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對廢死的看法?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5-24 02:18:28
※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銘言:
: 而且不像死刑會造成完全不可補救的後果
: 因此對於我來講 要去贊成死刑存在的論點其實很薄弱了
: 所以我的主張是 廢除死刑 以終身監禁代替
: 在台灣有真正的終身監禁的刑罰後 再廢除死刑
那或許可以想想
就人權的立場
台灣的監獄是否真的合乎一個對待人的地方
或是覺得永久監禁就不用把他當人了
目前台灣無期徒刑囚犯一個月2000元的配額(我不確定是全包或單伙食費)
一天算70元吧
可以吃到什麼呢?品質如何?
當我們把伙食費調高到一天150元(先別討論納稅人是否會不爽)
這不包含醫療的支出
台灣的監獄環境差到多差,大家能想像嗎
一個受刑人身上患了不知道什麼疾病,瘡疤滿身
一個月看不到一次醫生,看了醫生也只能嘗試各種用藥
感覺那醫生也非專業看診,就看個大概的那種
除非認同了永久監禁也可以包含折磨報復的內涵
不然這種不人道的處境是不應該包含於其中
然而當我們提高了受刑人的待遇
吃好的、住得穩
就現有的台灣經濟環境
難道不會造成另一種拉力
使得饑寒交迫者寧可用自由權換取生存權
當大家現在都吃飽穿暖自然說不會
但看看之前偷瓦斯的、餓死街頭的那群民眾
會不會想嘗試
不改善監獄環境,是虐囚
改善了監獄待遇,就不良的經濟情勢,反而是種錯誤的誘惑
至於不可回復性
任何刑罰都有
自由刑沒有?
當受刑人服完刑,對他,對其家屬早就風雲變色
國賠只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態度
要賠到多少?
賠多了
假如冤獄情形不改善
國家還有多少錢可以這樣揮霍
賠少了
無法回復到相當水準的生活
對冤獄者何來的正義可言
所以我必須說直白一點
冤獄的賠償也不過是種撫慰導致冤獄者的精神慰藉
用金錢欺騙自己實現了公平正義
其實我這幾天甚至昨天和認同廢死的網友與同學討論了很多
他們最無法說服我的就是真正實際操作的可能性
還有,為何歐洲國家做了,我們就要跟著照做
如果認同社會學「大家都需要對罪犯負責」
那應該不會不認同「文化、法律沒有高低之分」
只有不合時宜的文化、法律,沒有絕對錯誤的文化和法律
既然如此
為何我們不能學習其他國家,譬如伊斯蘭國度或是新加坡
至於一些形而上的論述例如人權和國家契約論
只是價值觀的論戰
也牽扯到個人對於這世界是唯物論還是唯心論
我個人賴皮點
騎牆派一點
覺得都有
個人支持限縮死刑但不廢除
死刑的判決
只能和行為人破壞他人生命權相關法益到無可復原(也就是死亡)之類的刑法才可使用
而我們先相信其有悔改之意,
經過多次累犯而不改或一次造成重大生命法益侵害者者,方得宣判死刑
因為我認同一個人受到社會的影響很大
所以我們必須給當事人悔改的機會
畢竟社會的每分子都要負擔一點責任
(這時可以給予良好的更生機制,出獄後假如找不到工作者,政府可以考慮收編)
但給予行為人多次機會後,我就不認為社會還對於此行為人有所不足
是故他依然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4 02:21:00
說得不錯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2:25:00
nice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2:26:00
推這篇 剛在某篇看到有人說歐美比較高級就只想冷笑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5-24 02:26:00
偏騎牆+1 這篇不要刪文啊s大你的文章都很好QQ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2:28:00
但是給予更生的機制可能還要多一點討論 不然像是強姦犯假釋再犯那真的是不知該說啥好……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2:30:00
樓上在說我嗎(冷笑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2:30:00
我推你, 我覺得很有趣為什麼一直想學歐美, 美國目前沒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2:31:00
有死刑的州和特別行政區好像才16個而已喔...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4-05-24 02:32:00
要學別人要思考自己國家的文化經濟狀況社會情況吧 !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4 02:35:00
你講的監獄飲食跟醫生可以改善啊 苦力多點別太縱容 這樣就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4 02:36:00
差不多了吧 還是打算讓囚犯再受什麼不違人道的酷刑?是說有那種酷刑嗎= = 我只想到一直讓他們做苦力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4 02:37:00
像挪威監獄根本是過太爽= = 看了覺得很怪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2:43:00
ps2玩膩還可以吵著要換ps3 頗惡趣味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02:44:00
之前看到一個監獄跟本高級宿舍…… 房間還一定要採光讓犯人能夠放輕鬆 然後有各式運動中心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4 02:44:00
這樣沒犯罪的人也想去住了啦XDDDD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5-24 02:46:00
可是不能趴趴造還是不夠爽~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4 02:58:00
我講的酷刑不是打殺那種 而是有沒有方法達到懲罰效果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4 02:59:00
畢竟限制自由...對每個人的懲罰效果似乎不一樣所以只有想到出賣勞力= =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4 03:00:00
但有限的人生都被關在監獄中無法再發展 就是種懲罰了吧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4 03:02:00
而且在監獄裡的待遇 應該不只是為了要懲罰犯人也得要對沒犯罪的人有警示作用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4 03:03:00
這真的不容易 要是容易的話世界犯罪率早降了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4-05-24 03:06:00
根本不會有超完美(限縮)死刑的存在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4-05-24 03:07:00
還有自由刑跟死刑的不可回復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4-05-24 03:08:00
還有你的法律的觀點似乎是實證法學派的觀點但別忘了自然法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4-05-24 03:09:00
的觀點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5-24 04:57:00
這篇不錯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5-24 05:42:00
認同這篇!
作者: di777 (S7)   2014-05-24 05:59:00
我對原po說"多次累犯不改或一次造成重大生命法益侵害者"處
作者: di777 (S7)   2014-05-24 06:00:00
是指多次傷害別人(但都沒有造成死亡)的情況嗎?這樣總覺得總覺得也是很可怕啊...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5-24 06:23:00
推薦這篇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5-24 08:05:00
推這篇想法!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5-24 09:08:00
沒仔細看ID 左轉出去發現又是s大好文XD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4 09:44:00
推這篇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4-05-24 10:29:00
滿認同這篇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0:57:00
出獄後自殺問題,應該歸屬受刑人出獄的輔導措施吧?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0:58:00
受刑人出獄後自殺與公權力執行死刑兩者差異是很大的,不會是只有間接或直接的關係我也同意只要是誤判,不論何種補償都只是某種程度的彌補罷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0:59:00
了,但死刑造成的傷害是連彌補的機會都沒有。自由刑跟死刑怎麼會是同等程度的破壞?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00:00
且司法制度如何完善,總有出錯的一天,誰能承受那點錯誤?
作者: Chloe0910 (<3)   2014-05-24 11:07:00
我們剛參訪過監獄 並沒有像你想的那麼糟 除了睡覺的空間小了點 但都是很乾淨的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09:00
冏 自由刑跟死刑都是破壞...所以都一樣??
作者: Chloe0910 (<3)   2014-05-24 11:10:00
他們現在都納入健保了 有看到在排隊看醫生的人 你舉的那個看醫生例子是什麼時候的?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10:00
彌補絕不是僅有金錢,它需要制度性的輔導、支持系統!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13:00
即使機率很低,誰能保證等於0? 建立不會出錯的司法制度
作者: Doralice   2014-05-24 11:13:00
不要用自己的想像去評判監獄的醫療, 很多去看的都是大醫
作者: Doralice   2014-05-24 11:14:00
院的一線醫生,真的住院甚至是動手術健保都會出錢
作者: Chloe0910 (<3)   2014-05-24 11:15:00
你想的獄方當然也想過 他們安排一些學習的技能給他們做還舉辦裡面的就業會 讓他們出去就可以工作 問題是不是像你想的那麼簡單 因為這牽扯到更生人自己的心態 還有如果你是老闆 你對於幾個更生人一起在你工廠工作有什麼想法
作者: Doralice   2014-05-24 11:15:00
"感覺"醫生非專業看診.... 這不是主觀判定嗎?
作者: Chloe0910 (<3)   2014-05-24 11:18:00
如果你的“討論”到最後變成在拌嘴 我想已經沒有什麼討論意義了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19:00
我不太懂誤判後的彌補與婚姻問題的關係性?這比喻看不懂Orz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25:00
我在乎的是自由刑與死刑是"同等"的破壞?我覺得差很大...
作者: Chloe0910 (<3)   2014-05-24 11:26:00
我想補充我們參訪是直接進去裡面看他們工作看病睡覺的地方 沒有你所謂的佈置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26:00
請別說"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謂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Orz
作者: Chloe0910 (<3)   2014-05-24 11:27:00
請你不要自己腦補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28:00
謂->為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32:00
所以我們差別在於"你相信改善司法制度就可以降低誤判率"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33:00
但我仍在意那"一點點"誤判率 況且現階段我認為台灣司法誤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34:00
判率不低呀...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37:00
對於醫生那個比喻我認為不太一樣,我希望政府是符合比例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38:00
原則與程序正義來執行國家公權力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11:38:00
以前有督學要來參觀學校 老師們也會特別交代要表現好一點阿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5-24 11:39:00
然後教室都會預先打掃得很乾淨耶XD 平常根本沒這麼要求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39:00
醫療上需要選擇,有運氣存在呀~但司法不該有運氣成分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46:00
我的確無法完全理解被剝奪自由所造成的傷害有多大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47:00
但對多數人來說自由刑相對於死刑傷害應該比較小吧?!
作者: xin1028   2014-05-24 11:53:00
你不也在放大自由刑的傷害嗎?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4 12:26:00
可是問題在,同樣都是不可逆的傷害,我們還是會覺得剝奪生命比自由嚴重。如果這假設不成立,為什麼要支持死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4 12:28:00
刑?自由刑就好了。同樣的假設也可以被拿來說明很多人覺得死刑冤獄要遠比其他種類冤獄更嚴重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05-24 13:54:00
推這篇
作者: s62320 (vm4)   2014-05-24 13:58:00
連戰場上都有專門設置給記者拍照用的模範戰場
作者: s62320 (vm4)   2014-05-24 13:59:00
真以為參觀來的東西是真實的東西?會不會太天真了點
作者: molle   2014-05-24 19:06:00
想問為何"受死=負責"?
作者: jean108p (jean)   2014-05-24 20:57:00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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