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已婚男吃魚是應該的嗎

作者: lio226 (尼奏開!)   2015-01-19 15:56:26
※ 引述《lio226 (勝文控)》之銘言:
: ※ 引述《kikicoco168 (起飛)》之銘言:
: : 如果這種事情,是正常的!
: : 請在吃魚喝茶此嗜好開始發生時,大方的講清楚...:)
: 非討戰,大方講清楚這個要幹什麼?
: : 一交往前,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 交往前,女方有講清楚自己閱多少鳥嗎?
: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 男生也有權利拒絕非處女和puma,成為另一半
: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表哥有病,表弟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 二交往中,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 交往中,講清楚自己的閱鳥史
: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 男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女人,成為另一半
: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表弟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 三結婚前,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 結婚前,講清楚自己的閱鳥史
: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 男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女人,成為另一半
: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表弟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 四結婚後,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 結婚後,講清楚自己的閱鳥史
: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 男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女人,成為另一半
: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為另一半
: 表弟也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 如果此嗜好很正常合理,麻煩請大方告知另一半...
: 已非處或公車或PUMA,麻煩請大方告知另一半...
: : 不要在現實中躱躲藏藏,卻在PTT大肆宣揚...
: 不要在現實中躱躲藏藏,卻在PTT大肆宣揚
: : 最好在臉上刺上淫蟲二字,公告周知(小嫖蟲也不錯!)
: 最好在奶上刺上淫娃二字,公告周知(口嬌娃也不錯!)
: : 反正吃魚喝茶,很正常的嘛~~~^_^
: 反正婚前濫交,很正常的嘛~~~^_^
: 人要有反思能力,隱瞞或欺騙是否為常態
: 大家見仁見智
: 交往結婚是互相信賴
: 而不是在性別上大作文章,大肆宣揚自己是弱勢的受害者
回文挺踴躍der
不少人說不能拿吃魚跟交往比
文內明明在講"隱瞞",有什麼問題嗎?
交往前講清楚??
女:那個...我之前有7任男朋友,每個都有性經驗
男:那個...我沒交往經驗...但每個月都有去嫖一次
講完男女互相倒胃了,還談交往勒
噓文還延伸劇本:
女:我交往!我高尚! 你花錢!你骯髒!
男:我花錢!我正當! 你濫交!你破麻!
在那邊假清純 真假掰
兩性交往切勿說出自己的情史,連電視都在宣導了
有些話不用講太白囉
聽得懂就好
當然潔身自愛的人肯定不少
相比之下
整天假道學歧視這個,歧視那個
到處貼標籤
難道表哥表弟多到能組支棒球隊,比較高尚逆?
作者: tintinhires (tntin)   2015-01-19 16:00:00
中肯推,臺灣就是假道學太多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16:01:00
組個陪審團都行
作者: innightmare (teleny)   2015-01-19 16:01:00
明明就在講"已婚"男隱瞞嫖妓 不要劃錯重點好嗎呵呵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9 16:03:00
自己在那便亂扯處女,明明自己也當過表哥憑什麼帶病給處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16:04:00
所以如果真心覺得吃魚很OK的話,到底為什麼不敢承認啊?
作者: forbearance (forbearance)   2015-01-19 16:04:00
那就不要交往阿 何必隱瞞然後交往 以後再爆出來我不清楚這種隱瞞式交往的好處在哪裡?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16:05:00
只好相信這世上三觀不正的仍是少數,只是不小心在PTT上碰到了,不然又更不想結婚了啊啊啊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16:06:00
zzzzz結婚要先有男友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16:07:00
這就不勞您擔心了喲:)
作者: patty6824 (patty)   2015-01-19 16:07:00
噓你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9 16:09:00
男人可以吹噓自己交過不少女友抬身價,女人就不行?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16:11:00
………==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01-19 16:11:00
不要隱瞞,有嫖又如何?找能接受的啊!大哥這麼厲害哪怕找不到如果真的很怕找不到能接受的女生那就別嫖啊==這麼簡單
作者: forbearance (forbearance)   2015-01-19 16:12:00
對阿 何不大方承認 並且找可以接受的人交往?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1-19 16:13:00
已婚 就要負責任 別在外面玩是基本啊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01-19 16:13:00
或是找個不喜歡誠實以對的女生 就可以無限隱瞞啊(咦不要對方希望坦誠,自己卻一意孤行隱瞞,當然會gg啊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9 16:14:00
自己愛嫖卻要找交友次數少最好是處女的結婚才叫假道學
作者: vikamirror   2015-01-19 16:15:00
交過十個男友 當然也可以大方承認啊
作者: kilala3322 (綺綺)   2015-01-19 16:16:00
拿交往跟嫖妓相比…你贏了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1-19 16:18:00
我是不覺得交往跟嫖妓不能比啦..不過也沒什麼好瞞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9 16:19:00
噗!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1-19 16:19:00
好啦好啦你快點去跟你女友承認 前提是你要有女友:)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01-19 16:19:00
我覺得要比也可以,就是取決對方接不接受啊
作者: amida959   2015-01-19 16:20:00
等ptt酸宅哪天不罵女人撲馬時 再來靠北
作者: donow (麥田隊先發捕手)   2015-01-19 16:20:00
大哥,別再發這種文了,男人大部分都不挺啊,小弟淚訴請求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01-19 16:21:00
但不能怕對方不接受就用騙的,鴨蛋再密也有縫吧……男女顛倒也是說的通囉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6:22:00
噗哧 好慘喔~你的劇本為何只能演這麼哀傷的?交往經驗少的/不嫖的還很多,到底為啥要選這些??
作者: forbearance (forbearance)   2015-01-19 16:23:00
我就覺得 這種男女議題 男生常常有出現豬隊友常常來拉低自己人智商下限的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6:24:00
歧視這些敢做不敢說,又拖一堆人下水一起死的,為何會表哥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5-01-19 16:25:00
呵呵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6:25:00
表弟可以多到組成棒球隊? 邏輯性在哪? @@a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01-19 16:25:00
老實說最可憐的是真的潔身自愛的純情男,人家跟左右手相處愉快,想把美好第一次給心愛女友
作者: pei712 (kiwi)   2015-01-19 16:25:00
首噓獻給你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01-19 16:26:00
左邊大哥一直說男人嫖的很多啦!(純情男:嗚嗚我才沒有右邊二哥說,不要講太白,玩下去不講就相安無事,很多男生都是瞞妳們的!(純情男:我沒有騙人啊嗚嗚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9 16:28:00
嫖客已經髒掉了,當然要找拉純情處男下水才不會貶低身價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1-19 16:29:00
說真的他本來的文章是說要你交往後要繼續這個嗜好要說清楚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5-01-19 16:30:00
文不對題,討鞭?沒價值的討論。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1-19 16:30:00
我覺得交往尤其是已婚 又發生其他關係 本就比交往前更嚴重甚至有法律責任 至於交往前 只要沒傳播性病給別人 我倒覺
作者: g0620 (K.O.T)   2015-01-19 16:31:00
這回文講的好!推~大叔就男人的立場,男人單身吃魚喝茶很正常,然而結婚或交女友後還有這種行為,實屬背叛!至於女方結婚前交過幾個男人,那是她的自由!男方嫌棄了,你可以不要追啊!在一起還說三道四,真的沒啥氣量~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1-19 16:31:00
得沒主動講還好 但問了卻欺騙 不管是交往還是買春 都有些道德問題啊 雖然不是啥法律問題
作者: Nadialove (僕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15-01-19 16:33:00
嫖妓等於前女友喔 笑死人的比喻
作者: forbearance (forbearance)   2015-01-19 16:34:00
所以你以為電視教你隱瞞就絕對不會被發現嗎?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1-19 16:34:00
我好像從來沒有看過有"小秘密"的女人說她做全天下女人都
作者: g0620 (K.O.T)   2015-01-19 16:34:00
大叔坦白人,俺單身喝茶吃魚,但不欺騙女人感情!金錢交易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1-19 16:34:00
至於你不想你女友交過七個是你的事 你可以選擇不要交往 就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1-19 16:35:00
會做的事 而且一旦覺得是羞恥的事想隱瞞的,都在法西斯
作者: forbearance (forbearance)   2015-01-19 16:36:00
笑死人了 發現買春吃魚喝茶鬧到分手的例子又不是沒有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1-19 16:36:00
聲淚俱下天人交戰 而她們的小秘密,往往還比"天下男人皆如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16:36:00
啊其實我完全不介意坦承情史啊,為什麼一定要拿有沒有承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1-19 16:37:00
此"的事還要輕微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16:37:00
認交過幾個男友救援?如果男方要求我坦承情史,我必會誠實以對XD,所以這樣我可以要求對方在任何方面都對我坦承嘍?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1-19 16:39:00
我看到有人聲討"小秘密"卻對男人的行為視為"男人皆如此"感到非常不解
作者: farfalla   2015-01-19 16:40:00
神邏輯,女生的男友是嫖來的喔,還互相倒胃嘞,處女情結很重喔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6:40:00
還好,我可以完全坦承 XD 也還好,他也完全坦承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9 16:41:00
那以後鼓吹女生不要婚前交往,寂寞去鴨店就好了XD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01-19 16:41:00
我也不覺得有啥好不坦誠情史的,沒問我也會說XD相對的也希望對方坦誠
作者: elyse0811 (伊莉絲)   2015-01-19 16:49:00
舉例錯誤,女方應該要每個月招一次男妓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16:52:00
坦白有這麼困難嗎會覺得困難,是因為你有不能說的秘密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5-01-19 17:00:00
你的左右手應該都沒有濫交的問題,所以你可以不用那麼擔心XD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5-01-19 17:03:00
看不懂你在寫什麼
作者: weiweilu (hey)   2015-01-19 17:08:00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17:09:00
0個
作者: loveian16   2015-01-19 17:11:00
又是你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5-01-19 17:12:00
0分所以說 女生真的不要交往 找牛郎就好了!像原PO這種的真的會比較愛
作者: littleaya999 (小蕊)   2015-01-19 17:20:00
不想坦承就別步入交往甚至婚姻,兩情相悅首要講究誠實,沒有信任談什麼相愛?奉勸各位好男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還有,敢做要敢當。
作者: weiweilu (hey)   2015-01-19 17:35:00
按錯 補噓
作者: andyluandylu (andylu)   2015-01-19 17:39:00
ㄏㄏ
作者: Meomomo (Meomomo)   2015-01-19 17:43:00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5-01-19 17:43:00
吃晚餐嘍
作者: raepopo (瑞)   2015-01-19 17:45:00
吃丙
作者: kiwifish16 (奇異果魚)   2015-01-19 17:53:00
張飛打岳飛,你邏輯要重修喔補噓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5-01-19 17:58:00
交往過很多男友 = 濫交? 每次都只跟自己男友做哪算濫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1-19 17:59:00
邏輯重修吧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5-01-19 17:59:00
交! 同時跟很多沒關係的人發生關係才算濫交啦
作者: charinu   2015-01-19 18:00:00
?
作者: kiwifish16 (奇異果魚)   2015-01-19 18:02:00
剛才打平而已這個才是有噓到 ^.< 鳩咪
作者: Aline05 (Aline05)   2015-01-19 18:12:00
交往跟嫖妓這也可以相提並論?
作者: manabi (瑪娜比)   2015-01-19 18:16:00
2沒壞
作者: seefish821 (獅子兔一下)   2015-01-19 18:24:00
請你先勇敢跟你伴侶家人說這些吧,啾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5-01-19 18:27:00
看不懂...
作者: kkevinn (命中有時終須有)   2015-01-19 18:34:00
老實說我有笑 幫你補個血吧 XD
作者: rumiQ (rumiQ)   2015-01-19 18:36:00
唉......為何交往也變成濫交了?!嫖技才是王道就是了?
作者: vd490 (vd490)   2015-01-19 18:59:00
啊嫖妓不就好棒棒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1-19 19:13:00
交往跟嫖妓比...OMG
作者: qianye (千夜)   2015-01-19 19:34:00
重點是婚後還去好嗎
作者: shuilu (牛牛)   2015-01-19 20:02:00
簡直太可笑了吧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5-01-19 22:51:00
你的邏輯在前一篇就已經被噓過一次 還要再PO?
作者: a114261 (麥麥)   2015-01-20 01:15:00
邏輯能力低下,好可憐...
作者: marlboro9527   2015-01-20 01:46:00
這一定要推,誰會想用被用爛的容器?
作者: whitelady (Ladurée)   2015-01-20 04:43:00
我笑了 其實這真的是個迷思 不過你不應該用交往來比喻用習慣在夜店找一夜情 和嫖妓做比喻好像比較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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