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來聊聊對於婚姻平權的想法吧 :)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18 21:10:51
※ 引述《dierguarder (黑炭)》之銘言:
: 講到領養阿 我覺得這概念很奇怪
: 育幼院大概是百分百異性戀搞出來的飛機....
: 然後說同志不准領養 ? ? ? ? ?
: zzzzzzz
: 請異性戀自己領養光了不就好了 何必呢
: 這麼關注孩童權益怎不去領養
: 說實在的我想大部分的同志比較想自己生
: 無奈台灣的法律 呵呵 出生率都低到要亡國滅種了
: 有人想自己生不給生........
: 我知道好幾對同志都有自己的小孩 跑去國外做的
: 很多這類被遺棄孩子因為受到母親在懷孕期作為的影響
: 常伴隨有非常多的隱藏疾病
: 母親吸毒抽菸酗酒之類的.....
: 這就是為什麼大部分的人不願意領養
: 奇怪有些異性戀自己不要
: 一扯到同志領養不要搞得好像很關注孩童權益
: 真正關注就不應該讓這種爛事情發生
: ps: 講同志領養根本假議題 單身是可以領養小孩的
: 所以如果同志婚姻立法了 難道同志結婚不能領養 單身就可以領養
: 這制度不覺得哪裡怪嗎? 用這個來質疑同志婚姻不能領養小孩
: 是不是要先去看清楚制度面問題 不要扯到同志就無限上綱
: 台灣的兒童權益真是爛到爆 誰想生小孩
其實關於同志養小孩,有一個重點好像大多數人都忽略了
就是同志家庭不是未來式,而是現在進行式
通常人們好像以為同志們要等到開放領養才可能會有小孩
但是事實上同志的小孩早已經生活在你我的周遭了
目前台灣的同志們會有小孩應該是通過兩種管道
1.女同志透過精子銀行借精生子(男同志可不可以透過代理孕母這我不太清楚)
2.同志的另一半們在前一段關係所生下的小孩,例如我曾聽說過的一個例子:
一個雙性戀女生因為被老公家暴,而帶著女兒離婚,後來跟一個女同志在
一起共同扶養孩子,小孩也叫那位女同志媽咪
而根據這篇文章http://ppt.cc/tm0D 的第三點所述,事實上第2情況才是大多數
同志家庭小孩的來源,雖然文章裡的調查報告是美國的,但我想台灣的情
況也是如此,畢竟借精生子或代理孕母需要不少錢....
但是在現在法律不允許的情況下,這些實際上已經在照料孩子的同志家長們卻
沒有孩子的親權,實在很不方便,也很沒有保障。
所以我覺得就算對領養有所疑慮,至少至少也要給予這些已經存在的同志
家庭應有的保障。這並不只是為了同志本身,也是為了孩子的權益。
作者: aj250037 (joy)   2014-12-18 21:15:00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1:18:00
這才是最真實的,大推~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12-18 21:19:00
這點上我覺得男同志真的很吃虧 其實還蠻想開另個話題 不說同志的話 大家會支持單身領養嗎?
作者: PoorLoser (廢文製造機)   2014-12-18 21:21:00
衛宮士郎也是被男子獨自撫養長大的, 支持!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1:23:00
我只知道我支持讓身心健全跟有正確教育觀念的人領養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12-18 21:23:00
都是要配套吧..單身在時間安排上較吃虧阿..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12-18 21:24:00
無性(逃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1:25:00
無性,教育觀念跟方式正確,我也OK,看看那些怪獸家長 = =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1:29:00
單身在家工作有豐富的時間照料小孩,再加上超有愛心照顧小孩有經驗,有這樣的前例單身領養成功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18 21:30:00
問題從來不在個人身上(社工會把關嘛),而在社會阿(嘆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1:41:00
社工沒法管到你的教育方式,只能建議而已,並且領養後,父母較少直告非親生,所以法院通過審核之後常會搬家。也就是說,社工只能確認外在條件,人格正常,並且與小孩相處融洽。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18 21:45:00
我的意思就是法院會審核啦,我是說問題不是出在人,而是整個社會的不成熟,如果是個人有問題,該檢討的是審核機制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1:56:00
社會有問題也只能慢慢來了,這點無解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18 22:03:00
文章就說啦,至少至少要給人家保障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2:14:00
嗯,是跟我說話嗎?可以從繼親子女收養先合法啊
作者: pinkkker (品客)   2014-12-18 22:17:00
推,已經想存錢以後去國外生小孩,但還是很需要法律認定同志與小孩的親子關係
作者: belledemi (小華)   2014-12-18 22:18:00
好奇想請問: 1的女同志是已婚嗎?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18 22:20:00
借精生子嗎?婚姻平權還沒過所以是未婚喔,所以另一半也沒有小孩的親權
作者: babeboy   2014-12-18 22:21:00
照目前社會 同志的小孩會不會被歧視嘲笑啊?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2:22:00
照現在社會,哪一種小孩沒有被歧視嘲笑的可能性?大概只有主動霸凌他人的人,才可以避免吧 (笑
作者: babeboy   2014-12-18 22:24:00
我是殘障人士的子女 我弟國高中就被歧視嘲笑 高三畢業前夕在我面前崩潰大哭我才知道 所以覺得同志小孩可能會更容易被嘲笑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18 22:25:00
太胖、太醜、太窮、單親、外配、孩子王喜歡的人喜歡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2:25:00
小時候曾說過一句霸凌者喜歡的漫畫人物的壞話,就被排擠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2:26:00
前一天還是好朋友喔!你說呢?想霸凌什麼都可以成為理由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2-18 22:27:00
重點還是教育,教育那些霸凌的人,跟師長處理的能力
作者: asdvcx ( )   2014-12-18 22:28:00
這麼問有點殘忍,但我想說,babeboy你應該不會因此覺得殘障人士不該有小孩吧?我們該思考的不是希望弱勢者不要出現,而是利用各種方法讓社會對弱勢更友善,包括教育和法律,例如反歧視法。如果我的推文思慮不周造成你的不悅,我願意公開道歉並自請水桶。orz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2:29:00
也還好有那次,才發現原來理由都是假的,霸凌者爽才是真的
作者: babeboy   2014-12-18 22:30:00
當然不會 我也贊成同志可以領養小孩 只是想說小孩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不知道這社會何時會改變…
作者: asdvcx ( )   2014-12-18 22:32:00
謝謝你。orz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2:33:00
與其擔心孩子遇到這問題,不如想辦法增加他們的反擊力 XD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12-18 22:33:00
改變喔,看看那精美的黑人跟白人,大概只能用法律做最低限度的維持每個人的權利
作者: asdvcx ( )   2014-12-18 22:34:00
立法是最重要的,口頭上的尊重根本沒有實質效力。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2:39:00
我是覺得在本篇狀況下,跟歧視沒關係,育幼院比不過自己的雙親(大部份),與社福兒童狀況不同,第二次投胎還設定反歧視條款,而且是與同婚同時,注意社福兒童已經被捅過一次,不能等血緣兒童先試水?公平不能用別人的人生來賭如此,那麽應該設立反歧視貧窮殘障法,沒有設是因為沒意義,歧視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天性,法律只會加強對立。潛移默化才是解決的辦法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2:56:00
那請問展開潛移默化的因素是?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3:06:00
因為自身問題被欺負還有解決的曙光,因為家庭因素的欺負根本說不出口,這層次是不一樣的,胖能減肥逆襲,難道你能換爸媽嗎?如果霸凌者不只同學還有老師呢?有必要直接為社福兒童貼標籤嗎?這樣還是覺得不需要緩衝期的話...就算了,手機打字好懶0.0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3:07:00
所以如果因為爸媽不富裕被欺負,有辦法換嗎?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3:07:00
同婚家庭與血緣兒童的出現啊,我沒反同婚跟領養繼子女喔小學單親家庭很多,所以根本沒看到因此而被欺負的小孩,同婚跟同婚子女的出現會促進這類資源的產生,社福兒童應該坐擁其城才對,叫人家一起衝峰陷陣簡直莫名奇妙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3:11:00
我沒說不需要緩衝期啊。是問如果沒有立法,那要怎麼開始潛移默化?單親家庭小孩沒被欺負...只是你沒看到而已為什麼一定要把同婚家庭當成一個不好的選項(相對異婚家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3:14:00
離我講一句霸凌者喜歡的漫畫都被排擠了,哪來的單親不會因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3:15:00
庭)?應該改善的是社會環境吧?那立法+緩衝期還會有問題嗎?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3:15:00
此被欺負阿~ @@ 這是平行世界嗎?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3:16:00
窮當然也不行換啊,我被老師在全班面前羞辱三年,然後自己洗腦自己老師是為我好,去年在關注這議題才覺得不對(有病),這種上對下的霸凌也會發生喔!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3:16:00
環境一直在那裡,與其等它變好再把小孩放進去,倒不如直接把它變好,因為小孩一直都在環境裡面。再者為什麼家庭因素被歧視就不能說出口?如果我家窮,可是窮得正當,有人笑我窮為什麼不能反擊?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3:23:00
本末倒置阿~ 問題出在霸凌者身上,而被霸凌者身上要改善的是遇到這些事情時,孩子的反擊能力。而不是祈禱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3:23:00
因為霸凌者不只同儕還有老師,所以就算了嗎?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3:24:00
單親在我們小學不被欺負是因為老師有經驗,並且單親家庭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3:24:00
霸凌者良心發現,再者從小到大遇到那麼多事情,怎可能一一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3:26:00
那所謂緩衝期應該長什麼樣子呢?是指同婚合法後~開放領養,應該要有一段時間嗎?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3:28:00
據例來說,一個好孩子偶爾考差了,老師在全班面前罵你成積不好對不起自己對不起爸媽脫離不了貧困啥啥的,你能說什麼?雖然他在全班羞辱了我的自尊,但聽起來是為我好不是嗎?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3:29:00
不是。
作者: yaokut ( )   2014-12-18 23:29:00
我只會當老師發神經病,該去看醫生,不去看 @@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3:30:00
為什麼要這個自虐啊。你不是老師你怎麼知道他的動機是好是壞?而他當全班面前「羞辱」你是事實耶我可以理解你為了要讓自己好受而把老師的錯誤行為理解成「為我好」,但「為我好」不就是「以愛之名」的別稱嗎?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3:36:00
講完我都覺得你是在面試我了,霸凌無可避免,但至少社福兒童應有一條血緣兒童闖出來的路跟資源可以使用,至少要有同婚,而且站穩了提社福兒童才有意義,因為反歧視條款有很大的問題在,現在提失了民心也達不到目的。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3:36:00
就像父母總認為自己做的事情是為小孩好,但那真的是小孩要的嗎?真的是小孩自己也覺得好的嗎?其實我一直不太懂為什麼要提到伴侶盟的反歧視法,搜尋了沒看到有最新動態啊。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3:40:00
我當年才國中,又是了解家裡困難的好孩子,我爸也病了,不自己安慰自己能怎樣?那是最好的班級最好的老師,想想都覺得我沒叛逆期真神奇。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8 23:42:00
看來我有和你相似的經歷,但我們個性不同XD可以請你回答我關於緩衝期的意思嗎?還有那個根本沒影的反歧視法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8 23:47:00
你要去看草案,社福兒童領養規範並不在婚姻法裡,要有反歧視法才能管到,而法律只能管到法院,也就是說育幼院裝死就沒輒。現在提叫侵佔社福兒童權利,同婚家庭站穩了不給叫歧視同婚家庭。人類總是憐弱,目前沒看到可行的未來,只看到一直畫國外大餅,國外的緩衝期怎不提?
作者: xspeed1005 (xspeed1005)   2014-12-19 00:00:00
各種原因的歧視其實都是同一件事,現況就是不管再怎預防,有多少各類的案例,被歧視者被歧視的原因有多普遍歧視就是不會消失,悲觀的說應該永遠都不會消失,難道要同志再等五十年才發現再怎麼預防也沒用再通過?完整的配套及適當的教育準備有必要,但要等社會普遍認同才開放真的很可笑,因為就像美國的種族問題一樣,再普遍也會有人被歧視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12-19 00:02:00
社會的認同需要有強制的力量,可以是教育、知識以及最具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9 00:02:00
增強反擊力太難了,沒有辦法控管所有的孩子,更何況性格也不一樣。有走過荊棘路的血緣兒童協助,社福兒童才能走的更遠,至少背後不只雙親。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12-19 00:03:00
強制力的法律,你法律都不保障權利的時候,要說改變社會也太難了..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9 00:16:00
喔我看到草案法條了。領養和同婚確實是綁一起。但我的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9 00:16:00
強制啊,沒有婚姻什麼都別談,包山包海阻礙多,侵佔社福兒童利益我反對,就是這樣~像我這類的比較少,不用擔心。大障礙在不上網的長輩身上吧~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2-19 00:18:00
立場還是一樣,法律只管得到法院,那就加強行政方面的的監督(因為立法技術的關係,無法同婚領養分開談)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12-19 00:19:00
反對侵佔社福兒童權益的話你應該去反對那些歧視跟反對同婚領養的阿XDDD那些人才是真!侵佔社福兒童權益
作者: yeareal   2014-12-19 00:42:00
推這篇的初衷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4-12-19 01:17:00
我想還是得重覆一次,同婚,領養繼子女我是不反對的。但也不用說什麼改善良方,事實上這些伴侶盟都不承認,去年這場戰役早就開始,很多人都提過改良,伴侶盟很強硬的回應,所以同志等具共同利益者不用想太多,因為只有一條船啊~手機打字懶的重覆了,同志領養不是萬靈丹,有愛還是要面對現實,有興趣就回頭看前面留言,沒興趣就~省~事~
作者: Nowave (ST)   2014-12-19 13:04:00
群體越大,力量越大,只開放繼子女由同志伴侶收養是在實際上反而是削減這些家庭的力量,同志撫養的小孩反會被特殊化.再者對同志也不公平,為什麼除非伴侶之一(以各種方式)有孩子,他們才能有小孩,而不是像其他不孕夫妻一樣可領養?說是「同志婚姻」,其實應是『婚姻的平權化』比較適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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