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曉得各位對於更生人的一個標準與底限究竟在哪裡,但現在社會上對於更生人似乎還
是容易戴上有色眼鏡去看他們。
一個人一旦有了前科,即使他已經接受過法律制裁了,但這個汙點會跟著他一輩子,出獄
後重返社會光是找工作就困難重重,每個老闆一定都會在履歷表要求填寫有無前科記錄,
通常有記錄的都是不錄取居多。
有些人會說:「那是他們活該,誰叫他們當初要做壞事」、「爛人」、「永遠的社會敗類
」......等。
以上講的都沒有錯,確實他們那些更生人如果當初不要犯法就不會有今天了,但是那已經
是過去了,不管他們接受法律的制裁關了幾年甚至幾十年。
我們的社會仍然存在著這個人有汙點就一輩子都是社會毒瘤的觀念,但是如果受刑人出獄
了是真的已經改過自新了,但社會不願給這個更生人一個機會,不讓更生人有在社會重新
生存的權利,那麼被生存下去的壓力逼迫下,更生人是否很有可能會再次犯下案件呢?
打個比方,好小子裡面的顏正國,六、七年級聲對他應該不陌生,他當初是因為什麼案子
入獄我就不加以說明了,Google找的到。
當然顏正國也許因為過去是演員的關係,他一定會有所謂的粉絲存在,但即使是有粉絲的
他,仍然有另外一群人仍然是戴著有色眼鏡在看他,更何況是一般人。
顏正國幸運的地方是他以前是明星,有基本的人脈可以讓他重新站起來。
我跟許多人一樣,對有前科的人多少會有先入為主觀的印象,但這樣子的觀念不斷循環下
去,是否無法真正解決更生人在社會上的問題呢?
以下,開放自由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