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因為服貿跟男友吵架心情不好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2014-03-25 04:57:27
如果你已經盡力溝通了
那就算了吧
不是只有我們自己支持的東西才是絕對正確的
但妳一定要跟他講清楚
會說出被打死活該這種話,就表示他實際上根本不懂法律
沒有資格講什麼他是有多理性了
請拿出憲法23條
第23條(基本人權之限制)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
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這條就是有名的比例原則了)
刑事訴訟法89條及90條
第89條(拘提之注意)
執行拘提或逮捕,應注意被告之身體及名譽。
第90條(強制拘捕)
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3條
第3條(不得逾越限度)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
之適當方法為之。 "
尤其是警察職權行使法3條
在給他看法條之前
妳先問他,打人跟扛人都可以達到驅離的目的,那麼,哪個對人民的權利侵害比較小?
然後再問他,抗議的學生今天躺在地上或靜坐在地上
沒有攻擊警察的話,動用優勢警力扛人是否無法達成驅離的目的?
如果他說不行,那妳找找看野草莓被警方驅離的影片給他看
看在抗議方沒有武力反擊的狀況下,扛人是否可以有效驅離靜坐群眾?
(不要忘了當初野草苺可是一下就被清光了喔)
看完以後,請拿出上面這幾條法律,問他警方這次是否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手段?
2008到現在也才幾年,警察就變成不會扛人了?騙誰呢?
為了避免他說妳又不知道有沒有人打警察,也許警察是正當防衛啊
妳可以再拿網路上這次驅離,警察盾擊躺在地上的群眾的畫面給他看
問他,這個畫面是有任何人攻擊警察嗎?
他們唯一有做的也就只是拉著同伴不放而已,同樣的動作在野草苺驅離行動中也有出現
警察是否需要動用武力才能順利達成驅離的目的?
另外,再問他,如果有一天他跟朋友騎車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
他朋友跟警察一言不和打了警察一拳,被警察以襲警為由痛揍一頓
他在旁邊勸架,或者單純站在旁邊看著,突然警察打完他朋友以後,衝過來開始揍他
請問他,因為自己的同伴攻擊警察而被警察痛揍,是否合理?
接著他或許又會回到問題的一開始,民眾不該攻佔行政院
妳可以反問他,警察的功用是維持秩序、逮捕現行犯,還是上戰場作戰消滅反政府份子?
如果警察的功能不包含上戰場的話,那他們基本上就還是在執行維持秩序的勤務
仍然不能脫離警察職權行使法3條的規範
然後再問他,有兩個搶劫犯同時在不同地方被發現
一個是手持武器搶到一半被警察發現開始持刀拒捕還砍傷警察
一個是已經搶完,刀也丟掉了,拿著贓物走在路上被警察發現
警察一來他就雙手舉高蹲在地上投降
同樣違法在先,警察會揍第一個犯人還是第二個犯人?
有看過新聞的都知道,就算是陳進興這種窮凶惡極的犯人,他投降以後
警察也沒有一擁而上拿警棍敲他腦袋
回到主題
今天警察到場的時候,民眾已經攻進去了,都在現場靜坐
警察來了也只是單純坐著喊口號而已,多數人都沒有對警方進行武力反抗
如果警察到場的時候民眾還在打主堡,當然用武力或許是必須的
但今天情況並非如此,媒體拍攝到的畫面很明白
所以,連陳進興都沒被痛毆了,為什麼坐在地上的民眾要被打?
這很明顯就已經非必要而違反警職法3條了呀
人民佔領行政院違法在先,警察就可以跟著違法嗎?
這時候如果他還想要反抗,大概會說
警察也是聽命行事啊,這是他們的職責,又不能選
這時請拿出刑法21條
第21條(依法令之行為)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問他,如果警察覺得自己做的都是合法的,為什麼要撕掉警編?
如果他們是知道自己做的事情不太合法才撕掉警編,那明知命令違法,為何要服從?
這樣的警察自己跟暴民有什麼兩樣?
好了,最後他可能會說,警察在現場對峙這麼久,有情緒失控是難免的
妳可以問他,如果今天你老闆累了很多天,突然因為一點小事發狂
開始狂揍他,請問他做何感想?
又,如果我們的警察生起氣來就不顧法律,那他們的素質是否適合擔任警察這個職務?
再者,請問情緒失控是可以合理化、脫罪的理由嗎?
義憤殺人都還是有刑責了,更何況中華民國刑法並沒有義憤傷害罪
所以警察這不是傷害罪,是甚麼罪?
身為警察,第一線接觸刑事案件的公務員,理應熟知法律,居然可以罔顧法律到這種程度
請問,這場衝突中,違背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諸多規定
揮下警棍的警察,不該負起他們應負的責任嗎?
在背後指使他們的上級或高層,難道不是正犯或共犯嗎?
我今天跟超多人舌戰之後,整理出了替警察暴力行為叫好的人最常用的幾個理由
並一一用白紙黑字的法律規定反駁,大多數人不是啞口無言就是見笑轉生氣
(為了顧及大多數人沒有學過法律,我特別只以條文規定為主,沒有涉及學理紛爭)
常見轉生氣言論如下
"不管啦,反正暴民被打就是活該。"
原來這就是你們這些順民所謂的理性啊?那我跟你也沒甚麼好講的了(刪好友)
"這種法律根本就是保護壞人!警察為什麼要遵守?"
咦?一開始跟我說惡法亦法的人不是閣下嗎?那我們為什麼不能佔領行政院?(刪好友)
" "
搶先一步把我刪好友是哪招?
如果妳可以一一用法律理性的角度來反駁他,相信理性如他應該也可以接受
如果不行的話,也只是證明他其實沒有自己想的那麼理性罷了
如果他是會生氣的那種人,那妳最好還是少跟他討論好了,這種人是潛在的暴民啊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4-03-25 05:16:00
作者: IamCuteGirl (CuteGirl5566)   2014-03-25 05:33:00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4-03-25 05:40:00
行政院不光是裡面,在附近靜坐就是違法了,還搞破壞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4-03-25 05:41:00
立法院的利用學生跟立委的身分理應外合在美國這些暴民早就被擊斃了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4-03-25 05:45:00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4-03-25 05:46:00
這是在白宮外的示威,有示威者突圍甚至拆圍欄,警方也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4-03-25 05:47:00
只是把示威者推出白宮外而已喔。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4-03-25 05:48:00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4-03-25 05:49:00
這是法國一個示威抗議活動,看一下要激進到甚麼程度,人家警方才開始用水柱。
作者: mayurina (....)   2014-03-25 05:53:00
謝謝樓上的分享喔~不過畫質好好喔~一整個系列的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3-25 05:59:00
在美國民眾就是用槍掃射行政院了好嗎? 美國配槍合法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3-25 06:00:00
台灣靜坐抗議的連支棍子都沒帶,就被打成那樣,怎麼比說好聽點是執法過當,講難聽點就是對無抵抗的民眾霸凌才說高層一定有授意,否則基層警察不敢這麼做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3-25 06:02:00
有的警察連臨檢時和酒醉民眾吵架擦傷到,都要寫報告了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3-25 06:03:00
今天敢這樣打,上面沒說可以打的話,誰敢打這麼狠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3-25 06:07:00
打到有些警察都看不下去把自己同仁拉開了
作者: MARTINGRANT (eureka moment )   2014-03-25 07:30:00
今天就算美國沒開放槍枝,還是會一樣執行。
作者: MARTINGRANT (eureka moment )   2014-03-25 07:31:00
這跟文化等等有關,而不是簡單一句話帶過好嗎?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3-25 07:31:00
為什麼總是有某群人喜歡拿國外的例子舉例,加油好嗎?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3-25 07:32:00
全世界有哪個國家的抗爭運動是長期靜坐,還會跟交接的警察拍手鼓勵的?
作者: MARTINGRANT (eureka moment )   2014-03-25 07:32:00
現場執法交給你們好了,說的真的比做的容易!
作者: ntuwalker (煩死人的科長)   2014-03-25 07:40:00
作者: whoowh (AA)   2014-03-25 08:26:00
你告訴我這個行動到底是不是革命?如果你說要革命 fine 革命就不講規則 別再逼警察守法
作者: whoowh (AA)   2014-03-25 08:27:00
不是革命 那你進攻行政院??
作者: whoowh (AA)   2014-03-25 08:28:00
阻卻違法的時候對人的權益准予侵害 至於比例原則 對阿但是比例原則是主觀的阿 你說不符合就不符合嗎? 誰來判斷?哪個警察執法過當 請跟律師講 跟法官講 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作者: whoowh (AA)   2014-03-25 08:29:00
要嘛你就繼續革命不要到時出來發現警察無罪 又繼續革命 然後重複這回圈大家對於行政院被佔難道一點危機感都沒有嗎 行政院耶?
作者: whoowh (AA)   2014-03-25 08:30:00
你怎麼知道佔的是學生還是混在裡面的共匪?
作者: whoowh (AA)   2014-03-25 08:32:00
拼命找理由合理化自己違法佔領行政院的動機 ex馬英九亂搞然後拼命找法條說警察哪裡哪裡不法 我好累阿 法律只對別人用 自己都不用遵守的!?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09:13:00
現行犯誰管你是不動的還是動的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09:14:00
另外,做什麼事,自己要去承擔後果,大家都成年人了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09:16:00
你自己也討論起來生氣了,所以是不是潛在暴民?
作者: rainstonein (適應改變號:)   2014-03-25 09:34:00
如果是正當執法,哪還需要把媒體趕走, 撕編號?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09:39:00
幹嘛跳針呢?我說過了,現行犯管你是動還是不動,不是嗎?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09:40:00
為什麼要扯到別處呢?做任何事,不是都該承擔後果嗎?我可沒特定指什麼事,我指的是任何事,請你冷靜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09:41:00
你明明已經生氣了,卻又說自己沒生氣,為什麼要欺騙自己?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09:43:00
既然你說你是暴民,照你邏輯,應該不用跟你討論吧?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09:46:00
說真的,我很擔心你考上警察,因為你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那跟你嘴巴說的打學生的警察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09:49:00
先解釋愛國為何可以無限上綱?本來行政院裡就不該集會遊行犯罪事實可以用愛國行為帶過?會這樣想的全世界只有共產國家喔。行政院被癱瘓受影響的是全人民 民意有支持學生佔領影響他們權益嗎?
作者: hihimen (aa)   2014-03-25 09:56:00
我搶完銀行躺在地上就變合法就對了?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03:00
在講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時候 怎麼沒想過癱瘓行政院會造成的影響遠超過佔領立法院的?那用比例原則來說 我也可以推論使用驅離和暴力手段合理啊 因為符合嚴重性質的比例原則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04:00
事實上是一堆活在政府良好運作體系下的人還想癱瘓政府 不支持的民眾無辜受你們牽連喔 更別提臺灣很高的比例支持服貿或不反對喔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06:00
依現行法違法就是違法 有本書去推體制內修法 明明知道犯法要做還要抗議暴力是怎樣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3-25 10:13:00
可見樓上不清楚 公民不服從 這樣犯法是可以有正當性的....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14:00
太好了,每個公民都有不服從的事,所以大家犯法吧!進攻囉!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3-25 10:15:00
犯法是有意義的犯法 不是一些人腦補的樣子 拜託去查一下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17:00
有意義是自由心證,每個人都覺得他犯法是有意義的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3-25 10:17:00
一些人亂推測意思 只會顯現自己無知的樣子 不要再洋洋得意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18:00
我只是拿你的說法來跟你說,你就無法接受了,叫他人怎接受?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18:00
公民不服從是在公開場地靜坐 不是跑進人家家侵門踏戶吧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19:00
另外有意義的犯法誰可以界定啊?歷史上最愛搞這種愛國心所以犯法有理的是共產黨政府和日本軍國主義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3-25 10:19:00
有人對公民不從的想像就非常狹隘 不單純是那樣 OK?....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20:00
還有納粹喔 你覺得他們很正確?我覺得我歷史都白學了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20:00
不對吧?我對公民不從的想像非常的廣闊,我是擴大你的說法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3-25 10:20:00
那最愛提倡守法的 不就是威權體制 抗議分子都要除掉XDD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21:00
舉個例,我記得有因為沒錢,家人很窮,所以偷東西給他們吃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22:00
這應該很有意義吧?這也犯法了,當然,當事者也被法辦了不論他最後有沒有被定罪或怎樣,他還是被法辦了,不是嗎?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3-25 10:23:00
我真的覺得 你們要去查一下 不然問個有法學知識的人也好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23:00
所以,我們該雙重標準?那個偷東西給家人吃的更可憐吧?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3-25 10:25:00
反正例子 不是你們想像中的那樣 都有些條件才會成立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25:00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是誰是民意代表?很多人也支持服貿?學生為何要霸凌他們呢?公民,服從難道不需要廣泛民意才達成嗎?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25:00
你又不講清楚,又在這邊抗辯,如果你在法院,很容易輸喔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26:00
一直在講公民不服從的也沒提到他人權力該被尊重啊…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26:00
都有些條件是什麼條件?可以麻煩你說列舉出來嗎?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27:00
既然你覺得我們不懂,又沒法學知識,那行個好分享你的法學知識給我們,謝謝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29:00
另外回到此篇的重點 這篇回說暴力行為不符合比例原則 但我查一下公民不服從運動 是要激起當權單位的暴力對待才能激起民意?那不是求仁得仁 到底又在罵啥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3-25 10:29:00
不要伸手牌好嗎? 而且感覺 沒誠意了解 幹嘛給你上課XD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35:00
我查了啊…結果是我提出你們理論矛盾的地方你又不願意講?事實上要是這麼偉大是你們說的激起反思的運動 怎麼還要抗議暴力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36:00
公民不服從運動不就希望激起當局暴力對抗嗎?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36:00
這,不對吧?你要抗辯,又提不出實體證據,這樣不OK吧?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0:37:00
你這樣跟政客端牛肉畫餅騙人沒有什麼兩樣啊這樣跟9.x%總統的633跳票有啥不同?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39:00
另外我還好心去抓法律論文來看 結果發現公民不服從運動實質操作是針對人權 但反服貿議題一直都不是人權問題吧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4-03-25 10:42:00
另外還有提到良知 囧 要真的知道佔領行政院會攸關多少人的權利還要用良知去判斷要做嗎?說到底良知也是個人定義的啊綠色和平組織因為所謂環保的“良知”在發展中國家大搞恐怖活動你知道嗎所以到底要符合啥原則麻煩你說 不要取暖
作者: zzxxcczz   2014-03-25 12:44:00
譴責暴力血腥鎮壓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3-25 12:49:00
為什麼你要考警察?不去考法官或司法官之類的
作者: zzxxcczz   2014-03-25 17:45:00
譴責暴力血腥鎮壓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8:42:00
因為你說你暴民,所以我就不跟你討論啦!你這樣就罵人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5 18:43:00
跟你說的那些暴子份子沒啥兩樣嘛!繼續生氣吧你,哈!
作者: neversayyes ( 深藏在心。)   2014-03-25 21:39:00
你辛苦了 跟你戰的人聽不懂攻佔行政院違法 所以警察
作者: neversayyes ( 深藏在心。)   2014-03-25 21:40:00
可以抓 被抓走就是爲自己攻佔行政院這個行為付出代價
作者: neversayyes ( 深藏在心。)   2014-03-25 21:41:00
只會一直跳針佔領行政院違法所以被打也是應該的 誰叫
作者: neversayyes ( 深藏在心。)   2014-03-25 21:42:00
你違法 你無法跟他們溝通啦 層次不同XD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6 10:18:00
嗯,層次當然不同囉,畢竟我不會隨便罵人也不會拐著彎罵人,這才是理性討論
作者: mwqaz (難得)   2014-03-26 10:19:00
不理性就留給你們囉,反正不跟你們想法一樣,你們就攻擊啊
作者: ral429 (計畫之外。)   2014-03-26 12:16:00
真有耐心,希望可以提昇小腦殘的一點點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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