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2-16 14:58:25
原文認為,如果女性醉倒路中遭遇壞人,
社會會譴責女性不該深夜在外放蕩給人可稱之機,這是岐視女性的社會氛圍。
以上的論點暗示了,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男性身上,社會不會譴責該受害男性。
因為對男女的態度不同,所以岐視才成立。
這個論點是真的嗎? 社會對把自己曝露在危險懷境的男性不會譴責?
假設有以下的新聞出現在八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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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醉倒路邊,遭洗劫兼失身
喵喵踹共新聞網-2014年2月15日
台北市信義區今日臨晨街頭,出現一名滿身酒味倒臥在地,衣衫不整、下體幾乎
完全露出的年輕男性。早起的路人發現後大驚失色,並趕忙撥打手機報警。
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名男性不但身上財物被洗劫一空,肛門與性器亦呈現紅
腫現像,研判有可能是不明人士稱該男意識不清犯案。警方將該男帶至警局數小
時後,該男才慢慢恢復意識。但是在做筆錄時,竟完全不記得事發經過,唯一記
得的是自己因情人節無人陪伴,且在夜店裏遭複數女性拒絕,心情不佳下飲酒過
量,最後在回家路上倒臥在馬路中央。
由於強盜屬公訴罪,警方已將全案列為刑事案件,並依地緣關係清查可能的嫌疑
人士。至於性侵部份,由於是告訴乃論,該男表示會在驗傷報告後再做處理。
警方表示,夜店出入份子複雜,希望民眾如非必要,切勿飲酒過量,亦減少深夜
在外遊盪的機會,減少不法人士的可稱之機。
喵喵記者/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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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信這種新聞下面的推文,會有多少人檢討加害者,
會出現的除了說台北不意外之類的政治文外,
大概只會有嘲笑這個受害男性,或說這個受害男性活該的酸文了。
這種事真的有男女的差別?
不要去複雜場所,不要深夜在外遊盪,就算我是個男的我從小也是這麼被教育的,
為什麼一定要扯到女權上面去?
作者: kuerten (guga)   2014-02-16 15:00:00
就算我們要故意暴露在危險中 讓危險有機可趁 你也不能防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5:00:00
酸民一樣照酸阿 又無關男女
作者: kuerten (guga)   2014-02-16 15:01:00
礙我們啊 那是我們的自由 權利 懂?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2-16 15:02:00
有人會說 那老納的棒棒來教訓他嗎? 他就是不貞潔的人 活該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4-02-16 15:02:00
如果檢討這個喝醉的男生,應該也會被原原po當隱性強暴犯 XD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03:00
男女標準一樣啦 放任自己爛醉躺路邊就是腦殘 風險自負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3:00
如果你把宅宅改成男性應該會比較接近類比。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4:00
我不完全贊同原原文,但我也覺得沒必要譴責受害者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5:00
你覺得受害者是因為受到傷害而得到教訓,還是因為你的譴責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6:00
得到教訓?但你不知道的是一些不是因爛醉而受到侵犯者,看到這些言論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7:00
會如何思考。當然如果你覺得跟你沒關係,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07:00
那些人又不是討論客體 自己要對號入座代入 怪誰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8:00
題外話,譴責有用的話,大家一起來譴責給22k的爛老闆算了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09:00
譴責本來就沒說要有用 就針對單一事件評論而已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9:00
受到傷害的人心理難以衡量,如果你說自己要對號入座怪誰...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09:00
又來了,非此類的受害者看到這種話覺得二度受傷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0:00
簡單來說就是講開心的囉?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0:00
都是自己愛對號入座? (笑)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4-02-16 15:10:00
所以大家不要譴責慣老闆,你不爽就去澳洲啊 ^^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10:00
本來就講開心的 不然咧 都能讓自己喝到開心爛醉了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1:00
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蠻厲害的...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4-02-16 15:11:00
慣老闆也是受害者,一切是大環境的錯 XD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12:00
自己都不會保護自己 事後一堆人在那呼籲大家發言多保護他豈不好笑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2:00
慣老闆我舉例失誤,抱歉。但我想表達的是,會警惕的就是會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2:00
C大,你可以不用跟他討論了。當一個人表明非此類受害者自己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3:00
不會就是不會。但你在講這些譴責的時候不知道傷到誰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3:00
愛對號入座,怪誰時。就可以直接放棄囉 ^^"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14:00
畢竟標題都寫很清楚撿屍了 有點腦袋應該都能清楚分辨討論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4:00
對號入座怪誰,如果心理狀態有這麼簡單就好了(嘆)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5:00
噗哧 事實就是當自己非受害者時都可以講得輕鬆自如有點腦袋的應該都知道C大說的是留點口德,顧慮一下非此類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15:00
以後也都不要罵媽寶了 如果傷到其他不是媽寶的人的心怎辦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6:00
受害者的心情,這斷話應該真的很難懂吧 ^^"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6:00
例如:「小孩被揍飛,因為自己不乖亂跑怪誰?」....?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17:00
也都不要罵性侵犯了 如果傷到其他不是性侵犯的心怎辦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19:00
乾脆連性侵這兩個字都不要出現好了 以免其他受害者看到這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9:00
媽寶=>已經做出某些行為了;非媽寶=>有做同樣事情嗎?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20:00
酒醉,遭受性侵受害者=>被性侵;其他方是遭受性侵者=>被侵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20:00
撿屍受害人->作出放任自己爛醉 非撿屍受害人->有作同樣事?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4-02-16 15:21:00
誰管那種陌生人,我只希望身邊的人別幹醉倒在路邊這種蠢事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21:00
所以乾脆連性侵這兩個字都不要出現 以免受害者聯想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02-16 15:24:00
因為會在那說怕跟討論主題完全無關的人受傷 本來邏輯就很奧妙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5:25:00
酒量不是一個數字,可以完全知道只要喝多少就不會醉。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14-02-16 15:35:00
為什麼我好像被說服了?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5:39:00
買一個隨身驗酒精濃度的不就好 多少會醉網路都有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6:00:00
有人酒量大、有人酒量小就不講了。身體狀況也會影響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6:01:00
容不容易醉。第一次喝酒的人更不會知道自己喝多少會醉。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6:01:00
酒精濃度高不等於醉,每個人的狀況不太一樣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6:07:00
這種生化反應男說得準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6:08:00
第一次喝酒最好自己在月亮喝 身邊不要有人 XDDDDDD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6 16:48:00
酸民只想偏袒~根本不管安不安全~你白寫了~牠們不看的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4-02-17 00:19:00
阿男性被性侵沒人會說活該,這不就是差異= =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00:29:00
男的被性侵會被當成個事件嗎???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2-17 14:07:00
問一下,這新聞是你自己編的?還是真有其事啊?我一開始還以為是真的新聞。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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