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至看板發表完整意見 但務必注意內容充實>
說明:鑒於處分累進原則已多次受板友討論
雖前幾次經板主群討論,皆決定不予修改
此次聲浪再起,希望能廣納板友意見,來取得較佳的平衡點
現行規定:
4.違規與處份規範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十年+退文。
板主群立場:
1.處分累進之用意為利用加重處分,來提供遏止惡意違規的行為,
並提醒板友在違反板規後,能更謹慎遵守板規
2."水桶十年"就時間尺度而言,有著永久處分的意涵,是最重處分,
同時是完全限制違規者再度出現於看板內的處分
在通常狀況下,一年內必須違規3~5次,才會遭受此處分,
期間必定會受到水桶一周及一個月的處分,應當可視為板友有足夠時間重新熟悉板規
3.對於這原則,最常見的爭議點是一個月>十年,是否加重太快
這部分有幾個可能解法:
一種是增加過渡時間 一個月>一季>半年>...>十年
但無論何種,只要跨進處分十年,大概還是會有質疑的聲浪
而3犯、5犯、10犯、100犯出局,多半也只是眾人共識,總會有異音
另一種則是將個別違規的累進分開計算,這樣如果是惡意違規就會很明顯
但相對上板主管板所需的心力就會大幅提高,現行人力實在難以執行...
4.目前板主群都明白水桶十年的嚴重性,因此但相關判決上,若有加重至水桶十年的可能性
多半會再嚴格檢視違規內容,確認無爭議後才執行,若有模糊誤判,通常也都會及時修正
因此前幾次對於修改處分累進原則的意見才會予以不修改的決定
5.此次希望能夠廣納板友意見,一同討論出大家較能接受的作法,
若對現行制度覺得妥善而無須修正,也歡迎告知,讓我們能夠蒐集到各面的意見
以上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