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ll2580 (Travis)》之銘言:
: 很感謝y大這麼認真的分析本人所提出的第4點質疑。看完了分析內文,我也認同您分析的
: 內容,而您也點出了網協公告程序瑕疵的問題。然而,您的分析文就只停留在找出事實的
: 階段,我個人認為找出事實後,應該要有一個還給社會該有的公平正義的階段。若是沒有
: 追究後續責任,會給人一種「新聞報導錯誤也不用負責」的不好印象,進而助長更多不實
: 報導。我們都希望能創造一個美好的共同社會環境,不是嗎?
: 必竟這篇專欄的確掀起了一大風波,且這篇專欄應該會長時間留在網路上,為了避免繼續
: 誤導後續的讀者,希望能得到簡單的回應,大家理性討論,不傷合氣XD。
: 回到專欄內文,有幾個問題想跟專欄原作釐清:
: 一、專欄所述「規則至少在1年5個月前就出爐了,她(謝淑薇)有足夠的時間去爭取、去力
: 抗,可是她沒有。」但跟據網協公佈的第4份備查公文,規則是在105年3月16日才經國訓
: 中心同意備查,並且也確認是在105年5月才以email方式通知選手,爰選手理應沒有1年5
: 個月的時間可以去爭取。這部分比較明確,不知您是否認同?
: 二、專欄引用第1份公文而否定「規則朝三暮四 為了詹家而改?」這個可能性。惟現在第
: 4份公文已經證明規則是在今年3月才出爐,那是否就可以合理懷疑規則朝三暮四,為了詹
: 家而改?當然y大有提出3點分析,我的想法如下:
: : 這裡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遴選辦法到底是104/2/5訂的,還是105/3/11修訂的
: : 我認為是前者,理由如下:
: : 1. 網協公布的辦法和謝淑薇在臉書上貼文的辦法,內容含標點完全一樣
: 謝淑薇臉書上的辦法跟網協公佈的辦法有可能本來就同一份(最終版本),所以內容完全一
: 樣。
: : 2. 國家運動中心請網協修正的"培訓辦法"而不是"遴選辦法"
: 公文往來的習慣,常常以對方來文的主旨做為回應的主旨。且就第1份公文來看,雖然主
: 旨只有「培訓及參賽實施計畫」,但從說明三可以看出包含遴選辦法及預算表等。所以國
: 訓中心請網協修正的「培訓計畫」有可能是所有資料的總稱。
: : 2. 104年2月5日函中說明第二點 "....新任選訓委員尚未選出,故本案由第四
: : 屆選訓委員會委員以電子郵件方式討論,以多數通過",以即105年3月11日
: : 函上第二點"本案已於第四屆選訓委員會委員以電子郵件方式討論,以多數
: : 決通過" 相比,兩者決議的方法沒有改變,可見只有一次決議,後面並沒有
: : 修改過
: 從第4份備查公文主旨:「貴會所送修正『2016年第31屆里約奧林匹克運動會』選手培訓
: 參賽實施計畫、代表隊教練、選手遴選辦法案…」可以看到,修正的範圍包含了很多資料
: 。也許有涉及遴選辦法修正。
: 如同Y大所說,必竟是個人的推測。是否能請記者協助追查真相,將104年及105年所送版
: 本核對比較呢?
謝謝y大論述的這麼完整
個人就原原原文4點後的最後一段以及有些鄉民影射記者被收買這點提出看法
從總統到各院各部會誰沒請過記者 甚至連柯P這麼不愛social的也會宴請記者啊
怎麼就沒人說柯P收買記者? 請客=收買 媒體有對柯P好過嗎?
鄉民的"請吃京華宴是收買記者" 這麼中二的想法
沒想到當事人就這樣拿來在FB上公開指責
不跟人social也就算了 甚至得罪也沒在怕 反正姊就是狂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在記者會被修理會很意外嗎?
你姊要狂也不是不行 但現在有事時需要人幫但沒人鳥不就很正常
各位覺得會有記者協助追查真相 追求公平正義 會嗎? 會嗎? 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