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4] MobileComm 申訴水桶判決

作者: chichi8181 (N豬)   2023-03-01 21:53:01
※ [本文轉錄自 chichi8181 信箱]
作者: ginlom (哞)
標題: Re: #1Z_WXdtV (MobileComm)水桶申訴
時間: Wed Mar 1 19:04:27 2023
對方@你是與你正常對話,並沒有攻擊挑釁
累犯的判決請詳閱水桶公告所列條文
※ 引述《chichi8181 (N豬)》之銘言:
: 這怎麼會是針對ID挑釁?
: 不然我應該怎麼表示我是在回覆他?
: 範圍縮小到原文那篇文章來說好了
: 是他先@我ID
: 我不貼他ID回覆 他怎麼知道我在回覆他的留言
: 還是我不貼ID就不是針對ID
: 況且是對方開始先挑釁的
: 所以我今天不貼ID
: 只說“你”是不是現實很自卑
: 這樣是不是就可以?
: 還是我在原文只貼一次ID
: 後面繼續在原文不貼ID一直回覆他就可以?
: 以他在多篇文章卻明顯針對我才是針對ID挑釁吧
: 另外你水桶我的原因是針對ID挑釁
: 卻用之前我說果蠅一詞的案例判累犯
: 明顯不同是不同的事情也是不同條文
: 這樣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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