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聽說高嶺的原地刷怪升級開始封帳號了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6-12-23 23:46:30
: 噓 F0314: 那你有沒有看使用者合約啊 還是你都直接點同意的 12/23 18:16
: → F0314: 當你點下去的同時就等於認同BZ的作法 12/23 18:16
: 推 theget3874: 條款同意就只能 他說了算啦 12/23 18:21
: → breakblue: 可以舉個使用者合約違反帝王條款導致無效的實例嗎? 12/23 18:36
http://blog.udn.com/wong2006/6147151
依據「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8條亦規定,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應符合誠實信用與平等互惠原則
那如果已經按下同意後,是不是什麼都是遊戲公司說了算呢?
錯!
https://gnn.gamer.com.tw/0/114190.html
首先說明,定型化契約是「因應現代社會類型化交易型態之趨勢及需求所衍生、成立同類
契約關係之特殊模式,非謂定型化契約均屬無效,僅企業者應提供合理之審閱期間」,且
不限於書面方式呈現,透過放映字幕、張貼、牌示、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表示者,同樣具
效力。
  接著,許惠菁律師說明,不管有沒有了解契約內容,當點同意後,契約已經成立,然
而當契約內容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即不是遊戲廠商說了算),而有違反
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之情事者,該部分條款無效。
她指出,此原則聽起來過於模糊,但其實行政院有公布一個制式的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範
本與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供廠商與消費者締約時參考用;另外
,她也強調若遊戲管理規則有牴觸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之規定者,將視為無效。
簡單說,遊戲條款仍應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為主,並不是遊戲公司說了算的帝王條款。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6-12-24 00:00:00
但回到一開始講的 遊戲條款=\=帝王條款 就這麼簡單但要怎麼認定是否違法 才是關鍵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6-12-24 00:00:00
檢舉 拿回加班費+順變領兩個月的資遣費 爽~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6-12-23 23:50:00
其實台灣不合法不合理的事多的都沒辦 這只是一部份而已就像老闆不給你加班費 大部份人都是吞下去 或是換公司但不代表這就是對的另外還要看法官認不認定這樣的行為有無符合平等互惠原則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6-12-23 23:48:00
所以之前LOL阿 橘子阿 永鎖那些玩家的結局有例子可以看?這條法律不是昨天才出現的吧,已經很久了所以有很多例子可以貼出來看吧?還是說那些玩家全都沉海底不敢出來了?
作者: steven82126 (IF)   2015-05-27 04:13:00
幹你插管就很有禮貌嗎
作者: querencia (當地球停止轉動)   2015-05-27 04:05:00
側睡就不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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