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1-04-07 21:58:33
在陳述意見前 請先看一下這篇文章
文章代碼(AID): #1WJ6yuWx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15621944.A.83B.html
這是Y板對於累進罰則的堅持跟認同
大家堅持要修改的話 有沒有想過Y板還願不願意留下來繼續做
再來是我個人的意見
我也是傾向修改累進罰則的級數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十年+退文。
→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一年、十年
另外我想提出的另一項修改的部份 是累計CD一年的修正
目前的做法是不論處份 都會有一年的看守CD
但對部份真的輕微的違規或是不具惡意的部份 可以將CD降為一個月或是三個月
例如本次的4-10
當然哪些屬於輕微的有賴板主群認定 至少對不具惡意且無心踩線的行為
能有更貼近人性的緩衝空間 又不失板主群原有的管理方針
再來是十年
十年應該是作為惡性重大的處置 而不是無心過錯犯了兩次就桶他個十年
今天如果水桶中又借了帳號發文 那桶十年倒也無可厚非
如果考慮到亂板的部份用十年要予以嚇阻 其實半年、一年就有效果了
而且有心人要亂板 你桶十年 他一樣有辦法
大概就這樣啦
作者: XDDDpupu5566 (XDpu56家族)   2021-04-07 22:06:00
大致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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