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 ] 新北新莊國泰附幼第3-5次代理教師甄選2名

作者: acopam (阿倫)   2017-07-11 22:31:45
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日期:民國106年7月4日至7月14日,請自行上本校網站
(http://www.gtps.ntpc.edu.tw/)下載列印。
二、甄選名額:
一般代理教師2名(實缺2名,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三、甄選時程:
招考 報名日期 甄選日期 錄取公告 成績複查 簽約日期
3 106年7月12日 106年7月12日 106年7月12日 106年7月12日 106年7月13日
4 106年7月13日 106年7月13日 106年7月13日 106年7月13日 106年7月14日
5 106年7月14日 106年7月14日 106年7月14日 106年7月14日 106年7月17日
本校公告錄取名單同時公告下次招考之缺額,無缺額表示甄選完畢無下次之招考。
四、報名:
(一)時間:上午9:30~11:30。
(二)地點:本校國泰樓2樓教務處(新莊區中正路386號)
(三)報名費:免收報名費。
(四)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應填具委託書,受託人需繳驗身分證正本),通訊
報名不予受理。
五、甄選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
籍10年以上)。
2.非已退休之校長、教師。
3.具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者
不得報名。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用後察覺,亦予以取消資格。
(二)報名資格:
第3-5次招考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並繳交相關證明
┌───────────────────────────────────┐
│1.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稚園教師資格者。(幼照法第20條) │
├───────────────────────────────────┤
│2.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
│ 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幼照法第21條) │
├───────────────────────────────────┤
│3.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幼兒教育、幼兒保育│
│ 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輔系或學分學程│
│ (幼照法第21條) │
├───────────────────────────────────┤
│4.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
│ 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
│ 得教保員資格者。(幼照法第57條) │
└───────────────────────────────────┘
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無條件取
消錄取資格或解聘,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外國學歷證件需完成驗證,否則不予受理。
六、報名繳交文件:(證件繳交影本,一律使用A4紙張,正本驗畢歸還)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份證。(需附影本)
(三)畢業證書。(需附影本)
(四)合格教師證(證書)(需附影本)
(五)簡歷表。
(六)男性請附退伍令或相關證明文件。(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需附影本)
(七)照片2張。(貼妥於報名表和甄選證上)
(八)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具結書。
(九)委託書(如無則免)。
七、報名費:免收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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