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很多人把入侵行政院合理化?

作者: lizorange ( )   2014-03-25 20: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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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在此:http://goo.gl/tK9GhF (facebook連結)
Lester Chen
我一直以為公民不服從是常識,都解釋到老掉牙了。不過越來越多朋友跟我說他們想把
我的解釋轉走給別人看,所以我決定把那段話直接貼成動態,要分享的朋友可以直接拿
去。
所謂的「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是指社會上的少數人,基於自己的良心
以及所學,卻在合法程序下窮盡手段卻依然不能影響政府決策,只好使用違法的方式使
社會關注他們的訴求與議題。這個「公民不服從」的概念,是當代自由主義學者幾乎都
認可的概念,因為就算是民主自由的制度,也有可能被制度中的當權者破壞,因此我們
必須設立一個可以隨時抑止他們的機制。我在此只是想說明,我不否認衝進行政院裡面
是違法的,但是不能夠因為違法的行為就否定他們的所有想法與訴求。當然這樣的違法
不能是殺人放火,可是如果只是試圖穿越警察、違反社會秩序、手上的剪刀則是為了剪
斷拒馬而非攻擊人,其實都不是過當的違法手段。對我而言,這是大人們最應該修正觀
念的一件事:並不是只要違法就失去了所有行為的正當性。
附帶一提,執行公民不服從的人最後還是要受法律懲罰,所有執行公民不服從的民眾,
本來就要知道、且願意在事情結束過後接受相關法律的懲罰。這點學生們很清楚。只是
他們的違法是一件事,他們的訴求是另外一件事。不能因為他們的違法在先,就全盤說
他們沒有資格提出訴求。這就像是同樣是殺人,還是有自衛殺人跟蓄意殺人的差別,不
是每一個同樣的動作,都一定會獲得相同的道德價值與判斷。這些概念也是我現在的專
業所學,希望能給大家當作一些參考。
===
作者提出的有兩個重點:
1. 抗議的行為違法的是一件事(在非過當行為,如殺人的前提下),
這些人所要表達的訴求又是另一件事,
必須將這兩件事分開來看,不能因為違法就忽視他們的想法和訴求。
2. 事情結束後,仍是有相關法律的責任在的。在為了表達訴求做出違法行為前,
要先清楚並接受這件事。
在責怪他們違法前,或許可以試著聽一下他們想表達的東西
然後然後,再來討論他們的法律責任
衷心希望我們的政府願意認真聆聽人民的聲音,學生也要試著再次與政府溝通
讓這個學運能夠像野百合學運一樣,雙方達成共識,不要再有流血事件發生。
作者: biggungod   2014-03-25 20:52:00
如果他們確實會得到該有的法律責任,那很棒
作者: biggungod   2014-03-25 20:54:00
可惜應該不會,就像警察應該要可以瞬間判斷比例過當一樣
作者: leojuff (seeker(male))   2014-03-25 21:28:00
看不出來有哪位願意負責= =,
作者: cunankimo (F5)   2014-03-25 21:29:00
酒駕被抓可以主張公民不服從嗎?你如果說不行 因為有影響到其他人 那佔領行政院就沒有影響到其他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3-25 21:50:00
那酒駕來比是認真的嗎?????
作者: nursechan (小護士不是護士)   2014-03-25 22:07:00
.....酒駕沒有訴求怎麼會是公民不服從
作者: jklbnm (花的姿態)   2014-03-25 22:30:00
不管論點多清楚 他們都不會聽的 看酒駕言論就知道啦
作者: dnoteb (法學之路永無止盡..號:)   2014-03-25 22:39:00
一堆人都被移送了...一樓還在說不會得到法律責任喔...?消息其實要更新一下會比較好y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2014-03-26 01:10:00
有個白癡在我的文章底下跟我說公民不服從只跟人權有關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2014-03-26 01:11:00
服貿是經濟協議關人權屁事? 還說他看了法律論文真的是白癡到有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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