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tac (GAGA)》之銘言:
: 今天早上看到原文就覺得蠻生氣的,來回一下。
: 語言是工具,工具是用來溝通的,所以隨著溝通的社群和對象不同亦會有所差異,
: 強求每個人都要用特定的、舒服的、甚或正確的方式說話,是件很弔詭的事,
: 我認為今天若是論文或是需要進行專業溝通時,語句「才」可以被要求修正,
: 而不是我只是在跟同學聊天並且說出「我等等要做一個吃飯的動作」需要被指責說語言癌
談論中文語法之餘,不妨設想其他語言是否可以對等立場接受此種流變?
就以台式英文而言,前陣子也博得些許新聞版面,
譬如 cost down 一詞實際上應為 cost reduction,
但不見人跳腳直言「語言能溝通就好」,多數人都在反思國人的外語能力。
又好比「Long time no see.」經過長時間「淬鍊」後可以被收納進辭典,
若我們反覆使用「Let me see see.」借代為「讓我看看」的不正式說法,
日後英語母語者受此影響並接納該義,英語語言學家會不會跳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