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車刮傷的賠償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5-09-21 17:54:11
我遇過更奇葩的。
在多年前,筆電、電腦還是頗貴的年代。
哪時候夏天,我跟同學A,B住女宿,因為我的桌上型電腦,要重買新的,所以剛好那天沒電
腦。
一天,星期六,室友A要回台北,她跟我說:妳這兩天沒電腦用,我的筆電可以借妳,不
過因為我螢幕壞了,打開要小心喔。
然後,我就很開心,因為有電腦用了。
(在那個每天都要msn的年代啊~)
結果我後來打開她的筆電,螢幕果然壞了,就是在左邊的從上方到下方有一條反白裂痕,
然後下方整個工作列的地方也是裂的呈現完全黑的。
第一天用沒事,隔天我在打開,突然,整個螢幕整個全部壞掉@@
我超級慌,嚇到發軟,緊急打給朋友C,她快速帶我去台北市華碩維修估價
1。原廠螢幕12000,提供報告兩年。
2。非原廠螢幕6000,無保固。
我認為我應該賠償A非原廠,
但A她堅持如下:
1.我當時已經告訴妳,要小心,妳還這樣。
2.我要換原廠,因為我原本的螢幕是原廠的。
3.而且換原廠的,我才能有保固兩年。
在那個非常尷尬的時期,我與當日還未歸宿舍的A是用msn談賠償問題。
而我認為我應賠償非原廠原因如下:
1.妳原本螢幕也算壞了,妳的電腦包裡面“早就有估價單”,只是妳捨不得換,所以我是
用壞妳壞掉的螢幕,而不是完好的螢幕。
2.妳的螢幕原本早已經過保,就算我應當回覆原狀,也應該是沒有保固狀態。
3.如果妳堅持要換原廠的,那我們對分出,因為妳原本過保是事實。
旁人意見部分:
B只和A傳msn,她認為誰叫妳要弄壞,人家就說妳要小心不是嗎。
C的態度則是很憤憤不平,她認為A在趁火打劫,她覺得原本就是壞的,也過保,應該要賠
非原廠還需要對分。
後來A再反應,我原本就去估價沒錯,但我還再想要不要換啊,所以妳看我估價單也是原
廠估價。@@
最後,我真的凹不過那兩個室友沆瀣一氣,一陣線認為我應該賠償“原廠”,“未來也有
保固 ”,而且我也受不了A一回宿舍和B在外面竊竊私語。
所以我賠了,如她所願。
但,因為暑假中暑嚴重,我也因此乾脆搬出宿舍,而且我覺得我永遠不可能把當初熱情找
我一起跟她們同房的A,B當作朋友了,甚至覺得A的人格就是我多付的6000元。
畢業後,我在新竹上班,A在清大念書,她不知道如何探聽到我也在新竹,又跑來敲我msn
,
"幹嘛裝不熟啊,妳也在新竹也不說"
"改天一起吃飯啦"
喵的,凹不過她,她有天一直叫我一起吃飯,而且“到新竹新竹火車站載她,一起吃飯”
後來吃完飯,她叫我騎到某量販店她買東西,然後再載她回清大。
自此,我不願意和她吃飯了
因為她說了一句
“我沒有機車,假日來回清大跟火車站來需要有人載”
好樣的,一直套交情裝熟是假的,原來因為很愛把同學當司機,所以在清大念書也找不到
人載。(原本寫不__,但有反應酸人家長相,所以改一下)
我後來在新竹的時光,算是和朋友C有個做伴(當然原本就是好朋友,只是怎樣也不願意跟
A同學聯絡),但我這輩子真的不想看到A了。
作者: tina311 (tina)   2015-09-21 18:00:00
好扯…如果是我也不敢要對方賠原廠==
作者: AppleAlice   2015-09-21 18:01:00
其實我覺得人家的東西你就跟她談用原廠貨然後金額看怎樣分擔就好了,直接開口說要換非原廠的也不是太好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9-21 18:02:00
她跟妳說可以用她電腦的時候就是計畫要釣妳了吧....
作者: colchi (柯奇)   2015-09-21 18:02:00
就事論事,何必酸人家長相?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9-21 18:03:00
不過這是我比較暗黑的想法啦
作者: flyingfreerl   2015-09-21 18:04:00
如果明知有問題你要借,風險本就自己承擔,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9-21 18:04:00
而且後來還跟妳說她沒車需要人載....臉皮不錯厚啊
作者: elly0812 (Elly)   2015-09-21 18:05:00
這朋友真的不用聯絡了,都自以為自己最聰明,把別人的好
作者: AppleAlice   2015-09-21 18:05:00
就是我會把你的3當成主提案,一開始就這樣跟他談,而非當作備案啦....
作者: bonnielin7   2015-09-21 18:10:00
感覺他一開始就在計畫=_=
作者: st823321 (chilolo)   2015-09-21 18:26:00
一開始就在計畫+1,如果是我壞掉的東西怎會解別人 = =?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5-09-21 18:54:00
我覺得比較不可思議的是"女生"在清大竟然早不到人載..
作者: diy7822 (懶惰)   2015-09-21 19:05:00
好敢開口喔!果然是什麼人都有啊
作者: RuinAngel (左)   2015-09-21 19:21:00
天才小釣手,不過後面就只是個找工具人的概念兩件事應該可以獨立看待啦,雖然兩件事都會讓人不想繼續跟他扯上關係...
作者: KAPM993 (魚干女)   2015-09-21 19:35:00
超扯,臉皮超厚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9-21 19:38:00
想問原po當時借的時候 有想過壞掉了怎麼處理嗎@@?撇去機車的事情不談 我覺得的確有點爭議..但如果是我 要對方原廠會分攤 只是可能不會到一半@@其實壞掉的我根本不會借別人...
作者: equation (情切切良宵花解語)   2015-09-21 22:25:00
給妳拍拍。好可憐,妳被A設計了,從頭到尾她就是在布局,算盡機關
作者: MSSM (呀~)   2015-09-22 00:38:00
感覺她挖陷阱等人跳啊
作者: AraneCue (AraNecUe)   2015-09-22 00:48:00
妳根本被仙人跳,只是對象是螢幕而已...這種人只會算計到最後沒半個朋友而已
作者: kiwifresh (奇異果‧新鮮)   2015-09-22 03:34:00
而且以前的筆電也沒辦法用太多年 (效能漸漸不夠用最好是可以再戰兩年啦不過後來懂民法了,恭喜~~
作者: matrox323 (WU)   2015-09-22 10:25:00
垃圾阿真的很敢要,6000幫送她吃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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