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7-25 13:14:56
: 雖然這是你的權益
: 但是找勞工局調解幹嘛,
他只是問規訂, 沒有找調解,
保護自己的最基本原則, 就是摸清所有資訊
: 花的時間或其他成本可能會超過在公司多呆一個禮拜
: 除非你跟公司極度不合,不然自己會覺得就多呆一個禮拜.
為什麼?
就算跟公司再好, 不爽多呆一個星期就是不爽
交情歸交情, 法律上的規訂規法律
: 都要走了,當然是每天準時下班
: 上班就慢慢摸慢慢做,薪水還是照領,對你並沒有損失
也許人家有一些難言之隱, 是你看不到的損失
只要合法, 沒有什麼不可以.
: 除非今天有其他不爽,或是其他理由
: 不然多呆一個禮拜真的還好.
: 其實我不是很懂執著法規幹嘛 XD
因為台灣是法制社會
不想執著法規就等著被懂法的人玩弄.
: 這是你的權益沒錯,但是也沒必要把場面搞得這麼難看吧.
: 當然如果你有其他不滿,要爆料,版上應該都很歡迎啦 XD
如果是我 我會摸清所有資訊 握住所有HR對法規錯誤解釋的部份
把勞工局這些說明告訴那位HR
順便跟他說
"我現在以我們曾是同事的立場跟你說
你現在亂講法規, 也許是順了主管的意, 但是這是你的專業部份
現在我這件事是小事 但是如果以後遇到大事 你依然如此
勞工局找上門, 你的主管一定是會說
是我們的HR有錯誤, 他不熟法規, 他們不會把錯擔下來
你覺得, 如果你以後要找人, 你會找一個曾在這種專業上犯那麼基本錯的人嗎?
外面的公司也不知道這之中有多少愛恨情仇
他們只知道
你犯了專業上的錯 亂講勞基法
害公司被勞工局介入
你也是勞工, 你也是打工仔, 這間公司不會保你一輩子
你為何要自己擔這種風險? "
有許多人資, 連專業都沒有, 以為他們就是管人了, 就是資方了
連自己是勞方的自覺都沒有
切記 要上場前 摸清所有資訊
掌握HR所有的不利說明作為談判籌碼
防守就用你找過勞工局
一個人資也會怕他處理這種事處理到勞工局去
作者: southfox (southfox)   2016-07-25 13:17:00
老實說 今天談話的內容 我都有錄音 包含HR亂解釋勞基法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7-25 13:17:00
那你現在絕對站在上風 你可以跟他說
作者: myboyfriend (只有不斷學習)   2016-07-25 13:17:00
講得非常的好
作者: southfox (southfox)   2016-07-25 13:18:00
我的想法 跟您一樣 人資的專業都沒有 如果不是事先再三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7-25 13:18:00
我想沒有一間公司會用一個亂解釋勞基法的人資
作者: bug914   2016-07-25 13:33:00
推,勞工的權益要逐漸抬頭也是要從這些小地方做起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6-07-25 21:44:00
推~這個人資連專業都沒有,殊不知網路時代資訊極易取得
作者: Annieven ( )   2016-07-26 04:35:00
所見略同
作者: andywalk1989 (Andy)   2016-07-26 12:08:00
蠻實用的策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