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Comm板主使用無效板規針對性水桶

作者: karlrecon (全民除黴計畫)   2013-05-13 18:29:33
1. 檢舉人:karlrecon
2. 被檢舉人/看板:TheoEpstein/MobileComm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板主群無視站規及上級判決,不修正違規之板規並使用來針對性水桶板友
小組長已於5/3日於 #1HWvX8ft (Sub_DigiTech) 判定手機板板規有問題,且群組長也於
5/7日於 #1HYAVqZA (ComGame-Plan) 初步判決中明確指出違反站規之手機板板規無效,
然而TheoEpstein 除私下決定開板之外,並無決定開板日期,亦無在手機板上公告臨時禁
止板務討論的文章,實質上手機板板板規8仍違反站規,並符合法務解釋文中板主完全剝奪
使用者基本權利的描述:
#1Er-BjUE (PttLawSug)
(一)此條項站規於修正前仍持續發生效力,組長應留意板主之板規、決定是
否已非"暫時限制",而係"完全剝奪"使用者基於前述站規賦予使用者之
權利。若然,則請組長裁奪情事,予以適當之處置,以維護使用者基於
站規所擁有之權利。
而在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中 #13PYi-0e (PttLawSug)
五、板主的罰責:
(1)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2) 若期限內未自動修正者,得以廢板主,看板由小組長或站長接管。
(3) 板主不可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之事,違者將取消板主資格
並且半年內不得申請擔任任何看板板主。
(4) 使用者若對該板板主管理方式有異議,可至該板所屬組務申訴處理。
亦提到板主有過錯時應限期修正,上次小組長用「已判決不得回應」為由打發我,但判決
至今已10日,而TheoEpstein連最基本的板務建議修正公告都沒有發布,還濫用該無效條
款水桶板友,另外還特地去找兩個禮拜前的推文來水桶我,用的理由也是擅自曲解我推文
的意思,我的推文是對板規中關鍵字攻擊及引戰定義缺乏全面性的建議。
符合法務解釋文:
#13PYi-0e (PttLawSug)
(三)對板主之建議,得為對板規之建議,諸如對若干違規種類應予如何之處
分,應為對"抽象法規"之建議。實質個案之處分申訴,應至各級組務板
為之。
此外,特地在我到群組板申訴後才找兩個禮拜前的推文水桶我,並對該文中其它符合板主
描述違規事項的推文視而不見,明顯是針對性水桶,身為板主報復心態這麼明顯,雖然我
沒影射他判決標準不一,但他自己就做了...
詳見板主給的水桶理由,再看原文推文中的coolcomm、HideoNomo板友推文,同樣符合其
水桶理由條件卻沒事。
最後,板主拒收站內溝通信,不但違反自己訂下的板規(雖然已無效),顯盡其欲專權管板
之心態,且徹底違反站規26條及其法務解釋文之訂定初衷,還請組長做出符合您職務的
公正判決。
5. 舉證:
I.最新板板規(仍未依站規修正,或告知使用者臨時禁止討論之公告)
作者 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 看板 MobileComm
標題 [公告] 手機板板規
時間 Mon Feb 4 22:18:5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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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勿張貼注音文、一行文、廣告文。
違者劣退並水桶處分
2.本板禁止交易文。
若要買賣交換手機、配件,或門號、預購單轉讓...等交易文章
請移駕手機拍賣板 mobilesales,
舊機估價也請至mobilesales板參考,以避免「假估價,真廣告賣機」的文章。
平板交易請至 nb-shopping板 (請留意 mobilesales板的 板規2.E)
揪團請至團購板
違者劣退並水桶處分
a. 業務宣傳文章,如xx員購或電信員工推薦等業務文,
不需要「特定門市/特別專人推薦」就可以辦理的,可以發文。
需要「特定門市/特別專人推薦」才能辦理的,不可以發文。
也就是說,一般通則的優惠方案可以發文討論,
這種是任何人到任何一家門市都可以辦的,歡迎告知板友。
如果是要特別做業績就不可以了,本板禁止個人性質的業務文。
b. 請勿以情報、拍賣網址或任何形式標題內容從事手機等相關買賣或廣告
若要討論商品,網址請盡量貼pchome、yahoo等大型網站的連結,
個人網拍網址有營利之嫌,為避免「假發問真廣告」,發文不得張貼。
初犯會直接刪除,累犯則依板規二處份。
c. 請勿使用「紅利連結」 [請見#1GPojz50 (MobileComm)]
發文者→劣退並水桶六個月
推文者→可躲過劣退,因此水桶一年。
3.歡迎發問卷文/座談文/官方活動文 等
文章內請註明該 文章/問卷調查 負責人姓名/系所
同ID一天以一篇文為限(請勿當天自刪文手動置底)
隔天以後發文請刪前文,違者劣退並水桶處分
講座訪談文必須明示上次講座錄取參加者ptt id
如果做不到此項要求者
請勿在手機板發講座訪談文
違者一律水桶一年外加劣退
4.請理性討論並尊重每個人的看法
如有人身攻擊,引戰或不適合之討論
版主依情況鎖文/刪文/劣文/水桶
情節嚴重者至少六個月以上水桶處分
a. 麻煩板友盡量「不要在標題打上"智障"兩字」
本板是行動通訊板,平板、傳統手機都可以討論,
還沒使用智慧型手機(smartphone)的板友也還不少,請尊重他們的使用。
若仍用「智障」兩字做為標題文字,為免造成部份板友的不快,
基於板主的權限將會主動修改標題,若仍堅持使用該字眼,則視為有意的人身攻擊。
b. 手機版不是心情類看版也不是八卦版,請避免人身攻擊或漫罵。
請各位討論時盡量回到手機本身,以及使用經驗等等,
請勿過度加入主觀批評意見,每個人都有使用某些品牌的權利,
不要因為自己看不順眼就用汙衊字眼詆譭這品牌。
過於主觀且情緒化批評的文字,板主將視為不適合之討論。
c. 嚴格禁止對板友扣帽子、抹黑等人身攻擊行為,
例如指其工讀生(註),如有此類言論,必依板規處分。
(註:影射為工讀生之字眼,如月月鳥、鵬泰、下去領錢...等比照辦理。)
亦請勿釣魚引戰,刻意企圖引戰的文字板主將會直接刪除,
故意多次引戰則依板規懲處。
5.在貼文發問討論前,請先以關鍵字爬文或google搜尋,
問題文請盡量集中於一篇,勿分散於多篇發文造成板面混亂。
如有內文無意義之發文,板主會視情節刪文或劣退。
a. 文摘:按下鍵盤左邊的TAB,可以看到本板文摘。
b. 搜尋功能:在文章列表按下「/」可使用關鍵字搜尋
c. M文:按下大寫G,再按m,可以看到板上mark起來的文章。
d. 精華區:按z可進精華區
e. 進板畫面:按b可看進板畫面
6.轉錄網路新聞情報等文章,須在文後加上自己心得評論
無心得評論者視情況予以刪文或劣退。
因ptt取消發文的文章數量限制,亦即不再需要為洗文而發文,
轉錄新聞情報文章的單日上限取消,但請不要過度洗板。
a. 有鑑於板上轉錄新聞/文章越來越多
請板友審慎評估此文章內容(含文內推文)是否符合板規
如文章內含有攻訐推文或引戰文等不符合手機板板規
則將予以轉文者依板規規定懲處並加重處分
7.除經原推文者同意,請勿任意修改刪除推文,
發文者如有異議請來信板主檢舉,勿任意自行刪除推噓文。
違者劣退並水桶處分
8.於於板面上的資源有限和避免引戰,請勿在板上討論板規與判決,
對板規有想法,歡迎來信板主討論。
對判決不服則可依站規與組務規定申訴。
仍堅持要在板上討論者,劣退與水桶處分。
以上,歡迎來信檢舉
板主
TheoEpstein
作者: karlrecon (全民除黴計畫)   2013-06-14 21:48:00
過一個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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