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實在是令人看不下去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4-12-24 02:23:13
這一連串的發展
不禁想讓人問,當時有多少女生在他意氣風發時大聲說:我想嫁給他 ?
約在10年前吧! 跟這類人物在 ptt 上打過交道
當時他用他的文采征服所有天蠍板的女性
用一篇文章成功的把我另一個被政治文字獄封鎖的帳號塑造成變態臭酸宅
要我多看王文華的蛋白質女孩
那篇文章約莫有一兩百個推吧!
而我只要每回一篇就被噓到破表
後來的幾個月我用我自己的方式挽回我所想挽回的天蠍女
半年後再看看這位英雄發展如何?
他出事了
因為英雄嘛~ 女生自動獻上 msn 帳號的 非常多
然後就約出去了
然後就發生廷哥事件被爆出來
他就成為永遠的黑名單
我只想說
網路是盲目的 人也是盲目的
至於太陽花
想做事的人是想利用大陸市場而非依賴大陸市場
你不利用它,大陸也會擘劃一個局勢逼你去依賴它
張忠謀要放28奈米的技術過去,就是這樣來的
錯不在於利用大陸市場
是錯在一個白癡政府以為開放就夠了
不知道把這些利潤引導回饋至弱勢產業
可以訂遊戲規則,你要開放可以
每年從大陸得到的利潤提撥30~50%做為回饋弱勢產業的基金
※ 引述《clth (Nyota)》之銘言:
: ※ 引述《Esperanto (靈月寶貝)》之銘言:
: : 實在是看不下去了。陳為廷的行為是一回事,他的親友的護航實在是離譜到極點。
: : 襲胸這種性騷擾的行為怎麼能和外遇類比?外遇固然讓人覺得厭惡,然而終究是私
: : 領域的事情。夫妻雙方相處有什麼問題,外人根本不得而知,當元配都不作聲時,
: : 外人有什麼資格講評論什麼?嘴上酸一酸,大家罵一罵也就罷了。
: : 襲胸已經是犯罪行為,而且居然不只一次。試問這樣有悔改嗎?更何況性犯罪的受
: : 害者有很大的黑數不願意聲張,那麼真正的受害人到底還有幾個?真的只有這兩個
: : ?直到今年學運都還對女性有不合理的肢體接觸,悔改到底在哪裡?人確實不是神
: : ,但是絕大多數"不完美"的人鮮少會做出這樣的犯行。
: : 性犯罪的本質是權力的支配而不是色慾,不是每一個"好色"的男人都會做出類似的
: : 行為。陳為廷"目前"根本不適合從政,以他的教育水準來說,不可能無法預見結果
: : ,然而卻高度無法自制,這已經是病態。給這樣的病人掌握權力真的是對的?
: : 不要再說國民黨更爛,這不是誰爛的問題,整個台灣就剩下陳為廷一個人能選?
: : 不要再談什麼理念,實踐是檢驗理念的唯一的管道!
: : 不要再用其他政治人物也一樣爛來解釋,其他政治人物再爛有沾到性犯罪的也是少
: : 數!
: : 330的五十萬人在凱道從十二點待到解散,不是為了陳為廷和林非凡而來!
: : 陳為廷的朋友與師長請不要再護航,如果你們真的疼惜他,你們最後會毀了這個年
: : 輕人!
: 我不是苗栗人
: 所以我對陳為廷的事沒有很多想法
: 但對拿外遇跟性騷擾作比較真的很感冒
: 必須先說性騷擾真的是件很噁心的事
: 光是不友善的眼神
: 都足夠讓人不開心一整天
: 更別說是被陌生人襲胸
: 不過說
: 外遇是兩方兩情相悅 給元配的傷害只是家務事
: 但性騷擾是不被公眾接受的
: 真的很難茍同這個邏輯
: 原諒不原諒 傷害都是一樣的
: 不知道提那些論點的人
: 家裡有沒有被外遇的家人
: 被外遇的原配所受的委屈
: 怎麼會被講的好像沒那麼值得我們重視
: 如果把
: 王世堅吳育昇老婆的傷害當成私領域
: 因為她們原諒了
: 就不要
: 把陳為廷的事拿出來說嘴
: 因為當事人也給了他自新機會
: *手機排板請見諒
: 這不是篇護航文
: 單純不屑有些人為了支持自己的論點
: 把兩者做比較
作者: neverspeak (?)   2014-12-24 02:35:00
你是想說 被他騷擾的女生自己也是盲目的?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4-12-24 02:36:00
盲目的造神 盲目的霸凌
作者: neverspeak (?)   2014-12-24 02:41:00
盲目的霸凌?抱歉我不喜歡你將自己的經驗過度帶入事件中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4-12-24 02:47:00
只要立場不同 就幾無所不用其極的方式攻擊對方 雙重標準認定你有無發言權利 這是 ptt 的常態
作者: neverspeak (?)   2014-12-24 02:49:00
你上述的推文跟我的意見有任何關聯嗎?我也不認為太陽花的精神是拒絕自由貿易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4-12-24 02:58:00
我對你沒有人身攻擊 我有需要因為你的喜好而更動我的文字?
作者: neverspeak (?)   2014-12-24 02:58:00
我有要求你更動文字?
作者: FromD (FromD)   2014-12-24 03:26:00
30-50%?? 你有在工作嗎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4-12-24 03:47:00
你的薪水怎麼不捐30-50%出來給弱勢團體?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4 04:30:00
他只是想哭他在意的人跟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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