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蔣緯國失去兵權?解密「湖口事變」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9-09-28 07:49:09
蔣緯國失去兵權?解密「湖口事變」
●宋兆文/前海軍陸戰隊上校、現為國防部資深諮詢委員,國軍將領與兩岸三地媒體稱「
宋老師」,著有《決戰釣魚台》、《遙遠的國土》、《釣魚台戰役》。
93年12月初,敝人於偶然機會中,結識「湖口事變」主角趙志華副司令當時的侍從官,現
年已86歲的宋秉衡先生,斯時宋先生雖髮鬢飛霜,但思維細密,對湖口事變,娓娓道來,
如數家珍。
事變前,裝一師湖口校閱場景
事發當日是副司令趙志華代表司令,對部隊戰備檢查, 53年1月21號,是表定對裝一師戰
備檢查的日子。
當時是裝一師第三戰鬥群中籤,接受戰備檢查,師長徐美雄指揮部隊,並與裝一師相關幹
部,陪同開始戰備檢查,裝一師副師長侯馥少將陪趙志華,趙志華問侯馥,「你的裝備有
沒有帶齊?」,候馥答:「報告副司令!我按照戰備規定,一個基數」。
趙志華手伸向侯馥的配槍說:「來、我看!」,並要侯馥拿出實彈彈匣檢查,檢查後沒有
歸還侯馥,拿著槍和彈,邊走邊上膛,然後上了司令台,把槍放在講桌上。
戰備檢查完,部隊成聽訓隊形集合聽訓,趙志華叫部隊原地坐下,他是裝一師前任師長,
先講一些敘舊和鼓勵裝一師的話。
說著說著,話鋒一轉,就開始批評時政,罵當時的貪官污吏,罵省主席周志柔、彭孟輯貪
污腐敗,講到很激動的時候,抓起手槍對空開了一槍,以表憤慨;有些話觸動裝一師戰三
群官兵心弦,引起共鳴而多次報以熱烈掌聲,指責當時時政腐敗,政府官員除先總統蔣公
外,都是各自組成貪污集團,在國家時局艱困的時候,打著反共抗俄的口號,招搖撞騙,
目的就是要貪污,總政戰部推動政治教育,是為了蒙蔽官兵思想,欺騙官兵,故意不讓官
兵知道國家的處境,和貪污份子的腐敗。
只要出動裝甲師一個戰車營的戰車,就可以掃平台北的貪污集團,唯有清理先總統蔣中正
身邊的貪污份子,國家才有希望,然後呼籲台下裝一師官兵:「誰願意跟我上台北!」,
這時台下官兵一陣錯愕,因茲事體大,整個校閱場變得鴉雀無聲,氣氛忽然僵住。
過沒好久有一位個子高高的人說:「報告副司令!我跟你走!」,此人是第三戰鬥群中校
政戰處長朱寶康,說完就上台,上台的時候趙志華趨前表示歡迎,朱寶康利用機會,動作
很快的,忽然把副司令放在講桌上的四五手槍,搶在手裡,用槍指著趙志華說:「副司令
你不要動!」。
趙志華向前要奪回手槍,朱寶康並未開槍,他把槍收到腰際仍指著趙志華,人向後退,一
直說:「不要動!不要動!報告副司令!你不要動!」。
在這驚心動魄的關鍵時刻,台下裝一師師長、副師長、師政戰主任,利用機會立即反應,
紛紛跳上司令台抱住趙志華,你一言我一語的說:「副司令休息,副司令休息,不要激動
、不要激動!」由副師長他們連拖帶勸的把趙志華送進師長接待室,師長徐美雄立即站上
司令台中央,下達命令:「現在所有人都不準動!誰要動我馬上軍法嚴辦!」。
下午台北方面駛來一個車隊,由高級長官帶班,載來國防部、陸軍總部的軍法、監察、保
防、反情報相關業管承辦軍官,展開查辦行動,趙志華當天入夜前,在嚴密的戒護下,以
專車送到新店軍人監獄,到達以後立即開臨時偵查庭,並當庭收押禁見。
事變遠因
趙志華是陸軍官校第10期畢業,抗戰後期,任職於中國駐印度戰車第一營,民國33年3月3
日,參加戰一營在緬北瓦魯班之役,趙志華任副營長,突入日軍第18師團司令部,擊斃大
量日軍,並擄獲18師團之關防;國共內戰時,蔣緯國是戰一團團長,趙志華擔任戰一團戰
一營營長,浴血轉戰山東、河南各地,其後出任裝甲兵學校校長,裝一師師長,裝甲兵副
司令。
蔣緯國擔任裝甲兵司令時,將趙志華調升裝甲兵副司令,因與趙志華先後有20年的長官部
屬關係,對他的品德與能力,有深刻認知,對趙志華充分授權,言聽計從,連司令部經費
都交由趙志華決行,因知趙志華是能作戰的將領,囑意培養趙志華為下一任裝甲兵司令。
湖口事變前一年的九月份,緯國將軍調台北大直陸軍指揮參謀大學,接任裝甲兵司令的人
選不是趙志華,而是幹裝甲師師長比趙志華晚兩任,由陸總副參謀長下放的郭東暘,郭東
暘接任司令後,利用兵工裝潢修繕自家住宅,裝修完成一切開支,勤務軍官把經費收據,
送司令核銷,以往緯國將軍當司令時,像這樣的經費,趙志華就可核銷,但自從郭東暘當
司令以後,趙志華凡有關經費案子,他只蓋章上呈不批。
司令房舍裝修案一樣蓋章上呈,這下郭東暘可就難看了,公家的兵工,公家的錢,修繕司
令自家房子,郭東暘要怎麼批?趙志華如果會做官,搶著就批了,郭東暘一定會承他的情
,從此兩人關係惡化加深,趙志華處在這樣事事彆扭的環境,情緒心態受到相當大的影響

事變導火索
趙志華住在台中市民權路的房子,產權屬於南投縣農會,是裝甲兵司令部,按照國軍將領
職務官舍規定,幫他頂下來的房子,後來南投縣農會要處理產業,行文裝甲兵司令部,說
明現住戶可優先承購,當時價位大約新台幣三萬餘元,趙志華清廉耿介,手頭沒有多餘的
錢買南投縣農會的房子
當時裝甲兵司令部有一筆基金,可提供官兵急用借支,趙志華叫宋秉衡擬稿,向裝甲兵司
令部借支,並從薪水中分期付款歸還,秉衡先生照指示寫了一份借款簽呈,先會辦司令部
業管單位-預財組,預財組審核認為合乎規定,組長蓋章同意支借。
簽呈上到司令郭東暘處,郭東暘藉機報一箭之仇,在簽呈上批了「轉呈總部」,也就是「
你去和陸軍總部說吧!」這件事根本權責不在陸總,郭東暘擺明就是故意不借。
簽呈批下來趙志華一看,氣得臉色發白,把公文往抽屜裡一擺,終日不發一言,心中憤恨
加劇,原本手頭不寬裕的他,又要面臨搬家、租房子,增加開支的窘境,使他情緒有如爆
發前的火山,終於讓他鑄成大錯
事變結局
國防部軍法局於53年3月30日,以當時陸海空軍刑法第21條,「意圖使軍隊暴動而煽惑」
罪,判處趙志華死刑,但因緯國將軍積極奔走營救,全案未送覆判,若送覆判,像這樣的
重罪三天內完成覆判,10天內趙志華就會被槍斃;緯國將軍數度在相關檢討會上,以事實
說明:「趙志華是被郭東暘氣昏了頭,發神經病,但是他絕對效忠總統蔣公,為了效忠而
用錯方法表現」,並多次在蔣中正面前歸責於自己,為趙志華扛責任。
趙志華之所以沒被槍斃,一來因趙志華的錄音講話裡面,數度提起對蔣中正的崇敬和效忠
,不是要造反,二來是緯國將軍的大力緩頰。
在獄中趙志華染慢性肝病,64年蔣中正去逝,國家實施減刑,趙志華符合減刑條例,改判
無期徒刑;67年11月4日,在緯國將軍積極運作下,就把趙志華從新店監獄領了出來,保
外就醫,住進台北市基隆路的陸軍醫院養病,趙志華對諸多事件難以釋懷,故意不正常吃
藥,病情惡化,於69年1月20日過世。
受影響最深遠的是緯國將軍,哥哥爸爸從此不讓他帶兵,他常開玩笑的說:「我唱歌只會
唱這首『哥哥爸爸真偉大』老唱不好聽,所以他們不疼我」;他民國49年升中將,兩顆星
一直掛到64年蔣中正逝世,宋美齡出國前他穿軍服去見她,宋美齡見他仍是中將,問起蔣
經國,蔣緯國八月才調任聯勤總司令,升陸軍二級上將。
「湖口事件」獲益最大的,是本來快要被廢止的政戰制度,因為這件事覺得政戰制度有其
必要,保留了下來,再就是搶趙志華四五手槍的,戰鬥群中校政戰處長朱寶康,事後晉升
上校,在憲兵司令部當完少將主任後,調聯勤政戰副主任,於任內退伍。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543593?redirect=1
作者: iwinlottery (我中樂透頭彩)   2019-09-28 08:59:00
郭東暘的下場呢
作者: ooooman (ohohman)   2019-09-28 10:07:00
郭調職處分,最後中將退役
作者: defenser (☆機械式天秤☆)   2019-09-28 10:30:00
聽過謠言說有個參與阻止的義務役小兵,因功升到上尉
作者: Edison1174 (Edison)   2019-09-28 10:36:00
義務役上尉?
作者: LI40 (WanNiang)   2019-09-28 11:31:00
蔣緯國經歷也是強,曾經的國防軍少尉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   2019-09-28 12:10:00
一人政變有啥驚心動魄的啦XDD
作者: PAULDAVID (oops)   2019-09-28 12:32:00
蔣緯國是衰小被連帶 還是當初就用錯了趙志華這樣意氣用事的親信? 是說趙郭衝突都沒有各自找靠山協調喔
作者: vwpassat   2019-09-28 12:34:00
之前聽過的是旁邊副官趁勢附和,趨近到趙志華身邊後舉槍擊斃趙。
作者: katana89 (月月火水木金金)   2019-09-28 13:08:00
樓上看的是第幾號地球來的? 用公家資源修自宅 用公款調頭寸幫自己買房 最後搞成兵變互報老鼠冤 也太恐怖
作者: defenser (☆機械式天秤☆)   2019-09-28 13:38:00
對,義務役上尉退伍,不過謠言聽聽就好
作者: Su22 (裝配匠)   2019-09-28 15:21:00
這篇好像很久以前尖端還是全防的文的濃縮版
作者: twVent (三葉我老婆)   2019-09-28 15:24:00
這篇文看得我頭好痛,怎麼文筆那麼差…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9-09-28 16:07:00
有時候就是一堆小事引發更大問題自古起義的初始原因也常常莫名其妙重點是有無那個環境條件變成星火燎原這case是時空背景條件不足以湊成連鎖反應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9-09-28 16:59:00
「有人要搞我」←大概就是這樣的狀況
作者: katana89 (月月火水木金金)   2019-09-28 17:35:00
印象是在全防看過事件整理 師長上台收尾馬上下令各連回寢室暫停所有活動 另一個影響是進台北的橋樑上的崗哨一直到解嚴後才撤掉 其中一個功能就是有類似事件時要負責爆破阻止坦克進入首都圈
作者: Edison1174 (Edison)   2019-09-28 17:45:00
不是因為 光復橋殺憲奪槍事件之後 憲兵才放棄這項勤務了嗎?
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19-09-28 19:20:00
我還聽過戰車隊開出去半路被憲兵攔下才折返的鄉野傳說另外政戰制度我們連poa說以前廢止過但發生滲透事件後來才又恢復,哪裡有比較完整的政戰史可以看?
作者: bce (歸雲)   2019-09-28 20:25:00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9-09-28 22:09:00
沒有戰車出門,還在集合場演講就被解決了因為根本不是有組織性的反抗,只是個人怨恨
作者: edison (edison)   2019-09-28 23:58:00
空軍還有接到掛彈命令,必要時昇空炸橋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00:00:00
湖口兵變這件事情很有意思~ 1964如果算一輪甲子60年每隔15年就會出大事 1979中美建交 1994洛杉磯大地震+台灣首次地方大選+柯林頓時期的經濟起飛 2009金融海嘯 下次會輪到2024也就是台美都要總統大選1964也是1963年底 甘迺迪總統遇刺身亡後 詹森總統決定擴大越戰的開始... 而越戰結束的1974-1975年初剛好離2024是7個7年或是1世紀的1/2=50年所以我不認為湖口兵變是一場鬧劇 畢竟2個月前才發生過甘迺迪遇刺案... 可能真的有某種社會氛圍在運作上述講的出大事的標準 可以用股市轉折來看因為股市會對應到社會氛圍 1979這是差了1年 1980見底1994跟2009都是剛剛好年份的長期起漲點~
作者: arias (超級塞亞人)   2019-09-29 00:37:00
說穿了就是兩個挪用公款的人互看不爽 難怪被共軍打假的這樣還算是會打仗的將軍?
作者: sperkood (人生就是無奈啊....)   2019-09-29 01:34:00
挪用公款跟會不會打仗沒有必然的關係然後急用借支 然後分期付款 這不算挪用公款吧
作者: katana89 (月月火水木金金)   2019-09-29 01:50:00
拿公用急用基金去買房子當然是挪用公款大水庫理論不是每個地方都通用的....
作者: sperkood (人生就是無奈啊....)   2019-09-29 04:32:00
內文是寫道提供官兵急用借支 然後薪水分期付款以內文描述 這樣算挪用公款?
作者: jimmy5680 (不太會飛的企鵝)   2019-09-29 05:55:00
澳洲史上第一名將Currie就有挪用公款被起訴
作者: midas82539 (喵)   2019-09-29 08:51:00
你覺得你任職的公司會計會同意你借公司錢買房子嗎?那麼為何私人公司認為是挪用公款,到了國軍就合法呢?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9-09-29 09:43:00
樓上有聽過什麼叫作"預支"嗎? 真的很愛莫須有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9-09-29 09:50:00
雖說金額不大,但國軍是真的有急用的借錢服務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9-09-29 10:28:00
預支薪水+公文上呈 不算挪用吧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9-09-29 10:46:00
照當時規定打簽呈上報等候批准預支薪俸不叫挪用公款
作者: dustlike (灰塵)   2019-09-29 11:58:00
私人公司也是有可以預支薪水的例子好嗎...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9-09-29 12:09:00
當年不動產借貸利率十幾%吧,不這樣也不行那是18%定存利息不覺得奇怪的缺錢年代
作者: ChoshuArmy (長州軍閥)   2019-09-29 12:40:00
說你挪用就挪用,因為是國軍XD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19-09-29 15:08:00
有些人可能沒待過那種對員工好一點的公司 幫他QQ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9-09-29 15:24:00
18啪那時代銀行利率是15啪,不了解時代背景的自然覺得優惠高的誇張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19-09-29 15:52:00
18%最早是軍方開始的,後來考試院增訂行政規則才把公教納入,一開始是台銀定存利率加10%,結果因為經濟發展通膨,早期領全退的退休金實際價值縮水,民國73年才定下現今的18%下限,那個時候也正好是物價和薪資所得高漲的年代。趙想申請的那個,其實就是特別權力關係下,國家對於軍人照顧義務履行的一種方式,是現役軍人享有的權利,只是上級長官有比較大的裁量權決定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18:31:00
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現在 那個將官不被媒體噴死才怪試想一下啦 如果是一個小兵去申請 請問會過嗎???就不會嘛~ 所以將官官階比較高就可以過??不給過是合理也合法的~ 法律沒有要求一定要借啊更何況買房子根本不屬於``急難救助``的定義如果真借給他 那就真的是挪用公款了... 因為都當到將官了 根本不可能因為要另外租房子而致生活陷於貧困
作者: fc01   2019-09-29 19:04:00
那年頭有軍公教優惠購屋貸款嗎?
作者: KJK7 (.......................)   2019-09-29 19:41:00
以前有聽過華廈專案,只是不知道有無符合年代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19-09-29 20:35:00
超級七就別秀下限了,按文中所述,該筆基金用途就是供官兵借支,那借支的用途為何與挪用公款(侵占 ),後面還不出來也只是債務不履行與挪用公款(侵占)無關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20:43:00
本來就是挪用公款啊~ 他借支的目的跟基金成立的目的顯然就是不一樣啊~ 不能因為有走完程序就說他不是挪用請看清楚是``急用借支`` 請問買房子算哪門子``急用``如果真的借給他 那以後是不是賭債還不起 也可以借???顯然就是不行嘛~ 居然這麼明顯的是非對錯 也可以變成政變的理由???? 我只能說國民黨不意外...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9-09-29 20:49:00
哇靠 超級七直接推翻罪刑法定主義 太厲害啦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19-09-29 20:51:00
那是基金給付要件的問題,跟挪用公款一點都沒關係好嗎?他如果沒申請到,那自始沒持有,何來挪用(侵占構成要件不該當)。反過來說,他申請到,還不出來,就是民事債務不履行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20:52:00
跟罪刑法定主義有啥關係??? 我絕對不相信這個基金他成立之初就有規定將官可以借來買房子 根本不可能他沒申請到 當然只能算未遂啊 所以才懷恨在心啊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19-09-29 20:54:00
挪用公款實務上就是以侵占和背信論處啊…...官兵何種用途的申請可以核可是基金本身申請要件的問題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20:54:00
他申請到 不管還不還得出來 都有挪用公款的討論空間他靠關係如果申請到 又跟基金成立目的不合 當然是侵占借給他的人 當然是背信啊... 這有啥問題好吵得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19-09-29 20:56:00
金錢有「混同」的特性啊,一旦借到了,移轉給他,他就有所有權了啊,沒有違法「易持有為所有」的問題,後續只是債務不履行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20:58:00
問題是借給他的是公款耶... 公款可以這樣搞????我公司老闆 我跟公司借錢買我自己的房子 然後不還我自己批自己的借條 你覺得股東會放過我嗎????這樣也單純是我老闆跟公司的借貸關係???? 賣鬧啊...這很明顯是掏空公司吧... 跟我後續有沒有還錢根本無關
作者: AaronWang (工作在鴻海)   2019-09-29 21:08:00
文章裡好像沒提到有人不還吧?既然沒發生的事不要隨便污蔑別人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21:11:00
我覺得有人把``急用``跟``預支薪水``混在一起講整個黑人問號???? 基金成立的目的是``急用`` 要怎麼還根本就另一件事情 怎麼可以把因為打算用薪水分期還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19-09-29 21:12:00
今天挪用公款會被論侵占或背信罪的通常是負責管帳的,私自把經手的錢中飽私囊,也就要因為職務持有,因此如果是申請借貸的,錢移轉之後就是民事問題啊…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21:13:00
就把整件事情包裝成是預支 那我是小兵 我一入伍就先預支10年薪水可不可以??? 顯然是不行嘛...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9-09-29 21:14:00
上級批准就可以啊 誰說不行的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21:14:00
上級會批嗎???? 顯然是不會嘛~ 這靠常識就解答了我連跟我連長靠杯一天假他都不給了 還預支10年薪水???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9-09-29 21:16:00
整天說人挪用公款 請問哪裡違反刑法336了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21:16:00
樓上說的沒錯啊 管帳的核准的會出事啊 所以不借給他合理又合法啊~ 借給他就有問題啊 結果居然懷恨政變???對啦 他沒有因為借錢這件事情被抓啦 因為被抓是政變這樣大家開心了嗎??? XDDDD我順便去查了一下... 1968年台灣的基本薪資是600元/月也就是說 如果真借給他 等於借了一般人的50個月薪水我很想問問上面推文講的 哪間公司可以預支50個月薪水?每個月還1/3 也要還10年以上耶...
作者: pacific0110 (【罪】)   2019-09-29 21:50:00
關鍵應該是 那個職位的大多數就直接挪了 就這個清廉耿介的還照規矩來... 是說這種恩怨衝進辦公室開槍感覺都比直接要政變來得合理些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9-09-29 21:51:00
另外就是現在房價所得比在台北市大概14倍 但顯然1964在台北市頂多就4-5倍而已 現在少將的薪水大概也是基本薪資的4-5倍... 所以有必要因為3萬元就搞政變????這種自白說詞也是很讓人黑人問號...補一下台中市好了 現在房價所得比大概接近10倍
作者: carsen (carsen)   2019-09-29 23:38:00
請注意戰史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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