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作者: emip (遇到瘋狗)   2014-02-16 11:35:20
雖然這是各大板遇到事情一貫的說詞
但我真的不曉得為啥不能檢討受害者
有些話捏
本來就只是用來撫平傷痛
妳失敗了
我說下次會更好
妳受傷了
我說男人都是傻蛋
實際上這些話沒什麼用處 純粹是傷心難過的時候安慰一下
講講也就罷了
真把這類話拿去指責人家好像也太過風花雪月了點
我只能猜想是否 只是想喊著好玩?? OR只是想用這保護傘趁機戳人??
如果目標是要解決問題
自然就是要攤開來看
哪邊可能有問題就改哪邊
沒什麼自稱受害者就不准人家去質疑他的事情
跟電視上那種無理取鬧被人家碰一下就喊著我受傷了我受傷的人差不多
然後這種雞同鴨講 沒有結果的話題還是趕快結束吧~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4-02-16 11:36:00
要趕快結束你PO啥文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2:24:00
所以說這些受害者活該,可以檢討到什麼嗎?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2:27:00
每個受害者狀況不同,希望她多點保護自己的方式,應該是就個案不同而討論。而不是:誰叫你喝醉!誰叫你沒保護自己。諸如此類的話是要檢討什麼?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02-16 12:42:00
所以一直在網路罵加害者該死比較好 也能改善現況?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3:06:00
至少比較爽 順便逮捕不遵從想法的人 登記id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2-16 13:10:00
然後?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3:15:00
問天吧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4-02-16 13:30:00
想要結束又愛講 此文就是一大爛活例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10:00
罵加害者人渣,也只是洩恨。比起在那邊謾罵,不如提出實際保護自己的方式,應該會更實際吧 (笑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02-16 14:14:00
繼續喝醉喝到掛嗎? (笑 女版不是最喜歡說 不爽去修法阿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17:00
所以女版只會有一種聲音嗎? @@a 如果你秉持這種想法,基本上可以不需要跟你討論囉 ^^"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18:00
我說的是實際自我保護的方式,你要扯到繼續喝到掛~婀所以你要的是戰嗎? 還是討論呢?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23:00
除了罵加害者人渣,可以討論為什麼加害者覺得可以這樣做。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24:00
像是強暴多是熟人間發生,並且對於犯人,挑選受害者的理由並不如一般人想像中的。如果不了解這個,自我保護再怎麼做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25:00
也是無用。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25:00
討論犯罪者挑選受害者的標準,其實還不賴。查資料時,發現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26:00
很多從小被灌輸的刻板印象其實都是錯的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4:26:00
其實不如討論爛泥倒地卻沒被性侵的例子 也許這些人身上有所謂的避禍因素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02-16 14:27:00
有看過文 因為太臭了 所以沒被撿走 慶幸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28:00
to yaokut: 其實避免強暴這件事之前也討論。有人論文研究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4:28:00
所以說在爛泥周邊噴灑惡臭物抑制進攻方的性衝動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4:29:00
也許是個方式 (如果以避開性侵為核心目標)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29:00
自己有錯嗎?保護自己能增加一點點點的機率也是好事。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29:00
應該說 沒人會否認女生該保護自己這件事情,但該做到怎樣的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30:00
自我保護,或者該做到什麼方式,還有建議自我保護時使用的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31:00
方式為何? 都是重點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31:00
啊,一樣更能減少強暴事件的討論還是啊這件事沒得討論就不討論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02-16 14:32:00
我也不知道變成屍體時 還能有啥保護方式是有用的 ˊˋ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33:00
交一個有良心的同性朋友?喔,可能不夠還需要這個朋友能強壯到可以扛你去開車。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33:00
我也不知道討論的是"受害者",而不單只討論"爛醉的"為何要一直把別人的討論導向只討論"爛醉者"呢?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02-16 14:34:00
可能需要拖車比較輕鬆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02-16 14:35:00
這不是再討論撿屍嗎?......還是撿活人?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36:00
婀 我一開始的話很難懂嗎? "每個受害者狀況不同"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02-16 14:37:00
我講的也只是屍體阿.....很難懂嗎?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40:00
to yaokut: steven211只想討論喝醉的被害人,而且覺得喝醉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40:00
不難阿 XD 現在發現不必浪費時間跟你討論阿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41:00
的人都是故意不保護自己。你和她講的話沒有交集。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4-02-17 14:38:00
不是自稱 本來就是受害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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