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

作者: wen9008 (======慘戶=========)   2021-04-07 20:42:07
版主開放這篇公告回文
我反對修改
你一改了,以前被水桶10年的難道要全部特赦?
別只為了自己可以跟單,而忘了法條的一體適用性
另外有人說要在1個月到10年之間,增加3個月、半年、1年的罰則
我也同樣反對
因為給你機會,不是讓你隨便
其他很多版都直接給你永久水桶了,那來股版這麼仁慈,還給機會改過自新咧!
另外說要增加3個月、半年、1年的罰則的人
你怎麼不去當版主自己統計,看你會不會統計到賭爛
版主是來管版的,不是拿來統計你犯了幾次錯的
別人做到死就應該嗎? 反對修改!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0-04-07 20:42:00
money板歡迎你
作者: rogue0333089 (服部本因坊)   2021-04-07 20:48:00
對啊 有意見的不是都去money板了 毛這麼多難搞欸
作者: imalwayshere (you know i am here)   2021-04-08 02:57:00
笑死 照這個邏輯 不就都不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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