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其實是剛剛複習完劍豪生死鬥,看到連出仕都沒辦法的浪人都可以隨意斬殺平民,
附註還說:"對一兩個平民的無禮討,役所是不管的";就對這個話題產生了興趣。
根據維基百科的說法:
1.砍人之後要馬上去役所報到。
2.無論如何,因為殺人是很嚴重的行為,最少都要閉門思過20天以上。
3.砍人的刀會被當做證物扣押(對武士來說很嚴重吧?)
4.必須要有能證明其正當性的證人。
這感覺就跟現代的正當防衛蠻像的啊(雖然平民沒這個權利啦)。
而且如果在不是自家領地的地方砍人,還會被視為對當地領主的挑釁,
導致大名在江戶的代表甚至不敢跟江戶居民起衝突(砍人視為有反叛幕府的意向)。
而且無禮討這種特權是一體兩面的,你有"砍死對你不敬的平民的權力",
同時也就有了"砍死對你不敬的平民的義務",不然就是不守武士道;
但是因為上述的原因,有的時候某些平民還真的砍不得,只能躲得遠遠的。
甚至還有武士因為被不行使無禮討被視為恥辱而切腹......
請問版友有相關的一些故事或軼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