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作者: YEN2006 (小喪犬)   2014-02-16 14:07:06
※ 引述《zuan (Hello)》之銘言:
: 孟子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
: 。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 後人引申為「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 一個成熟的人,或者說,一個有思考能力的人,不行讓自己處於明顯可見的危險之下.
: 某人讓自己處於危險的情況下,事後再來檢討第三者要加害這個毫無保護自己能力的人,
: 可以稱這種情況為"檢討受害者"嗎?
: 第三者的行為不應該,是因為違法且不道德,並不論受害者有無意識;
: 但這跟"某人將自己處於明顯可見的危險之下"這件事並不衝突,
: 原文討論的是後面這個議題,有人要摻在一起當撒尿牛丸,當然搞不清楚,
: 人家只是在討論牛丸啊小笨蛋~
: 把自己弄醉要怪第三者的話,喝到醉爛摔水溝牙齒斷一排or失足摔下陽台or
: 過馬路摔倒在車道上的這幾種情況發生時,又該譴責誰?
: 而最後的例子,到底是撞到爛罪者的司機倒楣 還是被輾成兩段的爛醉者倒楣?
: 這件事甚至跟性別無關,還有人說這是男生的特權或女性的弱勢,
: 這樣戰下去戰場拉的太過廣大太過寬廣了吧拜託...
我覺得可以用幾個例子來類比
颱風天去海邊釣魚、觀浪被捲走哭哭 > 颱風太壞了我們有觀浪的自由(拍桌
豪大雨季節去爬山、遭遇落石等危險 > 什麼鬼天氣,拎北就是愛這時候去爬山啦~
夜店喝到不省人事被撿走 > 什麼爛治安在路邊睡一下錯了嗎?
想像一下你看到兩則新聞是不是會這樣想
不幸遭遇土石流的受災戶該不該救,該!而且合理
登山客受困山中該不該救,該!但我覺得他在浪費搜救資源
我認為任何事都有其風險,只是高低不同和你能不能承受
你說今天被害人不該被譴責,
應該嚴懲加害者,並教育好下一代讓社會更加善良和諧像童話故事一般
當然沒錯!
但現實很殘酷
當他/她為此付出相當代價了的同時
重點是,妳的親友、男朋友同樣也受到傷害尤其是男方
說真的有多少男人能夠接受這麼一次?(好吧...恭喜妳遇到了真愛
我沒那麼偉大,也不是麥帥
不會想和上天祈求
不要引導妳走上安逸舒適的道路,要讓妳遭受困難與挑戰的磨鍊和策勵
反而希望妳平安喜樂,龍馬精神
總之,當然妳有行使身體的自由,但是否也為愛妳的人多想兩秒(拜託)
但若要把此事當作妳的真愛測試機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以上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2-16 14:09:00
等等應該會有人瘋狂跳針,先給你補血XD
作者: her0418 (曉楓)   2014-02-16 14:14:00
我也覺得會有人瘋狂跳針......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02-16 14:17:00
前面有人說得好,犯罪跟天災是不能類比的,然後這串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02-16 14:18:00
已經開始變亂戰了,在寫下去只會更亂而已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4:18:00
抱歉 我覺得Dafang文的境界比較高...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4:19:00
我對她文的疑問是 有脫光的權利 那對應的義務是什麼?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02-16 14:20:00
Dafang的文...老實說還不如下一篇被偷零錢的來的簡潔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4:23:00
樓上 講那麼簡潔 還能夾帶她要的概念嗎XDDDDDDDD
作者: kuerten (guga)   2014-02-16 14:27:00
颱風和落石真的是太可惡了 我們應給予強烈譴責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29:00
難道會有人讚揚颱風跟落石嗎? XDDD 這到底是啥鬼?
作者: kuerten (guga)   2014-02-16 14:29:00
就算颱風和落石要來 也不能妨礙我在外活動的自由啊(歪頭白賊貌)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02-16 14:34:00
所以有人覺得加害者是替天行道,懲罰那些不乖的人類???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35:00
颱風跟落石要來,要在外活動的確是個人自由阿 XD 不然是??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02-16 14:36:00
真的就是亂戰了,這種文章已經沒有討論的意義了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02-16 14:37:00
加害者是墮落的人類,和大自然的天災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02-16 14:39:00
ˊˋ 狼終究是狼 肥羊還是肥羊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4:39:00
人不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嗎?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6 15:04:00
颱風跟落石要來還在外的確是個人自由,但是發生什麼事情不可能是你自己負責...救助隊有夠衰小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6 15:05:00
浪費社會資源....去救了還常常被家屬靠杯不夠認真救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2-16 15:41:00
果然開始跳針XD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02-16 16:25:00
看到這種什麼身邊的人會受傷的言論真是讓人倒彈這些傷害明明就是加害者造成的,不是受害者沒錯,加害者當然不會考慮行為的後果可是說 "加害者不會替別人想,所以妳(受害者)多想一點"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02-16 16:26:00
只是把所有創傷跟責任的重擔放在受害者身上而已可以被影響的人應該要承受別人覺得其可以受影響的期待不然別人的恐懼要往哪裡丟呢?是吧?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02-16 16:35:00
榔頭(加害者行為)敲釘子(旁人觀感)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02-16 16:36:00
釘子(旁人觀感)釘木板(受害者行為)面對不可抗力的事情總是要有人概括承受,對吧?不然(找不到解決方法的)人生多沒希望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6 16:37:00
的確將自己處於危險之中是個人自由~但怪罪出事就不是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7:00:00
我慾望前往高風險地區 請社會提升安全網能量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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