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對廢死的看法?

作者: CrystalNik (水晶尼克)   2014-05-23 18:06:19
以前我是贊成死刑的
但現在想法有點修正
現在覺得應該要以廢除死刑 但要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從支持死刑到贊成廢死的關鍵點在於死刑有個致命問題
那就是 死刑不可逆
因為冤獄問題其實理論上無法解決
以前認為死刑應該存在的原因其實只有兩點
1. 死刑具嚇阻力
2. 死刑能有效永久隔離罪大惡極者
關於第1點 其實已經很難作為贊成死刑的論點了
嚇阻力不是鄉民說有就有
是要經過嚴謹的實證研究的
當然有研究指出死刑有嚇阻力
但也有相當多研究指出死刑不具嚇阻力 甚至有可能加劇犯罪手段
所以死刑到底有沒有嚇阻力我們無法知道
可以確定的是死刑的嚇阻理論爭議太大
我們難道要用爭議性這麼大的理由作為支持死刑的依據嗎?
所以現在第2點成了我還算可認同死刑存在的唯一理由
但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一樣可以達到永久隔離的效果
而且不像死刑會造成完全不可補救的後果
因此對於我來講 要去贊成死刑存在的論點其實很薄弱了
所以我的主張是 廢除死刑 以終身監禁代替
在台灣有真正的終身監禁的刑罰後 再廢除死刑
作者: ueyfn (又)   2014-05-23 18:22:00
我覺得除了終身監禁,還要讓他們可以耕作或做工,自給自足甚至外銷獲利(利回饋社會)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5-23 18:39:00
死刑不是只有你說的那兩點作用,還有撫慰受害家屬功能。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3 18:40:00
撫慰受害者是你以為還是真的有那效果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5-23 18:41:00
所謂撫慰是相對的,殺人兇手沒正法,等於不斷在凌遲受害家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5-23 18:42:00
屬。這世界所有論點哪個不是誰以為?廢死那種薄弱的邏輯難道是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5-23 18:43:00
公理?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18:43:00
那,如果性侵受害者覺得死刑才能撫慰她的痛,性侵不也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3 18:43:00
公理當然也不是訴諸情緒就可以找到的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3 18:44:00
而且死刑是否是撫慰家屬的必要且唯一手段?
作者: ueyfn (又)   2014-05-23 18:47:00
那樣就能撫慰受害者家屬的話是否太貶低受害者在家屬心目中的地位了?殺人犯死了真能讓家屬寬心放下一切?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18:48:00
我想到Joker私法正義這部片,無法忘記家屬在知道犯人被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18:49:00
私刑槍殺以後的眼淚
作者: ueyfn (又)   2014-05-23 18:49:00
說一命抵一命,但用一條被社會許多人唾棄的命抵寶貴家人的命,真的有可能嗎?我不是被害人家屬我不懂。
作者: skana ( )   2014-05-23 18:49:00
終身監禁搞不好中間還會來個特赦什麼的 這很難講 而且根本也沒那麼地方容納那麼多的受刑人 等於國家要養他到老耶 花人民
作者: skana ( )   2014-05-23 18:50:00
納稅錢耶 這有比較好嗎 搞不好還一堆人搶著住監獄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3 18:53:00
http://ppt.cc/Z-FI 台灣監獄的收支是平衡的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05-23 18:57:00
其實如果是冤獄,他牢裡的歲月也不可逆,如果今天在大好歲月時莫名被抓去被誣陷,出來時年華已老就算了,還要重新適應社會,然後同年紀的人早就工作有家庭,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05-23 18:58:00
自己連工作能不能找到都不知道,所以不如想辦法降低冤獄的造成比較好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5-23 19:00:00
之前有個十歲男童被殺,犯人理由是因為不會判死刑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5-23 19:01:00
而他想吃免錢牢飯所以就隨機殺人想進監獄,那這種呢?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4-05-23 19:08:00
用死來撫慰家屬?我覺得這跟犯人的行為根本一樣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5-23 19:27:00
所以我才主張應該個案判斷
作者: j861032   2014-05-23 19:38:00
若是想吃免費牢飯表示這個社會的經濟已經非常差了 改善社福制度還比較有幫助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19:46:00
台灣監獄收之是平衡的 還有盈餘 可以看上面的連結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0:01:00
不覺得冤獄足以當作廢除死刑的理由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0:03:00
以前曾發生過冤獄而枉死很令人遺憾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0:04:00
也讓大家了解到對於做出死刑判決應該要更加謹慎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0:09:00
我覺得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和死刑可以同時並存所以你覺得這次殺人案件會有造成冤獄的可能性嗎?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0:12:00
如果死刑的判決只適用於這種罪刑明確的殺人犯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0:13:00
冤獄還是足以當作反對死刑的原因嗎?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0:14:00
嚇阻力這有待商榷,目前刑罰的執行效率不高就讓嚇阻的效果大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0:15:00
打折扣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0:19:00
在這邊分享一個支持死刑的原因:不用花成本去照顧&管理這些做到最有效成本最低的與世隔絕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5-23 20:22:00
可是樓上 這國家浪費錢的制度與政策可多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3 20:23:00
樓上 那應該是去改善那些政策吧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24:00
不是應該要把浪費錢的官員從政壇永遠隔絕嗎XD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3 20:24:00
而不是說反正浪費錢的政策很多 所以多一個沒差o大的建議不錯 我很想看那些官員玩大逃殺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0:25:00
監獄的收支是打平的 受刑人也都要服勞役換得食物http://ppt.cc/Z-FI 可以看這篇 甚至還有盈餘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0:26:00
冤獄冤死賠償不也是我們的納稅錢? 大家有查過那是多少?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0:27:00
而且冤獄不是過去式 現在仍有很多離譜的死刑案件在援救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0:29:00
鄭性澤案 http://ppt.cc/KP8V 這只是其中一件而已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0:30:00
我真還無法支持廢死 但我覺得不能因此忽視漠視這些案件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30:00
話說,板上唯一的一篇死刑文,提到定讞未槍決44人名單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5-23 20:30:00
嗯我的意思就是以成本來看 因為明明有很多不合理(浪費錢)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31:00
我沒想過的是,原來自己2010就見過劉炎國和鄭性澤的名字,只是那時我深信不疑地認為他們就該死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0:31:00
廢死聯盟也不是一個只有兇案發生才出來負責靠夭的團體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5-23 20:31:00
並不是多一個沒差XD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32:00
#1Bc7CSWC 這篇,其中不曉得還有多少可能的冤案...
作者: jujuice (jujuice)   2014-05-23 20:32:00
法律也是與時俱進的 現在認為可以無限期 不等於以後也會同樣判定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0:33:00
所以我說對於死刑的判決可以更加謹慎 為何一定要"廢除"?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0:35:00
並不是所有的重大案件都會判死刑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05-23 20:35:00
樓上,因為原po說不可能百分之百沒有冤獄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0:36:00
如果未來死刑的宣判只針對像這次案件的犯人請問被誤殺的可能性在哪裡?
作者: jujuice (jujuice)   2014-05-23 20:37:00
不管是死刑什麼 只要用法律當準則 都是會改變 如果要以能補救當前提 那有什麼可以說是完美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05-23 20:37:00
我覺得要廢除喔,先做好配套再說。還有也不能因為不可能完全沒有冤獄就不去努力,然後乾脆不要死刑。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3 20:44:00
覺得冤案不太能說服 就算不被判死 也還是會把青春關掉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3 20:45:00
對冤案人一樣是無法補救 那不是又要廢無期徒刑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46:00
無期徒刑還有翻案的機會,人死了就永遠沒有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5-23 20:46:00
你一定也覺得魚有刺好可怕 為了避免被噎到千萬別吃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3 20:47:00
翻案一樣是無法補救 你沒辦法還給他青春和時間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48:00
你讓我想到蘇建和案那精美的賠償數字,少得可憐啊...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49:00
三人,十一年,一千多萬,理由是法官認為他們當年只是年輕人,以他們知識和技術賺的錢就這數字但法官卻忽略了他們如果沒被關的話會怎樣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3 20:49:00
冤案出來有18%退休金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50:00
賠償。不過十一年換五百萬實在太悲哀了。我同意時間還不了,但「死了」跟「活著」有決定性差異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3 20:51:00
真的很少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0:55:00
@greensh 我指的低成本是用廢死跟不廢死做比較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56:00
其實反對死刑和恐龍法官也是在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性命,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5-23 20:56:00
到底是怎麼會把人命跟吃魚比擬呢?被魚刺梗到有很多方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57:00
可是有些人就是不懂,自己有一天也可能被弄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5-23 20:57:00
式可取出,人命沒了就是沒了。不倫不類嘛。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0:58:00
再來我還是覺得關這些人的成本較高 因為還要提供他們工作+食宿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58:00
都有數據給你了,你還要「我覺得」到什麼時候?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0:59:00
還是你要跟馬英九一樣扯數字冷冰冰人民感受熱烘烘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1:00:00
本來就是個人看法問題阿 今天你可以覺得這些死囚有產值好棒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1:01:00
我當然也可以認為這些工作機會應該提供給守法公民創造產值阿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03:00
守法公民找不到工作,是犯人的問題,還是政腐的問題XD
作者: jeras (jeras)   2014-05-23 21:04:00
r大 你在兩者相比較時 記得要將死刑所要負擔冤獄的成本算進
作者: jeras (jeras)   2014-05-23 21:05:00
去喔 給你一個例子參考 江國慶案國賠1.3億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5-23 21:06:00
疑..把犯人的工作給失業的做也可以嗎?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1:07:00
冤獄是冤獄的問題吧 我是就罪證確鑿的例子做討論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5-23 21:07:00
這不是什麼個人看法啊,犯人的產值是有統計數據的,不會查、查不到,那是個人能力問題。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1:08:00
o大 那那些撿資源回收過活的老人都是越獄囚犯嗎?
作者: jeras (jeras)   2014-05-23 21:09:00
江國慶的例子就是因為死刑所要承擔的成本阿 人不是完美 討論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1:09:00
我是把這些提供給犯人的工作也當作成本來看啦…
作者: jeras (jeras)   2014-05-23 21:10:00
當然要就現實狀況來討論 怎能屏除會發生的問題?
作者: yamapi198549 (QoYAMAP)   2014-05-23 21:11:00
跟你相同想法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1:12:00
不是阿 你說的是司法審查的問題 跟死刑一點關係都沒吧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3 21:12:00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提到被害者家屬時很生氣,提到冤案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4-05-23 21:13:00
受害者家屬就變成遺憾,好像那是不得不的損失一樣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05-23 21:15:00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15:00
我不曉得有幾個人看到邱和順母親的故事還可以平靜的,如果有,那一定不是人
作者: jeras (jeras)   2014-05-23 21:15:00
死刑跟司法審查沒關係?那死刑的判決是怎麼來的?跟死刑有關係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1:16:00
又開始在腦補了 有人說對於冤案不感到生氣嗎?
作者: jeras (jeras)   2014-05-23 21:16:00
是因為不可逆阿.....人沒辦法活著的得到公道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1:21:00
都說了如果死刑只適用於犯行明確的對象 這樣還有冤獄?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1:22:00
可惜 "死刑只適用於犯行明確的對象"並不是現實情況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1:22:00
過去有許多冤案 不代表未來只有廢死這條路可以走吧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1:23:00
現在待處決的死刑犯 真的有很多案件判決是有疑問的再說一次 冤案不是"過去" 現在還有很多可以去google一下 沒有很難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1:24:00
然後同意樓上Belia大 國家殺人(冤死)好像只能遺憾一樣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1:25:00
我沒在講現實情況啊 所以說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1:25:00
造成江國慶案的軍方高層通通無罪!! 這是正義嗎?現實情況不就是該迫切解決的問題嗎?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1:26:00
廢死並不是解決冤獄枉死唯一的方法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28:00
刑罰的存在還有所謂應報理論,謝謝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1:28:00
我沒說廢死是解決冤獄的唯一方法 我也不支持廢死我只是想說明 冤獄在這樣的輿論下持續被忽視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4-05-23 21:29:00
現在的疑似冤案死囚 再不搶救真的會來不及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32:00
我一直以來的主張都是,對於確認為是核心犯罪人的就該判死刑,不要再說有什麼冤獄了,核心犯罪人之所以被歸類為核心犯罪人,就是因為他們多次犯重罪,社會上超過半數的重罪都是這些只佔6%的人所犯,而且他們再犯率100%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1:33:00
那應該就冤獄的問題去改革司法而不是廢死吧…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33:00
改革司法又不是用嘴巴講就好,你以為廢死團體在幹嘛他們就是無差別地在救死刑犯,然後整天被當笨蛋罵
作者: jeras (jeras)   2014-05-23 21:34:00
我小劇場比較多 想到如果是自願背黑鍋 真凶逍遙法外 但證據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1:34:00
那你想表達的跟我說得有什麼衝突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35:00
即使全世界都要你死,他們就是會救你,這樣你剛才表達了什麼我連看都沒看,我在回roxas
作者: jeras (jeras)   2014-05-23 21:35:00
充分顯示是被黑鍋的人做的 那這樣也屬於明確的對象嗎?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1:36:00
從頭到尾我想說的就只是冤獄不足以成為廢除死刑的理由從哪裡看到我對於冤獄案件不感到憤怒不關心?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36:00
就是因為他們無差別救死刑犯,才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如果他們針對有冤獄可能的被告去進行辯護,社會上多數人絕對不會如此反感
作者: jeras (jeras)   2014-05-23 21:37:00
回r大 冤獄不可避免 頂多避免 因為判決是人判的 人不是完美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1:37:00
只因為我在推文裡只有用"遺憾"這兩個字?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37:00
你要怎麼針對冤獄? 死刑犯都有可能是冤獄啊難道你認為的冤獄一定要等他被國家殺死以後才算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38:00
之前板上那篇死刑文,多數人也不覺得劉炎國是冤獄一直等到最近執行了,才有人開始正視這個問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38:00
你覺得鄭捷(如果)被判死刑是冤獄?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4-05-23 21:38:00
回ocean 我也不是在跟你說話 謝謝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39:00
我在跟snow講話,不要自以為我在跟你對話。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4-05-23 21:39:00
覺得有所謂「罪證確鑿」的可以看看 公視 主題之夜CSI:說謊的證據
作者: jeras (jeras)   2014-05-23 21:39:00
問題是鄭捷還沒被審判 現有資訊有限 不能未審先判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40:00
因為你不是神,你不能確定他有罪,你只能為他辯護到底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40:00
一定有會有模糊地帶,這我不否認,但就像我提到的核心犯罪人,為這種人辯護,只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反而削弱了立場的正當性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41:00
我不否認這就是廢死團體惹人厭的地方,他們總是保護被眾人唾棄的人,這吃力不討好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42:00
不過回去看snow大定義的核心犯,是指有再犯記錄者?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42:00
我從頭到尾說的都是核心犯罪人,頂多舉例上再加個現行犯,基本上冤獄情況不太會適用在他們身上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43:00
可是,上一次是證據確鑿的,這一次也會是嗎?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44:00
對,美國對於核心犯罪人,有所謂三振法案,簡單來說要犯三次以上重罪才會被認定是核心犯罪人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44:00
我的意思是,他犯的兩次罪,難道其中一次不可能有冤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45:00
但snow大舉出的問題,我會再想想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45:00
人或許有可能被冤枉一次,總不可能三次都被冤枉還都三審定讞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47:00
就算有一次是被冤枉好了,難道犯了兩次殺人罪還不足以認定這人罪大惡極而且極有可能再犯嗎?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48:00
可是即使是這樣,他也有全力辯護到最後的權力吧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49:00
所以你說「針對有冤獄可能」的意思,是指一次的那種?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50:00
有啊,我支持被告有受辯護的權利,但辯護完該判死刑還是要判啊,所以我反對廢死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51:00
我也沒辦法完全支持廢死,我只是支持他們的行動而已即使理念不一定合,他們還在努力地救人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1:51:00
不好意思 我還是不太清楚冤案跟廢死之間跳躍性的因果關係…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5-23 21:53:00
怕冤案而廢死在我看來也只是變相的因噎廢食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53:00
我指出廢死團體連這種人也無差別辯護,只是想表示他們把自己的立場搞到失焦,就不能怪社會對他們觀感不好。但所有被告都有受公平審判及受到完善辯護權利這點我是肯認的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54:00
我懂,但連這種人都能無差別辯護,表示他們立場一致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55:00
雖然,墨家的思維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包括我。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56:00
因為廢死最強大的理由就是怕殺錯無辜的人,所以我的意思是,如果今天被判死刑的都是核心犯罪人,就不會有錯殺無辜人的情況了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57:00
其實他們的立場不只是怕錯殺無辜,是國家不能殺人,但這立場並不是人人都能接受,所以我懂你意思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1:58:00
這也是我對廢死立場帶有保留的原因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1:59:00
國家不能殺人那又是另一個高深議題了,不是像我現在用手機推推文可以說清的XD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5-23 22:00:00
你好厲害,用手機推文速度如此之快...囧不過謝謝你的討論,讓我摸到自己沒掌握到的想法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5-23 22:05:00
現在用的輸入法很強大XD 我也是修了犯罪學後,才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這門學科非常有趣
作者: ashianewz (綠酒杯歌)   2014-05-23 22:11:00
終身監禁並每天踩發電腳踏車十小時或一定電量
作者: mashmallow (lym)   2014-05-23 22:27:00
支持廢死 除了原po所說的那樣 很多人為了洩憤認為他沒資格活而想他死 但這樣又與犯人有何分別 只是用法律來殺人 不正當卻合法 很可恥
作者: mushroomjc (香菇JC)   2014-05-23 23:10:00
推snow大,學過犯罪學對最近的社會議題幫助很大。死刑這個議題牽涉到太多勢力角力,絕對不是只有少數原因就可以廢或不廢。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4-05-24 00:18:00
還有個用途阿 讓犯罪的人受到應得的逞罰
作者: thunder02 (thunder02)   2014-05-24 00:39:00
推原文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1:36:00
說廢死是在無差別救死刑犯 但我記得上次廢死團體有出來說他們篩選案件的標準比實務還嚴格
作者: dagon (pp)   2014-05-24 01:58:00
關在牢裡浪費的歲月同樣不可逆,你要怎麼解決?
作者: j861032   2014-05-24 01:59:00
所以才有冤獄賠償法
作者: johnny12728 (韋)   2014-05-24 20:25:00
推這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