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hiroko站內信騷擾辱罵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5-02-27 22:08:17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shiroko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第二款第一目之規定,處罰單 一 張。
判決理由:
 1. 被檢舉人於信件中內容之"你是小嫩嫩",依前後文義以一般社會
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侮辱他人之語句,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
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規定,故予
以罰單 一 張之處分。
2.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實習法務站長 LLsolo
※ 引述《ttoy (萬年小強)》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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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ttoy
: ψ 被檢舉人︰shiroko
: ψ 檢舉事由︰shiroko站內信騷擾辱罵
: ψ 檢舉說明︰和他完全沒有來往,卻突然收到信件辱罵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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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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