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20幾年來.我好累...(文特長慎入+感謝)

作者: Liebedu ( Crystal)   2015-11-23 22:50:28
(原文恕刪)
看完了原po的文章,我可以同理原po從小迄今所遭遇的苦難,真的是一場難以抹煞的
惡夢。雖然大家無法提供原po實質的協助,但我相信看過原po文章的大家,都可以認同
原po是個好女孩,也是個好姐姐:)
但還是想提醒一下原po:
<以下純屬臆測>
妳的原生媽媽應該是個極度沒有安全感的女性,因此會不斷渴望從男性中獲得安全感,
但是她所挑選的男性似乎都有共同的特徵(例:表面上富有、暴力、恐嚇),而每個交往
對象又一再給予她痛苦的經驗。
加上她無法修正自己面對感情或是面對挫折的態度,導致她無法從這些失敗的經驗中
跳脫,最終不停的重覆這些失敗的交往經驗。漸漸地,她變成只會責怪他人,不停的在
製造一個又一個的謊言去欺騙別人,其實也是欺騙自己。
或許在她的心中自己永遠都是最可憐的悲劇女主角吧~(嘆)
現在的她無法在親情、愛情中得到滿足,甚至在金錢上也無法得到援助,只能靠著向原po
索取,但這是個無底的坑,也要提醒原po別因為不忍心就過度給予媽媽經濟的援助,這
只會讓她食髓知味罷了,要適時、適度,才能健全自己的未來,這樣也才有辦法照顧幼小
的弟妹。
但依照她這種待人處事的態度,將來不難預見她有可能會孤獨終老。到時候當她要申請
社會福利補助(例:低收),都會因為她的成年子女有工作收入有資產而被屏除在低收/中
低收戶之外。屆時,媽媽有可能會轉向她的孩子們提起扶養費的訴訟,不過到時原po跟
姐妹弟仍然可以向法院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待社會局那邊確認媽媽無法從子女那
邊獲得扶養的利益,就有可能給予社會福利的相關補助。
另外關於被安置的弟弟,即便原po有再多的不忍心,也提醒原po,弟弟的法定監護人是
他的母親還有父親(如果是在與妳父親婚姻關係存續中生下來的孩子,那麼法律上的父
親就是妳的爸爸),就算原po想接弟弟回來妥善照顧,未來在幫弟弟辦理任何事務(例:就
學)都必須經過他的監護人同意。如果他們都同意讓妳照顧弟弟,未來妳照顧弟弟所支
出的費用,妳都可以依不當得利的方式去請求他們返還(請務必保留相關單據),即便原po
不想跟他們計較這些費用,但保留這些單據亦可作為未來如果面臨訴訟所可以應變的證明
文件(畢竟媽媽會說謊,但是證據不會說謊)。
以上建議供參考,最後也祝福原po~~加油!!:)
作者: jamier (貓)   2015-11-23 23:09:00
中肯又實用
作者: LEEJINQYEU (不專業貓奴)   2015-11-23 23:42:00
推!實用的建議!
作者: nothing0917 (..)   2015-11-24 1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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