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停零容忍 遭批淪為開單比賽

作者: aninto (悶)   2015-07-02 12:27:46
推 hitomyye: 停車位根本不夠,像我有時候一個人帶兩個寶寶,為了吃 07/02 08:37
→ hitomyye: 飯繞了N圈找不到位置,只能停遠一點再狼狽的抱著小的牽 07/02 08:37
→ hitomyye: 或推著大的加上提媽媽包,走個五到十分,這個政策沒有配 07/02 08:37
→ hitomyye: 套是要逼死誰? 07/02 08:37
沒停車位停遠一點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在你口中好像我當媽媽帶兩個小孩停遠一點就要你的命
那你有想過違停會害死別人的性命嗎?
走個五到十分 這句話代表台南市不是沒有停車位
是很多人完全不想走路 門口沒位置 附近街道沒位置 稍微要走一點就抱怨
如果這麼懶 我建議外送叫一叫比較實在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7-02 12:30:00
正確來說是店家沒有做好開店配套...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5-07-02 12:31:00
原來來源是這裡亂停很方便,是建立在別人的不便上,卻當成理所當然
作者: bmw3633 (好夢璃)   2015-07-02 12:37:00
個人因素不想停遠 要怪罪 15坪店家沒蓋500位停車場???我在說一樓
作者: mswinnie (文子魚)   2015-07-02 12:38:00
貪圖自身方便而間接成了幫兇,一輩子都不心安...
作者: onetwo01   2015-07-02 12:38:00
去目的地之前先打聽好該地方哪裡可以停車場不是常識嗎?
作者: lewistsai (brothers gogogo)   2015-07-02 12:38:00
海安路停車場啟用後海安路/國華街還不是一堆違停
作者: millcassee (貝雅)   2015-07-02 12:39:00
有些地方就不能多設停車格 轉角紅線就是禁止路窄不能多畫格子也要怪到台南市政府
作者: shijh (真是一點長進也沒有)   2015-07-02 12:40:00
店家頂多像永樂燒肉飯那樣 請個人維持停車秩序 不然能怎樣
作者: millcassee (貝雅)   2015-07-02 12:40:00
怎麼不去怪店家把店開在那裏 要怪別人不畫格子給你停
作者: onetwo01   2015-07-02 12:42:00
就連北部也不可能達到每個商家都能自備停車位,該花的錢該走的路就不要太計較。
作者: Dino14124 (鼠)   2015-07-02 12:44:00
可憐的三寶 走路五分鐘要你的命
作者: mecca (咩卡)   2015-07-02 12:48:00
就很怪啊 沒人叫她開車出門 要不然不會挑有停車位的地方哦
作者: lovelowrys   2015-07-02 13:02:00
什麼都要配套,法律你自己訂算了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2015-07-02 13:09:00
配套不一定是店家自己蓋停車場阿,是弄各特約停車場或是店家可以跟客人說哪邊有停車的地方而不是一開口就說 "政府應該提供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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