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為什麼自己都無法說服別人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4-03-25 10:08:24
※ 引述《sunrising (青豆小姐)》之銘言:
: 也是關於服貿的議題~
: 因為我比較孤僻一點,會跟我討論的朋友只有兩三位
: 但是這兩三位朋友在昨天的行政院行動中,
: 都認為學生有錯…警察打人是應該的
: 兩位朋友跟我說的時候一個是用line一個是當面
: 跟他們爭論的時候我盡量理性,可是還是常常講著講著火就起來
: 兩個朋友都主張,都已經叫學生走了他們又不走,
: 那打下去不是正常的嗎!?
: 其中一位(A)一直覺得警察很可憐,很倒楣,必須要跟人民面對面,做這種事情
: 但難道學生就不可憐嗎?他們什麼防護都沒準備,甚至沒有反擊,
: 想必也沒想到會遭受到暴力對待
: 但A只是持續跳針說警察好可憐~警察好可憐~
: 完全不覺得學生可憐的樣子,只因為他們佔據行政院是違法行動
: 還覺得他們為什麼不早點回家就好,警察也因為這樣受傷了啊!
: 甚至說出「如果我爸是警察,我一定……」的話
: 很難過的是這個朋友A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 行政院事件發生當晚她跟我說她覺得自己很懦弱,害怕暴力行為
: 於是她把電視關掉眼睛閉上假裝沒有這件事情一覺起來就好了就什麼都沒事了
: 但是這有可能嗎?這不禁讓我覺得台灣的未來就是這樣被葬送掉的
: 另一個朋友B也認為警察打人是正常的,
: 她跟我說你就沒有被激到的時候嗎?你怎麼知道現場沒有民眾挑釁警察、甚至動手?
: 而且現場根本不只學生!也有一般人!
: 關於被激到,我回應她的是難道兩個小屁孩在吵架
: 甲罵了乙三字經,乙被激到就回擊一拳把甲打到頭破血流,這樣乙是對的?
: 但朋友還是重複也許警察被激到,也許民眾先動手
: 拜託,鎮暴員警全副武裝,民眾赤手空拳
: 到底誰會比較有利呢?
: 另外她也不明白為什麼逐條審查會變成退回服貿
: 甚至變成一個反駁的理由
: 還好我平常都有上ptt做功課,立刻澄清了這件事,朋友馬上就不說話了(贏了!)
: 但她還是繼續堅持警察被激到所以打人正常(攤手)
: 關於我個人的看法,我一直都認為這件事情學生也有錯,
: 佔領行政院是違法行動,警察驅離是正當行為
: 但是他們真的可以用這麼激烈的手段驅逐民眾嗎?
: 關於執法過當明顯是警察的問題,兩邊裝備懸殊,你有看到哪個員警頭破血流的嗎?
: 我也理解兩邊都很可憐,警察或許也是逼不得已,他們就是政府的工具而已
: 所以我也一直堅持最原本的錯根本不在警察跟人民身上
: 是政府…如果政府不是一直擺爛那怎麼會有今天這一切的情況呢?
: 到後來我再也不想爭論這些問題了
: 就像版上有人說的,堅持立場的人不會被說服不會變的,
: 就像我永遠不會被說服警察打人是對的一樣
: 可是想到我連身邊的人都說服不了,還是很難過
: 而且我也不敢跟家裡的人吵架,家裡是深藍啊~
: 還好我住外面不至於會有衝突…只是默默把FB頭貼換成黑色的然後被家人念="=
: 唉…論文快寫不完了,真的沒辦法去立法院靜坐聲援
: 只好在家裡鍵盤支持,有空的話我一定會到現場的!
: 但昨天連續被兩個人KO心情實在不太好:(
: 真希望我有前幾篇版友的說服功力!
如果妳是警察
妳的任務是驅離違法的對方
而且命令是立刻,馬上
妳告訴他違法了,勸對方離開
對方不理妳
軟的不行只好來硬的
妳跟他說不離開就扁你
他還是不理妳
妳只好動手跟他拉扯,扁他了
不給他痛他等一下又跑回來
妳的任務就失敗了
狠下心打得他流血
他就喊暴力暴力
就跟他說要打他了他還不走
這樣被打不損活該嗎
這樣無賴的行為怎需要同情
打著正義的行為
盡做非法的事
多少搶匪鋌而走險不是因為生活所逼
法律就不用遵守了嗎
攻佔行政院本身就是暴民的行為
不要說什麼官逼民返
本來立法院靜坐
就夠讓那些稍有良心的人
在煎熬了
只要握有經濟實權
有能力改變戰局的關鍵人物出來
事情就會有轉機
但現在看起來
學運比較像小孩子在閙吵糖吃的兒戲
作者: HellenBauer (半夜好想喝可樂)   2014-03-25 10:20:00
所以不要同情他們打死活該?這樣社會就可以一片詳和?
作者: senkei (粥)   2014-03-25 10:20:00
請收回你最後一句話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14-03-25 10:21:00
重點不在警察 重點在背後下命令又躲着不敢出面的人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4-03-25 10:21:00
最後一句話在幹嘛?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14-03-25 10:22:00
就是這群小孩在捍衛妳我的未來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3-25 10:23:00
捍衛你們未來不是學生,政客。是軍人跟警察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3-25 10:24:00
沒有了依法行政的法治觀念,會是你們想要的社會嗎?
作者: baobaocat (好想喝熱可可)   2014-03-25 10:26:00
推!謝謝你分享不同的聲音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3-25 10:27:00
最後一句話是說鴿派鷹派之爭?
作者: b4dawn (the night's the darkest)   2014-03-25 10:28:00
請尊重噓的權力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4-03-25 10:30:00
原來警察可以說"不離開就扁你"這種話喔?
作者: lilaslove (lilas)   2014-03-25 10:30:00
對坐在地上呼口號不抵抗的民眾用高壓水槍噴射=依法行政?
作者: durian0816 (是夢寐以求的香奈兒)   2014-03-25 10:30:00
對不起 我推最後一句 一開始立院的理性抗爭我很贊成但搞到後來我實在是不同意這麼做
作者: baby23love (kitty)   2014-03-25 10:31:00
作者: lilaslove (lilas)   2014-03-25 10:31:00
就是因為要依法行政才會讓人疑惑:這難道不算過度執法?
作者: lilaslove (lilas)   2014-03-25 10:33:00
在那邊抗議被驅離是必然結果,但是手法有必要這麼粗暴嗎
作者: lezhwa (秋千)   2014-03-25 10:33:00
依法行政→驚天動地30秒,立法權自我閹割。
作者: sareed (心酸的浪漫)   2014-03-25 10:33:00
推了~~
作者: sparkle (心口如一)   2014-03-25 10:34:00
會這麼想的人也是會霸凌別人的人 與至今還能無動於衷的人共同生存在臺灣是我的悲哀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4-03-25 10:34:00
"比例原則"、"公民不服從"的意思google一下並不難。
作者: agwin (幸福是會遺傳)   2014-03-25 10:34:00
推,立法院靜坐時還支持他們。到後來行政院的衝突就無法認同
作者: FranHu (大胡)   2014-03-25 10:38:00
這麼說你沒聽過執法過當囉
作者: ni10110617   2014-03-25 10:39:00
同意你!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4-03-25 10:39:00
柔性勸導外 有說明手段嗎 有給時間嗎?
作者: sinyun (sinyun)   2014-03-25 10:40:00
我不贊同去行政院 但我也不贊同你的最後一句
作者: lilaslove (lilas)   2014-03-25 10:42:00
江院長可是說警察用一個一個抬人、拍肩喔,他怎麼不說用
作者: lilaslove (lilas)   2014-03-25 10:43:00
警棍扁一扁,水槍噴一噴趕他們出去?如果這不會有爭議?http://newtalk.tw/mobile/news_in.php?id=45617
作者: lilaslove (lilas)   2014-03-25 10:44:00
動用水車講得很含蓄,日本記者有拍影片,那可是高壓水柱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3-25 10:54:00
喔,自己的權力你把它當糖果? 頗呵
作者: occopy (MOS)   2014-03-25 10:58:00
噓你最後一句話。
作者: aaaazzzzsung (李彧)   2014-03-25 10:59:00
推你 叫人家收回最後一句的照照鏡子謝謝
作者: aaaazzzzsung (李彧)   2014-03-25 11:02:00
民主到言論自由都不給了 噓沒壞 不用那麼強橫
作者: creammm   2014-03-25 11:06:00
推你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3-25 11:09:00
推 實在不贊同行政院的舉動 但做了就做到底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3-25 11:10:00
進去前就應該知道法治不是兒戲 不要被法治對付了才叫
作者: littleradium (小鐳)   2014-03-25 11:10:00
縱使佔領行政願不對.但警察執法太過粗暴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3-25 11:11:00
你怎麼玩真的? 這不是曝露了這舉動根本沒深思熟慮過
作者: Rei00 (Blue)   2014-03-25 11:11:00
真的謝謝你的多元意見,支持公權力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4-03-25 11:14:00
比例原則。
作者: wellwhatever (renew)   2014-03-25 11:19:00
同意 難道警察只要跟大家溫柔說:"乖 大家回家囉"這樣他們就不闖?還是就算了闖就闖,反正怎樣的阻止都叫暴力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4-03-25 11:21:00
比例原則比例原則比例原則。
作者: durian0816 (是夢寐以求的香奈兒)   2014-03-25 11:23:00
做之前都要想好後果,如果已經做好覺悟,就不要喊執法過當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4-03-25 11:32:00
好吧!以後先揍死人要先招呼一下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4-03-25 11:33:00
以後小心紅燈右轉會被拿槍射殺。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4-03-25 11:34:00
喔,原來我們是靠整天翹腳喝咖啡軍人守護的喔?
作者: lilaslove (lilas)   2014-03-25 11:45:00
所以以後遲到一次就被教授死當,或者直接被雇主解雇時
作者: lilaslove (lilas)   2014-03-25 11:46:00
記得你有錯在先喔~誰叫你要先遲到所以被炒剛好~是否?
作者: senkei (粥)   2014-03-25 11:48:00
應該是只要犯法就應該判死刑才對,畢竟有錯在先嘛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4-03-25 11:51:00
所以只要我理由正當,我修理你管手段合不合理喔
作者: sheling77 (Maru醬)   2014-03-25 11:51:00
比例原則
作者: hhua (Kay)   2014-03-25 11:52:00
風涼話說起來真簡單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4-03-25 11:54:00
好吧!我會謹記理由正當化,打死人無所謂的教育喔!
作者: bizarreone (離開)   2014-03-25 11:55:00
這種腦袋...
作者: circlebear (圈圈熊)   2014-03-25 11:55:00
你真的去過現場嗎?還是只看電視滑手機看ptt和fb?
作者: baby23love (kitty)   2014-03-25 11:57:00
尊重不同意見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3:34:00
我把行政院寫作立法院了
作者: louiseA (呀逼)   2014-03-25 13:56:00
推 警察可不是突襲 好話醜話都先說在前 被打了就別討拍
作者: zed9104   2014-03-25 14:09:00
反對網路霸凌 補血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4-03-25 14:54:00
反對有人鬧版?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4-03-25 14:55:00
反~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4-03-25 15:08:00
血腥鎮壓合理性?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4-03-25 16:13:00
回來看別人推文好嗎?,別一直跳針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4-03-25 16:15:00
請遵重我看不下去的權利,公權力可以被行使,不能被濫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