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全教總-代理教師聘期

作者: NFTU (全教總)   2017-07-11 17:25:00
各位會員夥伴早安:
#自己的權益自己救
全教總即日起蒐集各縣市代理教師的聘期、校名、工作內容、要求服勞務卻未給付報酬等
資料,作為後續行動之研議資料,歡迎各位會員夥伴踴躍提供!!
(為便利分案) 你(妳)可以選擇:
1.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網站-線上諮詢-登入-登打說明。
2.致電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提供會員卡號及會籍資料-口頭說明。
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網站-聯絡我們-會務信箱-提供會員卡號並登打說明。
#全教總 #代理教師 #權益保障
為維護代理教師應有權益,全教總於2016年11月1日(新聞稿 https://goo.gl/dvBzHV) 20
16年11月4日(新聞稿 https://goo.gl/vYm6TQ) 、分別召開記者會要求代理教師人事費應
該完整編列一年。教育部隨後召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召開數次會議,並做成六
點辦理方向( https://goo.gl/kfgvyk ) 。
2017年6月15日(新聞稿 https://goo.gl/fP7ztP ) , 全教總再度召開記者會表示:「據
全教總調查,截至目前為止僅國教署於2016年11月周知各國立學校應給予一學年長期代理
教師一整年度的聘期,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仍未給予完整聘期,代理教師仍然只領到10個
月多幾天之薪資,嚴重影響教師基本權益。」。
按《國民教育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
」第三點第二、三項之規定,聘請代理教師是因控管聘任專任教師,其人事費用原本即以
應置專任員額數編列,但各地方政府在轉聘代理教師時,卻刻扣人事費用,不給足12個月
完整之待遇,並以相關補充規定限制聘期之起迄,全教總再次要求各主管機關自106學年
度起,給予長期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並應修正各主管機關訂定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
師聘任辦法相關補充規定,取消聘期起迄不合理限制。
了解更多: https://goo.gl/eNzuW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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