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陳星能完美脫罪?律師指這點破綻可判5年刑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7-05-14 12:29:52
※ [本文轉錄自 Tainan 看板 #1P5zpR0P ]
陳星聲明真能完美脫罪?律師指這點破綻可判5年刑
2017年05月13日 12:20 李珮雲/綜合整理 中國時報
才女作家林奕含上月27日自縊身亡,得年26歲,昨(12)日在台北第二殯儀館舉行告別式
。被指誘姦的補教名師陳星在發表聲明後,持續神隱,沒有現身會場弔唁,甚至外界認為
陳星可能全身而退,不過律師楊淑惠分析指出,雖然陳星聲明強調兩人交往時無師生關係
,貌似毫無破綻,但法官仍可能依兩人為「師生關係的延伸」論罪,最高可處5年刑期。
林奕含部落格解密:高二暑假被「佔有」曾想告陳星
陳星於9日晚間透過補習班發表5點聲明,包括否認自己是李國華、更非狼師,同時坦承在
98年8月初林奕含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之下,與林奕含發生婚外情,曾
短暫「交往2個月」,戀情在林女父母知情後結束。此份聲明被外界質疑是想躲避刑法228
條的「利用權勢與人性交猥褻罪」,通篇聲明根本是經高人指點的「脫罪之詞」。
《蘋果日報》報導,律師楊淑惠分析,不同於刑法227條合意性交相關規定,刑法228條「
利用權勢與人性交猥褻罪」沒有年齡限制,雖然該聲明強調兩人交往時無師生關係,但兩
人實質上是「師生關係的延伸」,法官若依此論罪,最高可處5年徒刑。
http://hottopic.chinatimes.com/20170513002045-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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