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解禁了! 教育部公告服儀不整不得記過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6-05-23 21:22:54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教育部520公告,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
意事項」,其中針對服裝儀容部分,增列「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
。」等語,等同將服裝儀容與記過懲處切割,教育部表示,學校仍可按照民主程序,經公
聽會、全校投票後來制定服儀規範,但不能註明違反者記過等,希望學校採用口頭規勸、
輔導等方式。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科長高志璋說,這次修訂是注意事項,主要給學校在制定校規時有參考
依據,其中有關服裝儀容,其實在101年就曾函文給各級學校,基本精神是須循民主程序
制定,創造開放、信任的校園文化,站在教育立場,現在學生教多元且自由,而學校服儀
規定應走民主程序,這次修訂是希望學校不要用記過處分方式來對待學生,而是改採輔導
、規勸。
日前許多高中女校爭取服儀解禁,聽聞教育部新修訂皆大呼,「解禁了!」如「黃衫學潮
-景女不服從」臉書粉絲團就聲明,長久以來,中學校園內透過制服或髮禁等限制學生身
體自主的禁令,抹滅學生的差異性,盼法規修訂可督促中學建立完善的平台實施民主精神
;「北一短褲自由陣線」聲明指出,不只短褲、不只北一,全台學生未來都享有服儀自主
!認為訴求已達到;「服儀自由學生陣線」呼籲,若有學生因違反服裝儀容規定而受到處
罰,可依此命令向教育部申訴。
但高志璋補充,學校針對服裝儀容還是可以規範,透過公聽會、校內投票、收集各方意見
等,訂出各校規範,過去曾出國考察,發現國外如荷蘭校園雖沒制服,但學生在校會穿民
族服裝,展現生活美學,認為服儀也能融入教育,讓穿著不只自己喜悅、也能對他人的尊
重,盼學生藉此學到良好習慣與文化,但不希望因服儀而被記過。
高志璋還說,這次辦法也新增違法處法的項目列表,將「上下樓梯」等動作也視為體罰,
因過去曾發生有學校教師喝令學生半小時內上下樓梯數十趟,造成筋膜發炎等情況,這次
增列也是提供學校參考,避免違法。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06097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6-05-25 00:30:00
口頭勸導要有效,可能要有合縱連橫之才,不然就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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