媽媽又開始大哭,甚至哭倒在地上,嫌賠償金額太高不如讓她去死一死。
: 這時候書記官走來偷偷跟我說:「妹妹,其實你這個金額已經很低了,可以不用理她沒關
: 係。」
: 但後來我還是又再降低了金額,因為我只想趕快逃離那家人。
: 四個月過後的今天。
: 那名男子昨天加我line,今天我收到這則訊息
: http://i.imgur.com/4jTnCaT.jpg
: 整件事已經讓我心力交瘁,我也不想再去面對他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老母親,想問問女孩們
: ,如果是你們你們會怎麼處理?
: 謝謝。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6-07-15 22:04:00
他有身心障礙是他家的事 不代表原po就要原諒
作者: capitalist   2016-07-15 22:04:00
身心障礙也是有分程度的 可不是隨便一個病都算免死金牌 不要看新聞就被誤導了
作者: dinkspiel (嗄噗呸)   2016-07-15 22:05:00
好啦~ 反正現在瘋子最大,家人也不用看好他就是了。
作者: loveswazi (ffff)   2016-07-15 22:05:00
這社會真的病了 唉……
作者: capitalist   2016-07-15 22:07:00
簡訊哪有詞不達意? 意思很明確 只是思想很跳躍 他這種不算很嚴重
作者: loveswazi (ffff)   2016-07-15 22:09:00
得饒人處且饒人 原po若有看到 自己要好好想想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6-07-15 22:13:00
因為你不是當事人,不用承受原PO的痛苦,所以可以很輕鬆的這樣說
作者: CacTus69 (纏著纏著就會忘記)   2016-07-15 22:27:00
風涼話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6-07-15 22:29:00
都有辦法搞到人家的line再去發訊息騷擾 究竟是什麼障礙
作者: ab50326 (rabbit)   2016-07-15 22:34:00
那是免死金牌嗎?你這樣多餘的仁慈才更傷害人
作者: sprinkles (sprinkles)   2016-07-15 22:39:00
沒有矯枉過正,犯法的事依法處理
作者: yasasi   2016-07-15 22:40:00
犯法就依法處理
作者: iamcandice   2016-07-15 23:26:00
什麼叫做對方可能連自己在做什麼都不知道?所以殺了人就可以主張有精神疾病也不用死刑,覺得你才應該好好的想清楚
作者: shawnguo (尚恩)   2016-07-15 23:31:00
所以有領身心障礙證就他媽的無敵?可以盡情的想摸就摸想幹就幹?反正只要道歉裝可憐別人都一定要原諒他嘛,幹
作者: naoiki (ㄈㄨ)   2016-07-15 23:51:00
檢討被害人來囉
作者: jiing0530 (悠弦)   2016-07-15 23:55:00
現在人的價值觀都好怪哦呵呵
作者: rcprgov (陳小布)   2016-07-16 00:28:00
不然請他去搔擾你好了,你也不要他計較。
作者: mumudi (酗音樂)   2016-07-16 00:35:00
妳的價值觀比較怪
作者: empireisme (empireisme)   2016-07-16 00:57:00
照顧精神病本來就很崩潰好嗎?如果遇到很多次,媽媽也只會覺得自己衰小同意此篇文
作者: sakoe (藏秋月影)   2016-07-16 00:59:00
我覺得身心障礙資格應該留給更需要的人而不是那種人
作者: okcDurant35 (奧客拉賭爛圓仔)   2016-07-16 01:04:00
工三小
作者: chieh5 (眼神發呆)   2016-07-16 01:36:00
是不是可以請社福機構介入幫助這一家人,他應該為自己負責,但若不知自己為何被責罰,難保不會下一次
作者: cyan09 (一個想要妹妹的變態)   2016-07-16 02:02:00
這種人不告他根本不痛不癢好嗎!仗著自己是身心障礙就為非作歹,不要臉
作者: jovina (jovina)   2016-07-16 03:12:00
你的問題也很大
作者: fcorners (不動明王)   2016-07-16 09:57:00
為何他有你的line
作者: ab200538 (PaperBox)   2016-07-16 10:19:00
欠噓
作者: vinnie30232 (小兔)   2016-07-16 11:17:00
任何私人原因 都不能成為傷害別人的藉口……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沒有魚)   2016-07-16 12:11:00
自以為正義,換你被摸被傳簡訊罵時記得開啟聖母模式
作者: jeremiah81 (jeremy)   2016-07-16 12:15:00
工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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