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來聊聊對於婚姻平權的想法吧 :)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2:12:52
看似很有道理,只好出來回一下。
※ 引述《arace88 (Arace)》之銘言:
: 小孩被拋棄是一回事,並不代表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力,同志也不是愛心代名詞,他們跟異
: 性戀一樣有好人有壞人,但他們最大的劣勢是被歧視,請問這項劣勢有人敢寫在評估單上
: 扣分嗎?
: 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這是明晃晃的政府帶頭歧視。
: 如果你殘障或貧窮或單身都會得到較低的分數,單身都要被扣分,同婚被歧視為什麼不用
: 扣?一樣影響孩子的權力啊。
請問同志的劣勢是怎麼來的?
是這個社會的眼光,是這個社會「異性戀才是正常的」的價值觀造成的。
針對評估領養資格,你舉了殘障、貧窮、單身為例,
請問評估領養資格的重點在哪?重點是小孩的權益(權利,而非權力),
殘障者會被扣分,因為照顧小孩上可能不方便;
貧窮者會被扣分,因為錢是養育小孩的基礎,也是家庭的最基本功能;
單身者會被扣分,因為這個社會認為小孩應該享有一父一母,兩倍的親情(愛)。
而同志領養不ok,因為這個社會認為家庭應是一夫一妻,兩個爸/媽很奇怪。
看出來了嗎?殘障和貧窮有養育小孩的客觀障礙;
單身和同志家庭呢?是這個社會的主觀眼光認為他們無法給孩子足夠的愛。
事實上單身不利領養小孩也是近年被詬病的。
: 如果你有機會選擇雙親,在所有條件都差不多,愛都一樣,你會選擇誰?(豪富會傾向自製
: ,不在範圍內)
: 軟弱如我會希望與大部分人相同,不是每個人都很堅強。
: 此狀況下對孩子才公平,沒人敢做只好反對與婚姻平權同時開放了。
如果我有機會選擇雙親,在所有條件都差不多,愛都一樣的情況下,
我選比較漂亮/帥的。我選跟我合得來的。我選可以溝通的。
既然愛都一樣,為什麼還要篩性別?
就因為我有兩個媽媽/兩個爸爸,我就要擔心我去上學,同學會笑我?
現在是怎樣,我活該嗎?
為什麼要說「軟弱如我」?又拖「大部分人」下水?
事實上就是你們這些軟弱的大部分人在歧視同志啊。
當你所愛被侵犯,正常人都會站出來捍衛的,
為什麼因為我有兩個爸爸所以我被攻擊,我太軟弱了我不敢站出來?
軟弱如我,連愛誰也要被這個社會所限制?
就因為你軟弱...所以你混在大部分搖頭的人之中,為了保護你自己。
但其實我更想說少來了,你只是在對不同族群丟石頭而已。
今天同志們站出來高呼婚姻平權,不正是因為他們堅強,
他們堅強的捍衛自己,說明他們的「愛」和異性戀的「愛」是相同的?
沒錯,不是每個人都堅強,所以有些人仍躲在櫃子裡。
不是每個人都堅強,但是愛會賦予一個人勇氣。
這個世界終究不乏軟弱的人,但拿軟弱,也就是怕被歧視,
來當作不贊成同志領養孩子的理由,不覺得很可笑嗎?
為了不被霸凌只好加入霸凌同學的小團體,霸凌就合理化了嗎?
: 另一方面來說,台灣也需要更多的資源協助同婚兒童教育,這些已經到位了嗎?
: 打算用這些已被拋棄過一次的孩子當實驗品會不會太殘忍?
: 幼年關乎一個人的一生,再審慎也不為過,這些應該由同志/雙性的血緣孩子面對的衝擊
: ,需要現在就把社福兒童推上火線嗎?
我想你應該退一步問:
台灣需要更多的資源協助異性戀的兒童教育,這些已經到位了嗎?
什麼是「同婚兒童教育」?
教小孩說雖然你有兩個爸爸/媽媽,但是一個爸一個媽才是正常的喔!這樣?
異婚/同婚,所需要的兒童教育差在哪?
真正需要教育的,是這個社會上認為同志家庭與一夫一妻家庭不一樣的眼光吧?
家庭功能失能是台灣社會正在普遍化的現象,與其關注同婚領養的兒教,
請問你平常有在關心台灣社會所有異性戀的兒教嗎?
再者也沒人把同婚跟領養綁在一起。至少法案沒有。
「需要現在就把社福兒童推上火線嗎?」
所以你認為核准同志家庭領養被父母拋棄的小孩=送小孩上火線?
真正的火線是這個社會歧視同婚的眼光吧?
而且現在能領養小孩的全部都是異性戀家庭,
所以現在把已經被拋棄過的小孩當實驗品的,是異性戀家庭喔。
: 有很多國家有同婚跟領養沒錯,但你不知道是,大部份的國家同婚都有緩衝期才開放領養
: ,不然就是先有伴侶制才轉有領養機制的同婚,有些根本沒開放領養。
: 這些都是歐美系思想開放的國家,台灣比這些國家開放?我們是保守的亞洲國家喔!
先別提那個我覺得本會期也不會過的同婚法案,
所以如果同婚合法之後,領養小孩的規定有緩衝期,你就ok囉?
因為有緩衝期,這個社會漸漸不歧視了,
軟弱如你,即使被同志家庭領養也比較不會被欺負,所以你願意了。嗯好我理解。
然後我要說:我們可是亞洲國家裡最有機會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台灣喔!
: 請留給社會一點時間,就像某些人說的,大部分同志根本不想領養,這是假議題,那麼何
: 必為假議題阻礙自己幸福的道路呢?
現在正是「時間」在經過的時候。
不只同婚領養,連同婚也還在「留給社會一點時間」。
大部分同志根本不想領養=假議題,所以就不用給少部分同志領養的權利?
而且沒人要把領養跟同婚綁標啊,到底是誰在阻礙誰幸福的道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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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偷渡一下「人權」的概念:
所謂人權,會提到人權,一定是少數人的權利。
民主社會的本質是多數決,在多數決的情況下少數的權益就會被犧牲,
而這也是為什麼憲法的內容一半是國家政府組成,剩下一半是人權保障。
今天會出來喊人權的,都是特定角度的社會弱勢者(既得利益者不會喊人權)
所以攸關人權的事情不能用多數決(公投)來決定。
所以同婚根本不需要社會共識,端看執政者有沒有膽子做下去而已。
執政者沒膽是因為要顧選票,而選票來自於這個社會的多數人。
說到底,是誰在阻礙誰幸福不是很明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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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原文,補充:
經過A大提醒,我看了一下同婚草案,的確是把同婚和領養綁一起的。
因為夫妻是主體,把「夫妻」修成「配偶」,
連帶地屬於夫妻的權利義務就會變成配偶(同婚)的權利義務,
而因為領養是夫妻關係底下的一環,
所以在立法技術上除非另外訂伴侶法,不然就是同婚+領養一起開放。
可能很多人會擔憂小孩權益,但我想說的還是不變,應該改變的是社會。
等同婚合法之後再談領養,有過渡期,可能環境漸變會對小孩比較好,
但是現行民法是不可能切割的(把結婚章修成配偶,親權章維持夫妻)
當然在同志的立場,主張和異婚無不同,會認為為何要另立伴侶法?領養要另外談?
這一點我只覺得同婚團體的立場很硬,但人家硬得有理啊(攤手)
保護小孩權益這點,我會認為與其害怕法律只管得到法院(1079-1二項反歧視條款)
倒不如加強行政方面的監督管理。就像勞基法一樣。
環境一直都在那裡,與其等它改變再把小孩放進去,倒不如直接改變它。
因為小孩一直都在環境裡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18 22:15:00
推這篇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4-12-18 22:16:00
推!不是領養應該慢慢來,而是社會應該快點改變把力氣拿來阻擋同志養小孩,還不如大力推行性平教育
作者: asdvcx ( )   2014-12-18 22:22:00
推。「請你們再等一等。」這句話我聽了15年了,請問我們還要等多久?有些老年同志已經沒有時間等待了。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2-18 22:24:00
鏗鏘有力 大推!!!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18 22:28:00
年輕人可以等,但老年同志呢?現存的同志家庭呢?
作者: asdvcx ( )   2014-12-18 22:30:00
不,我不老,但我也不想等,因為沒有配偶身份我和我老婆可能連要團聚都有困難,實在不想遠距離戀愛了。XD
作者: cpper (韓立)   2014-12-18 22:37:00
去變性就不用等了啊,要結婚要小孩都隨你啊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2:40:00
憑什麼要人變性? 喜歡的是同性,不代表身體想變性,可以尊重他人嗎 = =
作者: asdvcx ( )   2014-12-18 22:42:00
雖然不想習慣,但我也習慣就是有人說風涼話啦。有人完全搞不懂性傾向和性別認同根本是兩件事。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2:44:00
所以是搞不清楚狀況,大放厥詞 = =
作者: babeboy   2014-12-18 22:48:00
學亂馬泡溫泉吧 變男變女變變變
作者: belledemi (小華)   2014-12-18 22:54:00
通常婚姻中的兩人會優於單身者不是因為有兩份愛吧...同樣條件下兩人照護會比單人更完善吧。我覺得條件一樣單身跟同婚領養,可能同婚還比較好呢
作者: asdvcx ( )   2014-12-18 22:56:00
我之前遇到的問題是只能拿觀光簽證去找女朋友,停留一段時間就只能滾蛋,現在是因為該國同性婚姻合法化我才能以配偶身份申請其他簽證合法居留。
作者: zigzag (Ζ)   2014-12-18 23:08:00
超級同意妳的!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4-12-18 23:10:00
推這篇~~~強大啊!!!
作者: chiayu415   2014-12-18 23:12:00
推。會被歧視不是不能得到平等對待的理由。是歧視者要改變,而不是被歧視者犧牲。
作者: kathy0108 (AKMU)   2014-12-18 23:31:00
推~該改變的是歧視
作者: Winnielover (Winnie)   2014-12-18 23:31:00
推這篇!!!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2-18 23:43:00
太強了給推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2-19 00:13:00
推,何謂同婚兒教?「你平常有在關心一般兒童的教育嗎」為什麼同婚要用另外的教育方式教育同婚的子女,平等的性別平權,等同視之。你完整說出我想說的,謝謝
作者: christal5299 (我媽像祖賢,我長像我媽)   2014-12-19 01:40:00
邏輯清楚 條理清晰
作者: adapt ( ￾  N)   2014-12-19 01:43:00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12-19 01:58:00
推!!!
作者: puppu7015 (az)   2014-12-19 02:50:00
推這篇
作者: yahoogle (歐陽)   2014-12-19 03:24:00
作者: shex2106 (金都油墨)   2014-12-19 03:41:00
作者: zvezda (star)   2014-12-19 04:41:00
推!
作者: Doralice   2014-12-19 07:10:00
推~ 如果評估ok,我也不反對單身領養小孩
作者: qulqulqul (PIAO)   2014-12-19 08:31:00
推!!!
作者: nymph   2014-12-19 10:47:00
推法律是帶領社會進步的最好方式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2-19 15:33:00
有愛就有一切,那些扣分做啥呢?反正愛可以克服一切
作者: kanna ( ̄︶ ̄)   2014-12-19 19:07:00
大推!!!!!!!
作者: a828486penny (ㄏㄒㄋ)   2014-12-19 19:13:00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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