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

作者: 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   2021-04-07 21:40:28
先說結論
1.板規10年規定要修,要明確化
2.不溯及既往,飛哥不特赦
防止鬧版,沒什麼問題
但防止鬧版應該有防止鬧版的處理方式
各大版防止鬧版的規範在
板規的設立應該是「明確每一項違規的罰則」
現在問題就是在擔心鬧版
最主要原因就是「某些違規第一次太輕」
現在累進處分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
對某些嚴重違規而言根本太輕
但實際上,不應該是這個樣子
你超貼就是違規
管你是不是第一次,不應該什麼警告
該桶就是桶
現在問題就是像是亂丟垃圾跟拿刀桶人
你第一次犯都一樣罰你600元
然後為了擔心拿刀桶人5次判不了死刑
於是規定亂丟垃圾5次跟拿刀桶人5次
一樣一起判死刑
做了什麼錯事違反了、錯了
超貼一篇桶一個月、兩篇就是兩個月
字數不足就是桶一個月
標的文自刪規定桶三個月或半年
政治文無意義文該幾個月就是幾個月
明確的桶幾天就是幾天
然後針對明確鬧版的行為加做規範桶一年、桶五年、桶十年
而不是大錯小錯,可是卻都是一樣的處罰
其實其他各大版都有類似規範
超貼、無版(專業版)點、版友吵架、爭執、鬧版
其實都有不同的處罰
去調整累犯懲罰根本不是重點
「明確化」才是重點
作者: giveusatank9 (下面拖著跑)   2021-04-07 21:43:00
要修就是好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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