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

作者: z520314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   2021-04-07 21:17:48
坦白說啦,今天因為被桶的是飛哥
能帶進又帶出,很多人因此賺到錢才有這聲浪
否則一般人被桶,who cares?
但這也牽扯到一個問題,到底要功過相抵還是功過分開看?
如果功過相抵未來飛哥如果發廢文鬧版是不是也要檢討一次版規?
根本檢討不完
外加10年這條件要達成有兩個要素
1.違規五次(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十年+退文。)
2.以上均發生在一年內
甚至版主水球通知都有了
飛哥也不在乎,既然如此何必在乎飛哥被桶?
與其說這些跟單仔在乎飛哥被桶還不如是在乎自己沒單可以跟了,準備哭哭了
等下一個願意帶進帶出的出現後誰還記得飛哥?
看不出需要修改的理由
※ 引述《wen9008 (股神)》之銘言:
: 版主開放這篇公告回文
: 我反對修改
: 你一改了,以前被水桶10年的難道要全部特赦?
: 別只為了自己可以跟單,而忘了法條的一體適用性
: 另外有人說要在1個月到10年之間,增加3個月、半年、1年的罰則
: 我也同樣反對
: 因為給你機會,不是讓你隨便
: 其他很多版都直接給你永久水桶了,那來股版這麼仁慈,還給機會改過自新咧!
: 另外說要增加3個月、半年、1年的罰則的人
: 你怎麼不去當版主自己統計,看你會不會統計到賭爛
: 版主是來管版的,不是拿來統計你犯了幾次錯的
: 別人做到死就應該嗎? 反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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