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女孩們接受性專區成立嗎

作者: cefywo (新竹結衣~* 妹妹廢文科長)   2015-07-12 16:25:37
大家安安 我是肥宅小妹
小妹想問女孩們是否接受性專區成立唉~
前面有一篇剛好也有提到
只是他把性工作合法跟願意讓伴侶去消費混在一起
小妹也覺得有一點不妥
當然這個市場在適當的控制下相關職業疾病會減少 稅收應該也會增加 甚至還有觀光財
只是想問女孩們覺得應不應該成立呢?
這沒有連結妳的 男/女有就會去 所以請說出自己的想法喔~
不過 當合法時不可置否的 男/女友去消費的可能性可能會有增加
女孩們覺得呢?
作者: carnie   2015-07-12 16:27:00
你好像沒說到你自己的意見?你接受否?
作者: aaa0219 (aaa0219)   2015-07-12 16:27:00
沒人想住在那區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7-12 16:28:00
不接受,它一樣存在,接受,它還是存在,有啥好討論的?
作者: juliusnovem (julius)   2015-07-12 16:28:00
你認識GTaLon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12 16:28:00
不是很想跟你討論欸
作者: hsiehhsing (海諧會會員)   2015-07-12 16:30:00
這ID好像有點眼熟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5-07-12 16:31:00
接受 本來就有很多人有需求啊 直接設立方便管理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7-12 16:32:00
一定接受的阿,但不接受家人跟男友以前去過 懂?
作者: s410294 (暖囊)   2015-07-12 16:35:00
反對到底 根本物化女性 傷風敗俗 道德淪喪
作者: cefywo (新竹結衣~* 妹妹廢文科長)   2015-07-12 16:36:00
嗯@@ 小妹有包含鴨店喔
作者: carnie   2015-07-12 16:36:00
不過性專區 是指哪一種啊 女人去的還是男人去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12 16:36:00
性專區的意思是在這個範圍是可以性交易的
作者: cefywo (新竹結衣~* 妹妹廢文科長)   2015-07-12 16:37:00
都有啊 小妹從來都以標準一致做前提
作者: ninutemaid (美粒果打錯)   2015-07-12 16:37:00
拜託女孩們挺一下吧。不然魔法師當的很痛苦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12 16:40:00
魔法師這麼痛苦何不轉職大魔導師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0:00
這問題在本板討論過好幾次了
作者: hsiehhsing (海諧會會員)   2015-07-12 16:41:00
不想當,你現在也可以去花阿,又不是說沒有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5-07-12 16:41:00
我接受啊 這有什麼好物化女性的 也沒有傷風敗俗 我期待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1:00
其實台灣早就有性專區了,ex:台北的林森北路.我有同學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2:00
就住在那,林森北路有很多禮服店還是他告訴我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12 16:42:00
額 林森北路不是合法的吧?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5-07-12 16:43:00
讓有些交不到伴侶的人可以有開心且正當管道取得性需求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5-07-12 16:43:00
如果會提供消費記錄可以接受,就是不要合法還不透明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5-07-12 16:45:00
以前有公娼阿,還是政府給牌照的
作者: jessicadang (可不可以我們都是玫瑰)   2015-07-12 16:46:00
可以接受但沒有人會想住在那區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6:00
所以差別就只是合不合法而已,會去的人就是會去,根本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5-07-12 16:46:00
但不管怎樣,私娼不可能消滅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7:00
沒有本文所謂的"增加男女朋友去的可能性".若將林森北路那些店就地合法,本來就住那的居民會因此全部搬出嗎??
作者: cute1314 (還是原來那個我)   2015-07-12 16:48:00
接受啊
作者: fancylatina7 (Latina流口水了)   2015-07-12 16:50:00
接受
作者: lonelystar06 (時間會改變一切)   2015-07-12 16:51:00
接受! 我知道有些人現實條件不好交不到另一半又有生理需求,這專區是必要的。
作者: nick5487 (nick5487)   2015-07-12 16:52:00
有男性的就接受
作者: fingertip (鬼東西)   2015-07-12 16:53:00
接受 不然沒對象的怎麼辦
作者: yushuC (嘎嘎)   2015-07-12 16:53:00
接受啊!
作者: cc0420 (mmmm)   2015-07-12 16:55:00
無論接不接受,會去的男人就算沒有專區還是會去買春,不會的男人有這專區還是不會去但我個人是接受!
作者: WANEN (Julie )   2015-07-12 16:56:00
接受 是人一定都會有生理需求!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07-12 16:56:00
月經文 and 反串失敗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07-12 16:57:00
沒成立之前會玩的人還不是各種管道,有差嗎?
作者: keyas0403 (怡芳)   2015-07-12 16:59:00
覺得成立的話要強制帶保險套跟健康檢查避免性病傳播
作者: soap726068 (肥皂)   2015-07-12 17:04:00
話說,為什麼性專區就一定是女生去工作男生去消費?也有可能反過來阿!到底是誰在物化女性XD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7-12 17:06:00
當然可以有牛郎店,荷蘭的紅燈區就有
作者: poister (光陰者,百代之過客)   2015-07-12 17:07:00
作者: xoxozoey   2015-07-12 17:08:00
性專區會造成鄰避效應 我支持就地合法化
作者: CHECKER   2015-07-12 17:09:00
接受,讓人有合法安全的宣洩管道,比起現在暗地偷來更能
作者: wing74714 (看見)   2015-07-12 17:09:00
接受啊 社會上還是有沒辦法交到伴侶又有需求的人 ptt上也很多人推崇「嫖妓比較省」的男性 能夠集中管理 可以保障這些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12 17:10:00
就地合法化的意思差不多就是沒有性專區 全國合法這樣
作者: poeoe   2015-07-12 17:11:00
合法化才能以法律及管理制度保障消費者和從業人員
作者: haveastar (有星)   2015-07-12 17:14:00
食色性也
作者: sillyJ (一切從簡)   2015-07-12 17:16:00
接受啊
作者: vn506695 (Germa)   2015-07-12 17:18:00
就地合法,臺灣太假道學
作者: blue820801 ( )   2015-07-12 17:21:00
成不成立是一回事 你有沒有歧視是另一回事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07-12 17:26:00
林森北路是酒店 跟性專區不太一樣吧....
作者: deutyi (IL)   2015-07-12 17:31:00
其實不管我們支不支持它都是會存在的,只是用什麼樣的方式罷了
作者: tom50512 (空心菜)   2015-07-12 17:31:00
同意成立 沒必要假道學結果讓一些社會案件發生
作者: Jaishen (宅嬸)   2015-07-12 17:32:00
接受,但你不是小妹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過的KND特派員)   2015-07-12 17:32:00
噓的人都是一些怪怪的人,我還是給箭頭好了...
作者: iijune (阿倫)   2015-07-12 17:33:00
支持合法化,性不用妖魔化!會去消費的人就是會去無論合不合法,如果合法對性工作者才有保障,並且可以掌控性病的傳播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5-07-12 17:33:00
假高尚的人真的蠻讓人討厭的
作者: zxcvb0412 (阿成)   2015-07-12 17:37:00
很多都是鍵盤接受 身邊的人要是有去又會心裡怪怪的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過的KND特派員)   2015-07-12 17:37:00
我是覺得,會想沈浸背德的快感的人還是很難防...
作者: MII9u   2015-07-12 17:38:00
真的想嫖合不合法有差嗎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過的KND特派員)   2015-07-12 17:40:00
會吃魚喝茶的人就是會吃,差別只是讓原本犯法的工作變成合法的,對性工作人士來說是好事
作者: gn0369258 (^__^)   2015-07-12 17:41:00
反對到底 根本物化女性 傷風敗俗 道德淪喪
作者: deep1679 (QQ)   2015-07-12 17:42:00
接受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5-07-12 17:44:00
感覺這就像在男板討論是否接受同性戀合法化差不多鍵盤上接受 現實上不接受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7-12 17:45:00
性交易合法化跟性專區是兩個不同的議題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7-12 17:46:00
反正早就存在了 公開有管制反而比較好
作者: kathrine (喵喵嘞喵喵嘞)   2015-07-12 17:48:00
同意啊 對了 這個哪裡物化女性了 沒聽過雞鴨鵝街嗎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5-07-12 17:48:00
當然同意,只要不要在我家附近就好:p
作者: chrislove051 (Christine)   2015-07-12 17:49:00
接受啊!不用錢的反而最貴
作者: kikiikik (小風)   2015-07-12 17:51:00
噓的幹嘛不講物化男性
作者: sodaaaa (阿罵)   2015-07-12 17:52:00
接受 就像荷蘭也有紅燈區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7-12 17:56:00
時代變了 原來現在真的笑貧不笑娼了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7-12 17:57:00
接受啊 會怎樣嗎==?(其實花蓮有)
作者: JeNeToiLe ( )   2015-07-12 17:58:00
如果設在自己家旁邊 應該沒人同意吧
作者: kathrine (喵喵嘞喵喵嘞)   2015-07-12 18:01:00
"笑貧不笑娼"的意思是希臘那些性工作者應該要餓死也不能以性工作維持溫飽?
作者: sundayX (再買剁手指)   2015-07-12 18:01:00
娼為何要被笑?貧也沒什麼好笑。偷搶盜賊騙才是不該作的。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7-12 18:05:00
講物化女性的......到底是誰在物化女性Zzz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5-07-12 18:09:00
怎麼物化女性都女性在講的
作者: yesapple (悠而不閒)   2015-07-12 18:11:00
OK啊!暗地從事這種行業的很多,只是它就跟焚化爐一樣,沒有人希望在你家旁邊
作者: z22771187 (先祖在對我微笑)   2015-07-12 18:12:00
他其實就是一種服務業阿!為何要笑娼?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5-07-12 18:15:00
可以 但別在我家附近 就跟垃圾場焚化爐一樣 大家都不想它在自家附近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5-07-12 18:22:00
接受阿,但自己男友是這樣就掰掰
作者: epitaph (北論)   2015-07-12 18:24:00
接受,之前聽過日日春的公娼阿姨演講,合法才能保障戴套和使用者付費。不合法的時候怕客人檢舉,很容易不戴套不付錢。既存事實,就應該去面對而不是逃避
作者: yasummer (yasummer)   2015-07-12 18:25:00
接受
作者: linarina (凐燁)   2015-07-12 18:27:00
接受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5-07-12 18:28:00
食色性也,台灣假掰,假道學。偽君子太多,脆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過的KND特派員)   2015-07-12 18:29:00
要先性交易合法化才設性專區吧,不然沒合法就設是要抓老鼠嗎?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5-07-12 18:31:00
一直打小妹小妹的煩死了
作者: monkeywife (猴子老婆)   2015-07-12 18:33:00
接受啊,原po可以去sex版爬文,大阪飛田,有很多心得分享
作者: sandy0925 (瑄瑄)   2015-07-12 18:35:00
接受
作者: sNiWnTi (NWT)   2015-07-12 18:36:00
合法,男女或第三性都可!
作者: Asleepgirl (只想睡)   2015-07-12 18:38:00
接受啊…沒設=違反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5-07-12 18:40:00
接受啊 難道不成立台灣檯面下就沒有性工作者?
作者: otonashi1003 (Cornelia)   2015-07-12 18:42:00
不就紅燈區
作者: vawanisme (Yoshikuni )   2015-07-12 18:42:00
與其一堆不合法的,不如接受並合法
作者: ramonnoki (雯雯)   2015-07-12 18:47:00
接受
作者: tom50512 (空心菜)   2015-07-12 18:52:00
講笑貧不笑娼的邏輯是…把兩件事情混為一談是怎樣==
作者: miletian (在水一方)   2015-07-12 18:59:00
反對,不管男女都不該出賣肉體,他們也是別人的孩子,將心比心你會讓自己小孩賣身嗎
作者: Bunny0520 (蘿蔔不會蘿蔔蹲)   2015-07-12 19:01:00
同意啊
作者: sklY (紫 (oゝω・o)ノ)   2015-07-12 19:01:00
接受,但另一半如果去消費不接受
作者: hij76128 (小鴨)   2015-07-12 19:02:00
接受,其實集中管理阿就不會有住的問題,像竹科那樣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5-07-12 19:03:00
其實我們的工作都嘛在賣身 我們出賣自己的身體賺錢 很自然啊 每個工作嚴格且廣義來說都是在出賣身體像我就出賣自己的身體去早餐店工作
作者: tinabjqs (光)   2015-07-12 19:06:00
可接受~~但要設在哪裡的問題比較大
作者: raxes (甫兒)   2015-07-12 19:08:00
可以
作者: Nonbow   2015-07-12 19:09:00
這種東西啊 可能就要先從道德面來討論了像是性是否能像勞力進行販賣 畢竟合法化也多少給予道德面些正當性 如果性不再牽扯雙方更進一步的聯繫,那合法化就很容易了,不過那時肉體上的出軌大概也不會這麼被厭惡了性關係可能就像正常人際相處的模式了
作者: garychangb (屁屁)   2015-07-12 19:18:00
男/支持 可以管制以及預防性病
作者: serendipity ( )   2015-07-12 19:23:00
反串
作者: LCA710 (LCA)   2015-07-12 19:23:00
接受
作者: et7821 (Mai)   2015-07-12 19:27:00
接受啊!!找不到伴侶的人總有需求吧
作者: color5bird (五色鳥....)   2015-07-12 19:29:00
不反對,這樣各種性別的性工作權益才會有保障!不然地下化負面影響太多了
作者: BEICHI5566 (北七五六新警察)   2015-07-12 19:48:00
接受啊
作者: spw166 (爽喵)   2015-07-12 19:58:00
接受,寧可立法好好經營,而不要非法藏汙納垢。
作者: hope2801 (sexydick)   2015-07-12 19:59:00
我接受啊
作者: GGKO (G子)   2015-07-12 19:59:00
接受,而且要訂立妥善的規範和配套措施
作者: s9209122222 (海海海)   2015-07-12 20:00:00
說不接受小孩做這些工作的人真自私
作者: GGKO (G子)   2015-07-12 20:00:00
很多事讓它在暗處裝作看不到反而問題更大
作者: rudia   2015-07-12 20:05:00
不會反對,但“別蓋在我家後院”
作者: Hurricaneger (褲襪脫落大尉)   2015-07-12 20:07:00
你認為臺灣的法律會徹底實行嗎?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5-07-12 20:21:00
同意 這樣能夠維護性工作者的權益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7-12 20:43:00
要成立隨便,男友敢去就完蛋
作者: antiaris (箭毒木)   2015-07-12 20:44:00
接受啊,有些女生也需要帥哥吧
作者: joyie2643 (啊喬)   2015-07-12 20:47:00
接受啊 合法化才能對那些工作者更有保障,規範起來也比較方便
作者: charinu   2015-07-12 20:51:00
絕對反對
作者: chiao38 (姐不是文青)   2015-07-12 20:53:00
可接受,合法化反而能夠將性產業納入管理。
作者: iiiey   2015-07-12 21:17:00
一定接受呀 有沒有合法都還是存在 那為何不合法有個明白規
作者: therious (BZJ超正)   2015-07-12 21:19:00
非常接受,而且非常希望有,房價下跌就剛好順便打房,然後希望也有服務女性男性性工作者。
作者: zhaojin (滿媽)   2015-07-12 21:41:00
可以接受,應該會讓性犯罪比例會降低,至於安不安全我不在乎,反正我不會去
作者: connie0129 (櫻語月是笨(?)會付出5)   2015-07-12 21:42:00
支持合法化,他們也需要保障
作者: himehime (ヒメ♥)   2015-07-12 21:45:00
女 接受 反正會去的就是會去,不會去的都寧願自己尻。
作者: QQhedge5566 (QQ)   2015-07-12 21:58:00
支持性工作合法化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5-07-12 22:11:00
支持合法化,合法化反而可以對性工作者及消費的人有保障
作者: eating0928 (口乞口乞)   2015-07-12 22:25:00
我支持合法化,但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作者: thunder02 (thunder02)   2015-07-12 22:37:00
接受,但不接受令一半去消費我不想得病另*
作者: laziness (綠綠兒)   2015-07-12 22:38:00
接受 不應該讓他們成為見不得光的人
作者: chichi30 (樂)   2015-07-12 22:59:00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7-12 23:24:00
可以 但別在我家附近XD
作者: adapt ( ￾  N)   2015-07-12 23:38:00
接受+支持,我認為這是正當職業
作者: lavenderbeth (霽月難逢)   2015-07-13 00:13:00
我接受,人的慾望百百種,但性的慾望卻是最壓抑的成人了,自己的需求是什麼,搞清楚就好
作者: sana1307 (Sana)   2015-07-13 00:58:00
接受啊,不覺得這是一件傷風敗俗的事情。性工作者也同樣地為自己的生活而努力著,而且性需求本來都是人人皆會有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5-07-13 01:00:00
不接受,有娼就有黑道勢力
作者: starscat (貓)   2015-07-13 01:27:00
支持,但要法律明定已婚者不可以買
作者: skyqiu (珊瑚小天)   2015-07-13 01:58:00
可以 明著來總比暗著來好掌握
作者: akanokuruma (做自己,好自在)   2015-07-13 02:06:00
接受 合法化也是保證工作者的權益
作者: aster741 (憤世嫉俗的臭酸酸)   2015-07-13 04:04:00
接受啊,人都有需求。
作者: blessu (和果子)   2015-07-13 09:21:00
覺得有雞有鴨 價格公道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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