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要反別人的狗肉文化?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5-05-21 16:30:45
為什麼豬馬牛羊可以吃,狗不可以?
為什麼異性戀可以結婚,同志不能?
為什麼吸菸喝酒沒問題,大麻不行?
討論這些問題的時候,很多人都只會使用「類推適用」的邏輯思考。
也就是「因為╳╳可以,所以○○應該也可以」的思考方式。
然後,他們很喜歡拿這個邏輯去問別人,如果對方答不出來就說對方理盲濫情。
可是反過來,其實對方也可以說:「因為△△不可以,所以○○也不可以」
為什麼吃人不可以,吃狗可以?
為什麼雜交不可以,同志可以?
為什麼海洛因不行,大麻可以?
如果碰到這樣的反問,只會「類推適用」的人也答不上來。
他們只會說,人是同類,狗不是--那麼狗是朋友,豬馬牛羊不是啊!
他們只會說,同志兩人彼此相愛,雜交不是--那麼異性戀是男女相愛,同志不是啊!
他們只會說,海洛因傷害比較大,大麻較小--那麼吸菸喝酒傷害較小,大麻不是啊!
接下來,他們就會說對方的反問沒道理,程度有差不能這樣比,可是又說不出為什麼自己
的類推比較相近,對方的類推比較偏遠。
這是因為兩者根本是相同的邏輯。
只允許自己舉出相同點,不允許對方舉出相異點,還好意思說對方理盲濫情?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5-21 16:32:00
可是你也沒說為何不能類推啊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5-21 16:32:00
先補血
作者: ccpz (OoOoOo)   2015-05-21 16:33:00
推, 義務教育裡真的該增加邏輯的比例
作者: Kwanstarfish (負能量廢文翹楚)   2015-05-21 16:33:00
這麼會講 那你倒是講講為何不能吃狗肉先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5-05-21 16:34:00
我不盲理不濫情, 只想噓自以為很中肯
作者: ccpz (OoOoOo)   2015-05-21 16:35:00
光一堆人亂用若p則q就夠好笑了
作者: dozyellow (屁啦怎麼可能)   2015-05-21 16:35:00
找了一個沒用的點戀愛講幹嘛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05-21 16:35:00
誰答不上來 事實是你後面的類推適用的相差比前面的大
作者: soap726068 (肥皂)   2015-05-21 16:35:00
我原文有表明不反對吃人文化阿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05-21 16:36:00
就牛狗&狗人 人狗的差異在各方面都比牛狗大 所以後面的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5-05-21 16:36:00
對很多人來說,雞豬馬牛的確是朋友
作者: Blackened (Ride The Lightning)   2015-05-21 16:36:00
修過邏輯了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21 16:36:00
黑雲啊 這招「噓就是看不懂」你從台大板用到這裡 能不能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5-21 16:36:00
滿足**條件的東西就可以吃,○○滿足了**所以可以吃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5-21 16:36:00
對你來說噓文就是理盲濫情嗎? 還是自己說不出個道理就先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5-21 16:37:00
說別人理盲濫情??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5-21 16:37:00
理盲濫情的噓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5-21 16:37:00
牛 豬非保育類可繁殖,在不虐待的情況下可以吃
作者: shihpoyen (伯勞)   2015-05-21 16:37:00
所謂的「狗和我們比較親近」應該是沒有包含我XD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5-05-21 16:37:00
異性戀男女相愛,同性戀男男或女女相愛,不行哦
作者: Kwanstarfish (負能量廢文翹楚)   2015-05-21 16:38:00
所以說你也認為可以吃狗肉了不是嗎XDDDDDDD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5-21 16:39:00
你的論證模式跟同意吃狗肉的人是一樣的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5-21 16:40:00
你講的沒甚麼問題 但可以不要放大絕嗎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5-21 16:40:00
其實蠻多動物權和動物福利領域的學者試圖去為哪些動物應該享有權利在討論標準的 例如法學家史蒂夫懷斯以認知能力作為判斷標準 在這個標準下灰鸚鵡會比狗更有資格得到權利
作者: epcl4uc96g4u (小馬)   2015-05-21 16:41:00
後半段的論點很有趣 不過前面舉的例子肯定會被噓QQ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5-05-21 16:43:00
雜交根本不等於多人相愛,先搞清楚再來舉例
作者: kinki5566 (近畿小子5566)   2015-05-21 16:43:00
多人相愛有群婚這種東西 雜交只是打砲而已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5-21 16:44:00
我同意你回我的那段內文 但說開放理盲噓...你在收集噓對吧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6:50:00
推你的論述。不過最後一句討噓真的沒必要就是了...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5-21 16:51:00
好可憐www
作者: shihpoyen (伯勞)   2015-05-21 16:51:00
不該用類比這點是對的 但語氣超嗆
作者: Hunterme (Hunterme)   2015-05-21 16:52:00
背後原因也不搞清楚類推個屁
作者: soulja28 (哭哭喔)   2015-05-21 16:54:00
用你這篇邏輯才是真正在討論事情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5-21 16:55:00
一堆人邏輯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21 16:57:00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7:00:00
刪掉了所以再推。這篇真的一針見血。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5-21 17:11:00
推 這對一些人是有點難
作者: treasurebag (123牽著手456789)   2015-05-21 17:12:00
認同
作者: soulja28 (哭哭喔)   2015-05-21 17:13:00
第一篇就是用這種類推適用的邏輯 還沾沾自喜的
作者: puffdog (包夫句)   2015-05-21 17:15:00
自以為中肯還上色真是辛苦你了
作者: blablabla (布拉)   2015-05-21 17:20:00
推完才發現是黑雲學長
作者: YMSH205 (^^)   2015-05-21 17:39:00
看完之後只想問結論是什麼XD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15-05-21 17:39:00
所以邏輯討論完了,你的意見是支持還是反對呢?說那麼多只是想婊人而不發表建設性的意見,也只是篇__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7:40:00
為什麼一定要別人選邊站呢XD?一定要有強烈的立場才能討論邏輯嗎XD
作者: YMSH205 (^^)   2015-05-21 17:41:00
我只是想知道結論 因為我怕我理解的有偏到XD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15-05-21 17:42:00
可是這篇主題本來就在就是在討論是與否阿w
作者: YMSH205 (^^)   2015-05-21 17:42:00
看完的理解是 一切的基準都會因所在的文化圈有所不同XD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15-05-21 17:43:00
「為什麼吃人不可以,吃狗可以?」原原po也沒說不行阿,那怎麼辦?阿不就變成這篇整篇都是廢話?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7:45:00
Y大我不是說你~說的是有人看不懂這篇想討論的點,硬叫別人一定要說支持或反對。
作者: YMSH205 (^^)   2015-05-21 17:47:00
XD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5-21 17:47:00
其實喔 你說了很多 不過問題就是普遍的標準不存在啊有的人認為狗是忠實好友 有的人認為狗和豬羊牛無異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7:47:00
這篇的主題叫作「為什麼要反別人的狗肉文化」,所以
作者: YMSH205 (^^)   2015-05-21 17:48:00
前幾天有個新聞是國外有人跑去餐廳把龍蝦丟到海裡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5-21 17:48:00
所以當然有的人認為牛豬羊可以吃=>狗可以吃 不能推過去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7:48:00
原PO歸納出很多反對或支持的人的論述邏輯,如此而已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15-05-21 17:48:00
有立場跟言論中不中肯中不中立沒有直接關係。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7:49:00
主題根本不是在討論是與否啊~有立場就不會中立了好嗎XD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15-05-21 17:51:00
誰說有立場就不能中立的?我養狗但是支持合法養殖狗肉算不算是中立?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7:53:00
你就「支持」了哪裡中立XD 硬要二分法成「是否」支持的是你,現在又說你中立XD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15-05-21 17:54:00
中立就是在雙方之間建立橋梁,真要說根本不可能存在絕對中立好嗎?XD先生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7:55:00
這篇就是不講支持或反對才能聚焦在論述方式上面,不然怎麼看都會很像在酸另外一邊。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15-05-21 17:55:00
事實上這篇就是在酸原原PO阿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7:56:00
中立就是建立橋梁www 我不覺得反對吃狗肉的人會覺得你很中立,因為他們就是無法接受狗被吃這件事。這篇是在講所有用類推適用邏輯出來戰的人,不論支持或反對的人。
作者: hugo7935 (HugoJoy)   2015-05-21 17:58:00
很明白現實就是必須做出取捨,選擇中立然後什麼都不去做就只是逃避問題罷了。從用字遣詞就是兩方都酸我中立最大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21 18:02:00
這件事是要取捨什麼,又不是拿著刀逼你決定。吃不吃狗肉目前就是跟某些人無關,為什麼一定要選邊?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5-21 18:06:00
本質不同的東西會放在一起比真有才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05-21 18:19:00
講那麼多還不是你繼續吵你的歪理我繼續吃我的狗肉:)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5-05-21 20:02:00
滿足非人類 非瀕臨絕種就可以吃 至於吃不吃是個人選擇
作者: DesertEagleX (banbanban)   2015-05-21 20:23:00
異性戀是相愛 同志不是?
作者: youaretree (溪)   2015-05-21 21:13:00
我不覺得部落食人族吃人應該要被謾罵譴責、我不覺得如果多方合意雜交有什麼問題。這是文化是各地民情、是大家價值觀不同,台灣不行不代表全世界都不行,也不代表你就可以站在制高點譴責別人的文化習俗
作者: saylove33 (什麼東東的東)   2015-05-22 10:15:00
就算不類推判斷,狗身上的蛋白質就是人類可以適用的阿大麻和海洛因根本就不同,類比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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