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gkc 洩漏個資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4-09-24 18:53:06
※ [本文轉錄自 Magic_Center 看板 #1K8Z_9y6 ]
作者: gkc (冠元大師)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Re: [公告] 警告,指名回饋請停止。禁止「大師」標題
時間: Wed Sep 24 11:51:31 2014
本來只是想請你澄清說明,等一個說明要是有理那也就算了,那麼請
正面回覆下列問題:
※ 引述《Paulnewman (子玄:維民所止)》之銘言:
: ※ 引述《gkc (冠元大師)》之銘言:
: : 作者: gkc (冠元大師) 看板: Life
: : 標題: Re: [公告] 警告,指名回饋請停止。禁止「大師」標題
: : 時間: Tue Sep 23 23:37:11 2014
: : 首先本人只有些疑惑希望能解答:
: : 首先是您不是已卸下板主職務?? 如果你定的是組規那無話可說,但現在又
: : 本版如何如何。
: : 1.想請教這版主有辭沒辭有什麼差別??
: : 並且您定的這規定,本版""禁止大師稱呼"",有何組規法源依據??
: : 既沒指明何來違規??上回不就有板友發問說(懇請大師解惑)沒有指名
: : 不應受到限制?? 法規應對事而非對人,不是因人設事而是就事論事
: : 。
: PTT內的組群和版主具有法規的制定與解釋權,針對你個人過度的宣傳和
: 不斷的引導版友在板上貼上你名字的標題,並且在回文中常寫上「請寫
: 大師標題」,然後又表明大師就是你自己的作法,本組已經無法容忍。
: 法規不應該因人設事,但該版及本組法規因為你一再鑽漏洞的行為要一
: 直修改,你不煩我都煩了。
1.
請舉證!! 本人並沒有常在版上""回文中常寫上「請寫大師標題」"",這是不實指控,你
還說沒有亂說話,我最多是三個月前曾經在一篇文章中建議可以在標題寫大師,一來可
以給小組長面子,一方便也讓問命者方便,結果那篇你也刪了,我當初為了這點還特別
私信給你告知我是為了給您面子和兼顧版眾權益才提出這建議,你不領情就算了現在還
拿這點攻擊我,那麼何來常常回文寫上「請寫大師標題」?? 既然你聲稱你沒亂說話那
""請舉證""!!舉出哪幾篇版上文章的連結裡是我有要求版友寫上大師標題的??
現在反正版都被你隱版了死無對證,你想怎麼說當然就怎麼說,不然我知道即使隱版小
組長也可以進入版面,不然你就把證據舉出來,不要空口說白話。
: : 如果您是找我,帳號請打對,還有我不過是看了塔羅版之後覺得他們的制度
: : 很好,既然同樣是命理群組,沒道理別的版能做斗數版不能,您定這項規定
: : 能否告訴我:
: : 2.那為何塔羅版可以直接回饋給老師??
: : (照這麼說,塔羅版早該隱版N次了!!)
: : 又回饋文是已經在板上被論過的命例,根本不會有當初所謂的"別的人無法解"
: : 的問題,再來如果回饋文不說是回饋給誰,那以下問題何解??
: : A.版友的回饋文會不知道是回饋給誰? 如果老師沒有每篇都看,根本看
: : 不到,回饋也沒意義。(我要是沒每篇看你回給誰??)
: : B.就拿之前那篇文來說,這是今年4月找我問命的文章,原標題原本有(懇
: : 請gkc老師解惑),若回饋文對不上標題,這下好了本來PTT會把所有同樣標
: : 題的文章都用黃色標記,這下因為標題改了,我得慢慢找原來那篇文章。
: : 而連我都找的這麼吃力,想學習驗證的版友自然就更難找到原來的文章比
: : 對,進而失去學習的機會。
: : 所以本人只問一個問題,同樣都是由您所轉組規到版上,為何"""塔羅牌
: : 版可以運行這麼好的制度"""而斗數版不能?? 差別待遇的理由何在??如果
: : 這方法屬於違規,早就被塔羅版的兩個版主所禁,但事實卻沒有,表示塔
: : 羅版主也認定這屬於合乎規定,那憑什麼因人而廢言?? 甚至用隱版廢版來
: : 專斷,板友看了難道不會覺得是在恐嚇??
: 塔羅版版主有管轄其版的權力,Life版因長年荒廢由組上代管,自有版上的
: 規範,也就是塔羅版和Life用同一套組規,但是各有板規層次分明,站規、
: 組規、版規,組長也可以制度無版主之版的版規。
: 你不喜歡可以去PTT其他組群,尋找或有可以廣告的看板。
2.
我不過是看到塔羅版的好制度來建議分享,為何叫鑽漏洞??從上面的回文就知道,你的
認定,當然會讓人覺得有一種觀感,那就是同樣的事情是否叫鑽漏洞,一切是我小組長
說了算,因為我是小組長,所以我說你鑽漏洞就是鑽漏洞。不然同樣的事,在塔羅版(
註: 而且塔羅版主也不認為那叫鑽漏洞 ),斗數版版眾在推文中也覺得沒問題,在大家
的認知都正常的情況下,就你說鑽漏洞就是鑽漏洞,當會引發獨裁或對人不對事的抨擊

3.
斗數版版主也不過才辭職8個多月,重點是組上沒有發起版主重選,我同意組長可以制定
無版主的版之版規,但回饋這件事之前你根本就沒制定,昨天有人回饋請問你憑甚麼刪他
文?? 有版規依據嗎?? 你就算新訂的規定也是在那篇回饋文之後。但在辭去版主之位後
您仍一直介入版務,當然會讓人合理聯想,您仍對版主權力其實不願放手,又或者仍想針
對性打壓特定對象。
4.
沒錯啊,我們有疑惑的是,我們只是看到塔羅版的制度,然後提出來討論,為何不可??
我們想表達的是,為什麼塔羅版主認為OK,版眾也認為OK,就唯獨你小組長見識異於一
般人??又~我們只是把別版的狀況拿來討論,你就扣我們帽子說是在鑽漏洞、宣傳廣告??
這邊我們想反映的只是為何在你眼裡塔羅版不叫鑽漏洞,只要跟LIFE版有關就甚麼都被
扣帽子??
: : 為何同樣的好方法在塔羅版是德政,到斗數版,只因為是本人建議就變成
: : 廣告宣傳、鑽營污染??
: : 廣告在哪?? 簽名檔都已經全面禁止放任何資訊了,何來廣告??
: : 我不過是覺得塔羅版的制度很有效率,值得參考,而且能讓論命者一眼
: : 就能看到回饋文很有系統化,卻被你抹黑說什麼自我宣傳、廣告宣傳污染
: : 。請您正式發文說明清楚!! 飯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說!!
: 你在下此篇文中,又在教導版友在標題上寫上你自己的名字,這不是自我宣傳是
: 什麼?你從早期簽名檔宣傳,並且在外部網路都說自己是PTT命理師,這不是利用
: PTT宣傳?
: 20429 1 9/23 personalnote R: [論命] 考運.感情.事業
: 推 gkc: 感謝你的回饋,不過建議可以分成兩篇來回文,一篇是回饋,一 09/23 20:11
: → gkc: 篇是追加發問,然後回饋那篇文章標題可以參考塔羅牌版,在標 09/23 20:12
: → gkc: 提開頭註明是回饋給我,可以寫[回饋gkc老師]然後放你上面要回 09/23 20:14
: → gkc: 饋的內容,為什麼這麼做比較好呢?因為這樣我才知道原來有人回 09/23 20:14
: → gkc: 饋我也才知道是回饋哪一篇文章,不然我要是今天不夠細心可能 09/23 20:15
: → gkc: 漏掉你的文章,那就太可惜了。而回饋並沒有版規問題,因為塔 09/23 20:15
: → gkc: 羅版TAROT,也跟我們用的是同一套組規。 09/23 20:16
: → gkc: 然後把你這篇想要問我的問題剪下貼到新發的一篇文章發問。 09/23 20:17
: → gkc: 感謝~
1.(是否為宣傳部分)
當然不是阿,很明顯從上文中,正常人都看的出來我是在就事論事,分析因為如果標題
修改會造成無法找到舊文、以及命理師可能漏失掉版友的回饋這件制度面的事,進而舉
塔羅版的例子來當作大家改進的參考範例而已。何來宣傳??
請版友寫上ID,下面理由已說得很清楚,看的懂國字的人都知道,我只是以塔羅版的例
子舉例,讓大家更容易找文,我有說是為了宣傳嗎?? 如果我的建議沒有道理,為何這篇
的下一篇的Y版友會表示認同並修改標題,而且在推文中表示他也認為這樣能讓老師好找
文。
我們一個因為制度面缺失所提出的改善建議以及舉例( 你不舉例,別人怎知塔羅版的範
例為何?? 用ID舉個例竟被你說是有ID就叫宣傳),竟被你單方面說廣告宣傳就廣告宣傳
,不僅讓人覺得被扣帽子,也不被尊重,何況這樣的問題不就是組規設計所引起??
2.(早期簽名檔)
事實勝於雄辯,我早期的簽名檔如果有問題,早就被前版主A大裁罰,討論區版的W版也沒
給我任何警告過,就表示以前的簽名檔本來就沒有問題,""甚至連你自己上一篇判決""雲昇的判決都判決無罪了"",這還有甚麼好說,甚至人相版主以前的簽名檔放的資訊絕對比我
以前的還有問題。 所以之前你水桶我時,就有版眾寫信給我說,他認為小組長的判決有個
根本的問題是 ( 有沒有版眾公開反對我gkc?? 有沒有人公開檢舉我?? ),連前版主和討
論區版的W版主事實證明也沒給我任何懲罰。
反而事實勝於雄辯,今天人相版版主反而被檢舉,今天組務版為何會有人檢舉不服,不就
是因為真要說個人化還是宣傳,人相版的程度都一定大於斗數版,如果斗數版要因此廢版
或隱版,人相版肯定可以廢個3次,但你卻針對斗數版,當然會讓人不服!!
上一封你的私信我還留著,你說 人相版版主 簽名檔鑽了個縫你沒處理是因為他德高望重
,我也很敬重人相版版主,但是執法者例如包公,為何會受人尊敬,不就是因為他對事不
對人秉公處理?? 即使皇親國戚也是公平公正。所以,其實你上篇判決會判無罪,我也早
就預料到了。但是,這一定會讓更多人不服,因為會讓人認為說,是否靠裙帶關係,只要
你認為德高望重或者私交好的人,你都可以睜一隻眼,你看不順眼的就直接扣帽子或者隱
版??
: 相關法律知識和律師都已經備妥,我沒有亂說話,你有沒有宣傳意圖你自己知道,
: 但有沒有宣傳跟教唆情勢,則由版主及組上判斷,屬於行政處分。
: 謝謝
3.(利用PTT部分)
我不過是說我是PTT斗數版的老師,這是陳述事實,因為我喜歡LIFE版,我也喜歡LIFE版
的版眾,所以情感上我把他加註在我的個人介紹以表示我喜歡這個版,你也扣帽子說是在
宣傳,事實勝於雄辯,難怪之前一堆版友都推文說針對性大於正當性。如果你的判決都是
合乎公平正義,而且是以公眾利益為優先,為何您在斗數版的判決幾乎都是眾人反對,而
不是眾人稱是、皆大歡喜??
4.(法規部分)
既然你說有沒有宣傳意圖我自己知道,我本來就是單純就事論事,本來就沒有宣傳意圖,
之前的事件也與本次事件無邏輯關聯,既然你沒具體證據也沒詢問過我,憑甚麼公然扣我
帽子,既然你說你已經和律師備妥,那本人將連同上次的事件一起解決,鼎元先生閣下您
可想想如何說服檢察官。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4-09-24 14:40:00
這次我不會退縮,你請便吧!本組不歡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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