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版規修正草案 - 個資相關版規修正

作者: demonhell (I count to three...)   2018-06-26 18:56:23
因為版規有說不可以回公告,但版主又歡迎提出建議
所以我改兩個字再回文,也同步回信給版主
希望版主能直接回覆在板上,公眾的議題開放讓公眾討論
※ 引述《mmkntust (老王廚房)》之銘言:
: 個資問題始終是本版的隱憂
: 版主群常收到關於私人個資被版上揭露之申訴問題
公眾的議題請開放公眾討論
為了證明這是版主共識
請 mmkntust 在經過其他版主同意之下公開討論內容,時限為本周五6/29
: 經版主群討論後,參考八卦版第八條個資相關規範
: 新增版規第十六條、修正版規第五條如下
: 草案公告時間:2018/6/25
: 預計施行時間:2018/6/30
: 歡迎針對新版規提出建議
: 謝謝
: ============================================
: 十六、 禁止揭露個人資料相關信息
: ‧ 文章/推文內容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三個月:
: 1.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
: 註:此條例包含任何轉網址、原始網址之提供,或任何關鍵字影射,使一般使用
: 者可簡單查詢到個人資料、私人信件、水球紀錄等,皆違反此條例。
: 2.意圖以影射、諧音字或近似字公開非公開使用者一部或全部之個人資料,如:自
: 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住址與電話號碼等
: 行為遊走於板規十六公佈個人資料規定之處者。
: ==============================
以下為八卦版的相關規範
: 4.意圖以影射、諧音字或近似字公開非公開使用者一部或全部之個人資料,如:自
: 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住址與電話號碼等
: 行為遊走於板規八公佈個人資料規定之處者,經當事人檢舉者
八卦版還需要經當事人檢舉,為什麼到了科技版就不用?
另外當事人是否需要就本人即為被影射的對象提出證明?
還是為求方便行事版主說了算?
: 修正板規第五條,同樣參考八卦板第八條
: ==============================
: 五、 禁止刪除、竄改推噓文
: (惟他方公佈私人資料、張貼十八禁網址、恐怖連結含病毒網址、
:    廣告、不明連結、推文者本人要求不在此限)
: 檢舉請一併附上說明。
: 第五條目前版本:
: 五、 禁止刪除、竄改推噓文(廣告、不明連結、推文者本人要求除外)。
: 檢舉請一併附上說明。
有所作為很好,但標準不一就有點難看了
其他的沒甚麼意見了
歡迎討論
作者: Porsche997 (Porsche)   2018-06-26 19:00:00
怎麼有人可以臉皮這麼厚推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8-06-26 21:39:00
非常感謝您的意見,也是目前唯一有具體內容的建議。關於當事人檢舉部分,同意以投票決定。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8-06-26 21:51:00
版主的共識就是mmkntust版主post的結論這一點不須質疑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版主不能牴觸法條規定,不是其他版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8-06-26 23:16:00
經板主群討論,開放投票,請見#1RCbYTRr,投票請按大寫V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