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被醫院弄丟放棄急救同意書的植物人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11-19 00:17:42
既然原po一片熱心,替朋友出頭
那小魯也來替朋友發聲一下,不過我朋友只懂警察的部份,
醫療專業他是不大懂的,我有盡量叫他講話不要那麼cynical了
: 當時朋友媽失控,質問聲音可能跟選舉車一樣大
: 於是醫院就在我們不知道的狀況下報警
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規定,報警之前還要先告知你?
只要真的遇到狀況,110人人可打
起碼你朋友自己都承認,媽媽情緒失控,高聲質問醫護人員,
有人在你工作場所高分貝叫囂,你還要告知對方「你好,安安,我要報警囉?」
才能撥110?還是講話大聲是天經地義的,報警反而理虧?
這太獵奇了真的…
: 大概才大聲沒超過10分鐘,警察就到了
來得快,也有得嫌呀,這個等一下再來講
: 一到場,警察就一一盤問家屬親友的身分
盤查身分是相當正常的程序,如果你是那個想告對方的被害者,一定能體會
盤查身分的重要性,不然一走了之,要去哪裡找人?
話說,在急診室胡鬧的,什麼人都有,有前科就算了,失蹤甚至通緝都有一定頻率出現
就像有某些地圖,怪的掉寶率總是比較高,玩久了自然知道
: 但是對於未配掛證件,僅穿著醫護人員服裝的人員
: 倒是都未詢問,想來只要穿著看似專業的服裝,
: 就具有在場的正當性
我想問,易地而處,去你工作場所高聲叫囂的人,逼問你在那裡的正當性在哪,
你會不會想笑,是我的話會忍不住笑場啦,阿我就上班啊,不然咧,太逗了Baby
醫生護士在醫院工作不正常嗎?還是在醫院高聲叫囂的人就有在場正當性了?
警察回去要找他們還不簡單,班表一翻清清楚楚,不然跟醫院方面問一聲
他們通常都很上道,家屬就不一定了,
醫院進出的人何其多,你撇頭就走,萬一事後來個打死不認(很常見)
誰知道你是家屬的什麼人?不就還要浪費警察偵辦其它案件(其他真正需要協助的人)
的時間,來調監視器?就為了……好吧,算了,別講太難聽
: 但其實這也沒什麼,警察只是在執行的他的公務
: 後續我們到會議室,未妨礙到病房區
: 但警察卻一直到我們離開了,才跟著離開醫院
: 我不懂他們在場的必要性
如果警察離開了,你們又回去找醫護人員麻煩,搞到有人受傷
就換醫護人員要怪罪警察提早離開了,這應該很好理解
確保有可能滋事的因素離開了,警察看情況OK了再離開,不然還要浪費警力再跑一遍
這真的很好理解
: 後來有一次,我在院長室看到院長是新店警友會成員
: 我大概就明白這其中不用言說的默契了
真的很好笑(我原文轉述我朋友的話)
新店警友會是不是?一個警友會的規模可能高達上百人,講真的誰認識啊?
多的是一堆掛名捐個錢,算盡一點社會責任的,平常根本不會出現
而且講真的,這種跑來醫院叫囂的,天天都有,院長才不管你小醫生小護士的事情
不沾親不帶故的大老闆,捐錢給我們上級單位,干我們警員什麼事?
照規定處理就好,當作每個警友都真的會管事情、還喊水會結凍?
那未免太抬舉你朋友媽捅的小漏子了,
不過陰謀論有一個特徵,就是都會把自己想得太重要
: 更別說,我在第一次陪朋友去醫院
: 聽醫院說明7月22日的狀況時,看到一輛警車停在醫院門口
: 等到我開車離開後,才跟著離去
: 原來私立醫院有把警察當警衛的權利
: (他們自己有保全喔)
無聊透了,你知道有人受傷的車禍,警察去醫院問筆錄、拿抽血檢驗結果,
是平均兩小時會出現兩次以上的家常便飯嗎?特別是在大醫院
就不要講很多醫院充斥著對醫護人員暴力相向的莽夫莽婦
所以加強巡邏一下不過分吧,巡邏開車有疑問嗎?我想不必解釋了
噢,好吧,你以為有人跟蹤你,跟蹤你還要穿制服開巡邏車給你發現?
我說過,陰謀論者喜歡把自己想得很重要
: 只是,這個劇本太多巧合,原來醫院在傳訊時
: 就預知病患今天會過世
: 於是家屬討論後,決定報警,想要請檢警相驗
: 這4個月來,太多疑惑未解,家屬太想要得到一個解答,
: 包含醫院預知死亡的精準度
: 其實冷靜下來
: 我們大概都可以猜知
: 相驗、解剖,也許都沒有什麼具體結果
: 但就是想要說服自己接受而已吧
: 還記得醫院報警,警察不到10分鐘抵達的事嗎?
: 同樣的地點、差不多的時間,家屬報警後約20分鐘
: 警察姍姍來遲,因對死因有疑義
20分鐘超正常,10分鐘也很正常,因為人家不是只有處理你們家的事情
即使有兩、三網警網在線上待命,一下子接滿case還要掛號排隊的情形
所在多有,所謂姍姍來遲,可能是好不容易結束了上一場,
連整理思緒、情緒的時間也沒有,飛快趕往下一場,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的案件很重要,但別人的案件就不重要嗎?只能照先後順序公平處理
所以會不會排隊,完全看運氣
至於會不會遇到很難處理的民眾,這也看運氣了
: 警察說不能移動遺體,須等到檢察官的指示
: 於是長輩的大體,就放在他睡了3年的床上
: 在斷氣後又過了4小時
: 如果是因為有他殺嫌疑需保留現場,
一般在醫院因病死亡,醫生會開死亡證明書
但是如果家屬有意見,叫了警察,就必須等檢察官相驗,
因為是檢察官才有權力相驗,檢察官沒辦法像警察一樣一call就來,
然後一個值日檢察官,往往有其它案件要處理,不一定能馬上相驗
然後在檢察官相驗之前,還要等鑑識人員採證,當然不能移動
鑑識人員也是值日制,極有可能同一時間,它還有幾個刑案現場要採證,
所以也是排隊掛號
一般是刑案現場或交通事故現場,才需要拉封鎖線,搞得好像電影那樣
你朋友這個情況,說真的,看起來根本就是醫療糾紛,說真的,有什麼現場可採?
還是你覺得醫生護士會趁警察不在,偷偷擦去遺體身上的指紋,好像電影那樣?
這一切的一切,是因為你們朋友家屬對死因有質疑,
不然警察也不會啟動這樣的機制,勞動這一批公務員解君疑竇,
為了明顯屬於醫療糾紛的事件,發動這整個程序,沒有不對,但有點浪費
特別是對於一直腦補又把自己想得很重要的人,
是說,長官交待我們
「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
「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
「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
因為很重要,所以只好念三遍,深呼吸,好好處理事情…
作者: park1   2015-11-19 00:24:00
怪獸親屬 怕怕長輩在世的時候棄於不故不聞不問 臨終時才來吵來鬧怪醫院
作者: pinkangel (有事嗎?)   2015-11-19 00:33:00
親人過逝情緒激動對醫院多有情緒性發言可以理解,但牽拖到警察身上還句句帶有暗示勾結意味就太超過了,原原po的朋友一家吃相真難看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5-11-19 01:14:00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11-19 01:22:00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5-11-19 02:21:00
氣切免費笑死我了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5-11-19 08:21:00
作者: saureus (花生)   2015-11-19 08:47:00
你認真了XD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11-19 09:18:00
跟醫院勾結的好處是可以指定特別護士
作者: byon1009 (允衡)   2015-11-19 10:04:00
指定特別護士?哪裡有美國時間讓你挑 忙都忙死了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5-11-19 11:58:00
推!
作者: sandy350 (Sandy)   2015-11-19 13:09:00
中肯推
作者: shizz (吃不到羅蔔的驢子)   2015-11-19 14:08:00
根本就是浪費民眾稅金去"說服自己接受既定事實"上面那句是原po文章內自己說的
作者: isalin   2015-11-19 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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