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未滿半年離職程序

作者: typewindow (打痔瘡)   2015-11-08 01:54:00
1.如果主管同意基本上交接完就可以走了
2.半年喔,看個人
重點是,面試官問你這半年學到什麼
你有辦法說出來,就可以放了
很多人待好幾年也只會照規章做事情
半年有心的話也是可以學到東西的
※ 引述《Dioooo (JoJo冒險魯蛇)》之銘言:
: 大家好,小弟是新鮮人
: 由於剛工作未滿半年,但因為工作壓力
: 還有職務內容實在沒有繼續工作下去的動力...
: (現在去上班心情都會很不好,也覺得身體很不舒服..)
: 因此有萌生離職的念頭,有查過勞基法10天內要告知主管
: 但其實可以的話一天都不想待,是否一定要待10天呢??
: 另外這段履歷是否可以放在履歷表上面呢??
: (是有學到一點皮毛,但工作內容繁雜...)
: 再麻煩各位版友給點意見了,謝謝~
作者: Kaiser (Kaiser)   2015-11-08 09:33:00
看原原po描述應該只有感受到壓力 啥都沒學到
作者: J6510 (BlackMAN)   2015-11-08 13:30:00
待到被資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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