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大家看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了嗎?

作者: sdarkwhite (嘎嘎婷)   2014-04-03 22:02:04
以下是行政院版草案的連結:
http://ppt.cc/wFzd
剛剛大概看了一下,去掉一些宣示性的條文,
草案第6、7條規範了協議簽署的四大階段,
主管機關(陸委會)應該要向立院報告、舉辦公聽會等向社會大眾交代,
乍看之下課予行政院資訊揭露的義務,但這兩條條文卻欠缺法律效果的規定,
草案第8條更是明文說僅「作為協議協商、簽署及執行之參考」
換句話說,就是你們當然可以儘量表達意見,
但我可以謝謝指教依法行政的不要理你。
草案第9-11條的國家安全審查機制,主要仍是由國安會及其他行政權體系主導。
第14條規定協議內容涉及法律修正,則「簽署後」三十日報請行政院由立院審議,
若未涉及法律修正則由立院備查,先不談是審議還是備查還是由行政院判斷,
那如果今天立院審議不通過又怎麼樣呢?
第17條僅規定「視需要」跟對方重啟協商,別無其他法律效果的規範。
也就是該協議還是「有效」的,並不因立院審議不過而無效,
更別提是由主管機關(陸委會)決定我們是否有這個需要了。
講直接一點,這個版本的草案等於是把之前被批評黑箱的作為都就地合法了,
雖然監督機關應該是誰、草案內容研擬本來就可以有很多不同版本,
但這種擺明沒有誠意的立法看了真的讓人很心寒,
一面說接受訴求我們來立法吧!
另一面又仗著掌握著「合法化」的權力為所欲為。
再加上媒體的配合,
好像已經可以預見明天幾家特定媒體的標題,
一定是「行政院接受訴求、通過兩岸協議監督草案」
然後緊接著稍微報導一下對草案的批評聲浪,
再輕鬆寫意的下個結論,說學生訴求一再變動、得寸進尺啦之類的,
讓已經漸漸對這個議題疲乏的民眾產生厭惡感,
卻絕口不提「草案內容」根本就毫無誠意。
雖然這只是草案,但加上目前代議士民意被黨意綁架的情況,
我真的不敢太樂觀。
女孩版的第一po就獻給越來越讓人失望的政府了 :(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4-03 22:04:00
我真的很怕最後會像酥餅大大講的那樣,政院立院都藍黨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4-03 22:05:00
的,最後藍黨只要制定出法案,就可以用依法行政的方式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4-03 22:06:00
搭上統一特快車QQ
作者: Jojam (阿子)   2014-04-03 22:08:00
他們總是用這種伎倆,可是民眾很容易被混淆!超可惡...
作者: hsin627 (欣)   2014-04-03 22:10:00
爛政府
作者: kame0407 (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 =)   2014-04-03 22:12:00
先知總是孤寂的 未來如果真的加速統一希望大家都是既得利益者
作者: malaimalai (馬來貘)   2014-04-03 22:13:00
只能說敷衍作秀矇騙的手段超高明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4-03 22:14:00
大事我做不了什麼 但至少至少自己的家人靠自己講了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4-04-03 22:21:00
到底我們還能做什麼牽制這個政府?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4-04-03 22:22:00
我真的不想被統一資源全被對岸搶走!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4-04-03 22:29:00
剛剛把條文看完了 雖然他寫了很多 但真正實施問題會非常多
作者: kessie77 (啊哈~)   2014-04-03 22:31:00
無聊你可以看youtube去年2013.10.24服貿公聽。裡面桃園美髮理事長都說服貿不能簽.跟馬說的[有利美髮業]是差很多的事。利弊人家都說了
作者: kakakaka (卡四)   2014-04-03 22:31:00
http://youtu.be/_BcrYHIpKB0 目前能做就是穩住,常去立院
作者: kakakaka (卡四)   2014-04-03 22:32:00
外坐坐,能影響身邊的人就盡量影響,相信內部的決策!!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4-03 22:45:00
這個政府已經讓人感到失望 權力失衡 權能失靈
作者: FranHu (大胡)   2014-04-03 22:58:00
這種版本也敢拿出來當人民是白痴嗎
作者: lawliet0117 (阿倫)   2014-04-03 23:26:00
推!!
作者: Azu (M)   2014-04-04 00:10:00
就是有很多人不了解 可能真的滿多人會相信的....
作者: luvyjh (luvyjh)   2014-04-04 00:25:00
推 政府還在打模糊杖
作者: linda3351635 (圓圓)   2014-04-04 00:51:00
有 完全都是會開會會開會跳過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4-04-04 02:43:00
這法條其實可以不用看,只需問個問題就好:這法條可以溯及到服貿嗎?如果不行,那根本就是敷衍大眾的屁話。即使有了法規,政府也會凹說:新法不能溯及到服貿上,所以服貿不用審查
作者: ha99   2014-04-04 14:28:00
推!這個政府已經爛到根了!!!
作者: Consuelo (王子的玫瑰)   2014-04-04 16:02:00
推!這草案根本是呼攏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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