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水桶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6-02-09 21:58:34
下列證據列表後,版主判定如下:
全部違反 二、 禁止人身攻擊、挑釁、歧視或引戰意味之言詞用語。
再者因#1GyZ6pe7可加重處分
==
判決 creulfact 三篇文章發現推文挑釁,等級3 水桶3個月
asin404 兩篇文章發現推文挑釁,等級3 水桶3個月
yudofu 一篇文章發現推文挑釁,目前找不到任何其他文章的推文有犯規之處
,因此判定等級1 警告一次
joh
證據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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