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rucetu (sec)
2025-11-13 14:19:40公司角度這樣做完全沒什麼好奇怪的
你把自己當成主管或老闆想就好了
未來一個沒弄好 出問題誰負責
被告又要怎麼算
搞這麼複雜幹什麼?
公司照規矩做事有賺錢就好了
對生意人而言 看的是盈利跟風險
就是數字好看就好
員工做事方不方便 干我屁事
那你可以做什麼呢
很簡單 就是你也不要想跟你公司合作什麼
去設個小公司乖乖繳稅 產品上線賣錢
你也可以賣給你現在的公司
但他們有99趴機率不會跟你買
你就知道 東西好用
不代表賣得掉
也不代表你送給我 我就要用
我用你的產品
你還要把我掛在你的合作成功案例拿去宣傳
拜託 你是什麼大廠嗎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25-11-13 14:27:00一針見血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5-11-13 14:29:00增加效率公司還是很愛啦 但現在原Po丟一個這東西我的(以後或許還要跟你算錢哦)的話出來 公司誰還敢用?又不是傻子更何況這東西就是來源不明 誰知道原Po程式裡有沒有埋什麼或使用到非法的東西 正常公司現在不用變回人力,未來不方便肯定也是去找合法公司買穩定的產品軟體這東西就是在責任歸屬和維護啊 好不好用還真的只是次階段的問題 總不能"這裡有批牛肉好便宜的"然後是走私貨吧
公司沒說不用啊 人家只是叫他先證明這軟體是他所有的+資安檢查 要買要用的話這二項也是必要前置動作吧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25-11-13 18:56:00給2f 很愛不見得要用 東西賣不賣得掉有時候和實不實用無關j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5-11-13 19:13:00??? 我整段推文的意思跟你說的...有什麼不同嗎?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25-11-13 19:20:00可能就多了前半句不需要的內容...
作者:
fatb (胖逼=口=)
2025-11-14 17:02:00很正常啊 200萬的維護合約有抽成的你看起來任何高層有不合理的行為都是有原因的