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昨天整晚查到的資料
先說結論
沖之鳥島不是島,台灣漁船被拘捕毫無法源根據
1.沖之鳥不是島
他違反了聯合國海洋公約(日本有簽署)
121項第三條
http://www.un.org/depts/los/convention_agreements/texts/unclos/part8.htm
3.
Rocks which cannot sustain human habitation or economic life of their own
shall have no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or continental shelf.
無法獨自維持人類生存經濟活動的岩礁不能稱為島,並擁有大陸棚與經濟海域
如同下圖
http://imgur.com/7I8iDPE
現在沖之島真正它本身就只剩下圖中的 一咪咪
如果沒有其他旁邊那些堤防或是發電所,根本早被海水侵蝕殆盡
至於上面能不能生活住人,就把就要看把東西都蓋在那一點點上面能不能住
很顯然根本不可能,一百多個議員設籍在上面也只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而已
2.沖之鳥島本身非島
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submission_jpn.htm
在2012年日本政府提交給聯合國要審理大陸棚延伸的案件當中
以沖之鳥為基準以南的帕勞海嶺部分被延遲認定
有趣的是以北的部分
日本政府刻意用媒體宣傳,雖然沖之鳥以南的大陸棚被推遲
認定,但是沖之鳥以北的四國海盆是被認定的,所以沖之鳥
的島嶼地位還是確立,因此擁有經濟海域兩百海里。
http://imgur.com/xBEprNz
這個是從聯合國專案報告裡面拿出來的資料。四國海盆的申請點如下圖,這些點有左右兩
邊構成,包括東部的鳥島,西北的北大東島,沖大東島,北部九州本島,還有南部沖之鳥
島。
就還有那麼多島,為何日本政府就說,喔,四國海盆被認定,就是因為我們家沖之鳥是島
?聯合國專案報告很明顯,我昨天看完整份,並沒有去碰到沖之鳥的島嶼認定問題
因此沖之鳥是否是島這部分,在聯合國專案報告根本沒有被觸及
因此結論
台灣漁船是在沖之鳥的東南東被追捕
那裡的大陸棚認定是被推遲的 而且 沖之鳥的島嶼地位根本沒有被確立
所以那個地方是公海,台灣漁船是在公海被日本海上保安廳抓走
日本政府的國內法,違反了國際法。
這就是我了解到的事實
這塊叫做第二島鏈,老大叫做美國,不是日本
如果在這種地方台灣都要忍氣吞聲沒有自己的主張
那未來需要犧牲妳台灣的時候,美日都會毫不猶豫的犧牲
在這裡分享戰略利益,不代表你台灣要當日本養的狗或是僕人
在國家利益面前
什麼台日友好都是讓你難以想像
如果說台灣還是這種整天想依靠美日的想法
沒有自己的主張與國家意志
那麼永遠不會有獨立建國的一天
這件事情我的態度就跟肯亞案,台灣人被中國無憑無據帶回中國一樣
不是說小國就該被欺負忍氣吞聲,這樣的話我們面對中國,就只要跪下就好了
不需要整天在那裏伸張自己主權,這件事情也一樣
日本侵犯台灣主權,主權當前,台灣人不可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