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三十七章]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7-09-14 18:02:33
大致上來看,三十七章到四十章的受眾群比較接近,
很多核心的觀念是對侯王或當時的士人所說的。
這章常被講成很不可愛的權謀之術,搞得連老子都像個很不可愛的人。
然而仔細看這些版本的前後語意,稍微問細點大概就能考倒一堆教授,
甚至有些人的結論就是老子是個思維混亂的傢伙。
這樣無頭蒼蠅的解讀方式是不行的,
有人問老子道家的立論,怎麼回應當今社會?
最核心的觀念之一就在於均權,這邊可以之後慢慢分析討論,
只要知道『老子對君王從別人身上騙"權"這事毫無興趣』就可以了,
我們先就這次的疑惑處理乾淨。
使用前提如下:
前提一:以出土本文字為準,通俗本文字僅作修飾或參考。
前提二:利器的詮釋,大致近於韓非所言。
先秦的詞通常有一定脈絡背景,
例如棄聖絕知,指的是棄絕聖知,而聖知這個詞出現在荀、墨、中庸等處,
是當時常見的用法。
前提三:老子的思維不混亂,所以前後語意必須有所連貫。
使用文字如下:

將欲拾之,必古張之;
將欲弱之,必古強之;
 將欲去之,必古與之;
 將欲奪之,必古予之。
 是謂:「微明。」
 柔弱勝強,魚不可脫於潚;
 邦利器,不可以視人。

  〔老子告誡這些侯王掌權者和士人〕
那些王侯們現在想要收束、管約的對象。
大多是以前利用權力,幫助他們擴張的對象;
 那些王侯們現在想去削弱、縮小的對象。
 大多是以前利用權力,幫助他們增強的對象;
 那些王侯們現在想要奪去其權力、財富的對象;
 他們的權力與財富,大多是以前王侯們以權力所賞賜的。
 
 王侯幹這樣的事,實在缺乏通明的見識。
〔微在古代常作為『缺乏』之意,例如孔子說:『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
〔老子道家用『明』多表褒義,『知』則多表貶義〕
 
 魚若被釣鉤等硬物扯出水中,則無法存活。
這正表示於至弱的水,比強硬的外物還能養育生命。
這種養育能力也是至柔勝剛的體現之一。
那國家的賞罰、法律、規範種種的利器啊,
它們那堅硬無情的特質,並不是真正能教化、養育人群的啊。
〔視,於此做教化、養育之意。同『長生久視』之『視』,
參:
  《儀禮.鄉射禮.鄉射》:「遂視之。」注:「視之,當教之。」
  《國語.晉語八》:「遂弗視。」注:「不自養視也。」
  《漢書.宜帝紀》:「後有詔,掖庭養視上屬籍宗正。」〕
     特此感謝B大灌水,順便方便我對一些基礎觀念做澄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