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附件3) LOL版 B1水桶判決疑義。 (去信)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2015-03-22 11:02:48
※ [本文轉錄自 ailanous 信箱]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標題: 申訴 - 關於 3/8 多人水桶。
時間: Mon Mar 9 10:02:19 2015
關於3/8水桶文中,針對『[外絮] ESR 電競王人物專訪-大天神』一文之水桶處理
失當且不合理,理由如下。
1. 水桶引用法條為:
B1【不適發表之內容】
無建設性意義、可觀性,或是撰文之態度有其爭議,
以及任何不適出現於本板之內容。
註:毫無建設意義之推噓文為當事人告訴乃論。
然該系列文就算偏離主題,大多數文章仍圍繞在該文後續引發之討論。
而實況主風格本身或許無關於遊戲本版,但其風格造成之影響卻是根本
版息息相關,尤其當該風格影響其他實況主,而實況文乃現今版上討論
除比賽外之主流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而檢舉人引用的板主言論:
『 實況風氣無關LOL遊戲內容
你的文章內 完全沒提到LOL...
只提到統神和MISTAKE的實況風氣不同 』
既非版規也不應該是水桶依據,當下版務群在處理該人違規時就算有瑕疵,也不
該因為違規人強詞奪理而濫用其理由牽連他人。又,以邏輯論,該人引用的板主
言論跟被水桶內容無相關性,版務卻因為該人歪理而判罰實在令人不解。
2. 水桶文章皆在:
46441 m14 2/11 NeVerEnouGh □ [公告] 大天神討論串
之前發出,經過月餘才被處理,表示當下版務人員已經知道該些文章內容,
且業已處理過,當下若有違規,理應是當下處理,事隔月餘才因為他人以偏
頗方式檢舉然後處理有失合理性及公正性。
3. 版務人員於水桶文後公告:
『實況風氣與LOL無關 除非是現役選手否則就算用閒聊還是B1喔』
然,該水桶系列文標題分類為:外絮,而外絮文規定如下:
5.[外絮] 專以國內外電競戰隊團體,或是電競選手為主題之電競消息,
或小道消息(rumor)文章。
發文時請盡量附上情報來源之網頁連結,予以辨識真偽價值。
若外絮消息之話題較為敏感,其違規風險由發文者自理。
例如:[外絮] Fnatic Lamia退休
限定現役之 選手/戰隊/主播/賽評 從事有關LOL有關之行為與活動
該文後續發展多針對『大天神引發之討論,不可說「無關LOL」,而實際上
要將實況跟LOL版完全脫鉤是不可能且愚蠢的想法,因為實況的確是現行版
上的主要討論事項,除非實況「內容」無關於遊戲內容,或是討論內容僅
是針對實況主本身外型等與遊戲無關事項,否則皆與遊戲相關。
至於實況主風格,若是今天發文內容如下:
『某人實況常常嗆人,你也可以嗆實況主,太爽啦』
則的確無關於遊戲或是本版,但若在討論其該風格對遊戲或是本版版眾造
成之影響則不該與LOL完全脫鉤,仍然屬於LOL版範疇。
基於以上理由,提出申訴,請版務人員重新審視水桶原因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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